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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对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违反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管理办法的处理情况通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5-1-9
实施时间: 2015-1-9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3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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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我会于2014年起启用了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系统,并经四届十二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系统运行以来,其成效得到了广大会员的高度认可和肯定,我会也将系统运行维护和报备监管纳入重点工作。通过日常监管,结合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我会发现仍有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存在报备金额与实际收费金额不一致、漏报错报重复报备以及信息变更不及时等问题,甚至还存在一家事务所尚未启用报备系统。根据《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会对检查中发现违反规定的33家会计师事务所作出了处理,其中对12家事务所予以警示,对18家事务所暂停自动报备15天,对3家事务所暂停自动报备一个月。
  下一步我会将继续加大监控力度,保障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系统的有效运行,请各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四川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确保审计业务质量,共同维护行业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1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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