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延期受理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12-31
实施时间: 2015-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295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的规定,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启用新版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查账征收企业)。目前我局的申报系统正在开发中,因此延期受理查账征收企业办理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查账征收企业请上门办理申报),具体受理申报时间请关注我局网站通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12月3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年所 京地税个[2007] 2007/11/8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 皖地税函[2007] 2007/11/16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我省部分地区全面推行纳税申报“ 苏国税函[2011] 2011/7/8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执行《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 辽国税外[1999] 1999/6/29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 京国税发[2006] 2006/9/28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税种纳税申 琼地税发[2009] 2009/4/2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2012年全省地方税收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鄂地税函[2011] 0001/1/1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琼海市纳税人纳税申报事项的通告 2010/9/21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 宁地税发[2006] 2006/12/18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0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 201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