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纳税申报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2015年征期日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12-31
实施时间: 2015-1-1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222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为更好服务纳税人,青岛市地税局制定了2015年征期日历,作为服务纳税人的一项便民措施,现予以发布。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12月31日

2015年征期日历

月份

申报期限

税种

 

 

 

 

1月

1-19日

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

涉及地税应纳税(费)款零申报和减免税申报

1-30日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1-30

申报缴纳2014年四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补缴2014年三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差额

2月

1-16日

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核定征收印花税

涉及地税应纳税(费)款零申报和减免税申报

3月

1-16日

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核定征收印花税

涉及地税应纳税(费)款零申报和减免税申报

1月1日到3月31日

2014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

查账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或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采用核定征收方式,收入发生变化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4月

1-20日

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

涉及地税应纳税(费)款零申报和减免税申报

5月

1-20日

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核定征收印花税

涉及地税应纳税(费)款零申报和减免税申报

1月1日到6月3日

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6月

1-15日

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核定征收印花税

涉及地税应纳税(费)款零申报和减免税申报

7月

1-15日

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

涉及地税应纳税(费)款零申报和减免税申报

8月

1-17日

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核定征收印花税

涉及地税应纳税(费)款零申报和减免税申报

9月

1-15日

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核定征收印花税

涉及地税应纳税(费)款零申报和减免税申报

10月

1-26日

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

涉及地税应纳税(费)款零申报和减免税申报

11月

1-16日

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核定征收印花税

涉及地税应纳税(费)款零申报和减免税申报

12月

1-15日

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核定征收印花税

涉及地税应纳税(费)款零申报和减免税申报

备注:

1.纳税人在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实行季度预缴(征期为每年1、4、7、10月),年度汇算清缴。

2.此表内所述“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包含了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此表未包括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按次缴纳土地增值税的申报期和入库期。

4.此表未包括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申报期和入库期。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车船税的纳税期限为纳税人购买机动车交强险的当日。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的,车船税的纳税期限为每年的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5.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集中征收期,为7月1日至9月30。

6.如遇临时调整,请以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

相关附件:
2015征期日历.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常用征期日历 2016/1/1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 粤税函[2023]37 2024/1/1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征期日历 2016/1/1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征期日历 2014/1/1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 粤税函[2018]73 2019/1/1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 粤税函[2022]55 20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