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行政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第三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政字[2014]223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4-12-23
实施时间: 2014-12-23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286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要求,省政府决定,2014年第三批取消和下放省级行政审批项目58项,其中,取消43项、下放14项,建议取消1项。建议取消的项目涉及地方性法规,省政府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后公布。另外,承接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7项,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现将相关目录予以公布。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和规范管理;及时调整本级、本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不得在目录之外实施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对涉及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要按照立法程序抓紧办理;对涉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尽快组织修改。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衔接落实情况请于2015年3月31日前报送省政府审改办。
  附件:
  1.2014年第三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2.承接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3.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3日

相关附件:
1. 2014年第三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pdf    
2. 承接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pdf    
3. 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财法[2014]2号 2014/2/26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已取消所得税行政审批项目后续 浙地税函[2004] 2004/10/28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 浙质发[2018]8号 2018/7/9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和省 2014/11/17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求《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开行 2014/11/12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直部门非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前置 川府发[2015]2号 2015/1/4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 青地税发[2016] 2016/3/4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厦府[2016]186号 2016/6/6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成府发[2013]23 2013/12/6
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3]19号 201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