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国有资产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出租国有资产使用财政票据相关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财办综[2007]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7-2-1
实施时间: 2007-2-1
失效时间: 2016-8-18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82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行政财务部:
  你办《关于出租国有固定资产使用票据政策问题的函》(行财发[2007]7号)收悉。经研究,现就出租房屋收入使用财政票据的问题函复如下:
  一、你办出租国有固定资产所取得的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中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因此,同意你办在出租国有资产取得租赁收入时,使用由我部统一印制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专用票据》。
  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专用票据》适用于全额纳入预算管理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三、有关《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专用票据》领购手续,请你办到财政部收费票据监管中心办理。
  此复。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8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6-8-18
实施时间:2016-8-18
 

 
  • 加入收藏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