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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各市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绩[2014]1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4-6-26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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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动市县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各市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试行)》。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
  2014年6月26日
  各市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试行)
  一、评价目的
  通过对各市财政管理绩效进行综合评价,推动市县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探索构建符合省情的财政管理绩效评价体系,促进各市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水平。
  二、评价范围
  除青岛市参与财政部组织开展的综合评价,不适用本方案外,其他16个市均纳入省级评价范围。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鲁政发〔2009〕110号)规定,除本方案明确规定的指标外,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管理情况,纳入所在市绩效综合评价范围。
  三、评价内容及标准
  评价内容主要是市县财政管理情况,具体包括以下8个方面。评分采用百分制。
  (一)实施透明预算(15分)。
  1.市级预决算公开(9分)。
  评价内容:市级财政总预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情况,分值比例为3:3:3。
  某市得分=市级财政总预决算公开得分+市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得分+市级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得分。
  其中:
  市级财政总预决算公开得分为,市本级已向社会公开当年财政预决算报告及报表得满分,未公开不得分。
  市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得分=市级公开部门预决算的部门个数÷市级编制部门预决算的部门总数×分值。
  市级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得分为,市级已向社会公开当年三公经费支出汇总预决算得满分,未公开不得分。
  2.县级预决算公开(6分)。
  评价内容:县级财政总预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情况,分值比例为2:2:2。
  某市得分=县级财政总预决算公开得分+县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得分+县级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得分。
  其中:
  县级财政总预决算公开得分=公开总预决算的县(市、区)个数÷县(市、区)总数×分值。
  县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得分=公开部门预决算的县(市、区)个数÷县(市、区)总数×分值。
  县级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得分=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汇总预决算的县(市、区)个数÷县(市、区)总数×分值。
  (二)规范预算编制(15分)。
  1.财政预算编制规范性(4分)。
  评价内容:市级财政预算报告表格的完整性和细化程度,分值各占1/2。
  某市得分=预算表格完整性得分+预算表格细化程度得分。
  其中:完整性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收入预算包括地方本级预算收入、转移性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债券和上年结余收入等;支出预算包括地方本级预算支出、转移性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安排地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设预算周转金和年终结余等。
  细化程度主要是指细化到类、款、项级内容的程度。
  2.公共财政年初预算到位率(4分)。
  评价内容:公共财政收支年初预算数占决算数比重情况,收入和支出分值各占1/2。
  某市得分=公共财政收入年初预算到位率得分+公共财政支出年初预算到位率得分。
  计算方法:第一步,计算公共财政收支年初预算数占决算数比重。第二步,对所占比重进行标准化校正处理,使其位于0到100%之间。第三步,计算得分,校正后比重为95%及以上的,得满分,其他情况得分=某市校正后比重÷max(各市校正后比重)×分值。
  其中:
  校正后比重=[1-绝对值(年初预算数占决算数比重-l)]×100%;
  max(各市校正后比重)指校正后比重低于 95%的各市比重的最大值。
  3.部门预算管理(4分)。
  评价内容:部门预算完整性和部门预算提交人代会审议比重情况,分值各占1/2。
  某市得分=部门预算完整性得分+部门预算提交人代会审议比重得分。
  其中:部门预算完整性包括部门预算表格是否编列部门所有收支、支出是否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分别编列、项目支出是否编列到具体项目等。
  部门预算提交人代会审议比重得分计算方法:第一步,计算各市提交市人代会审议部门预算的部门个数占市级编制部门预算的部门总数的比重。第二步,计算得分,某市得分=某市提交市人代会审议部门预算的部门个数÷编制部门预算的部门总数×分值。
  4.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到位率(3分)。
  评价内容:市级提前下达县级的转移支付指标占全年下达转移支付决算数的比重。
  某市得分: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到位率为70%及以上的,得满分;其他情况得分=[某市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到位率差-min(各市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到位率差)]÷[max(各市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到位率差)-min(各市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到位率差)]×分值。
  计算方法:第一步,计算各市提前下达县级转移支付指标数占全年下达县级转移支付指标决算数的比重。第二步,计算上述比重与全省平均到位率的差。第三步,计算得分。
  其中:
  某市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到位率=某市提前下达县级转移支付指标数÷某市当年下达县级转移支付决算数;
  某市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到位率差=某市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到位率-各市平均到位率;
  max(各市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到位率差)指到位率低于70%的各市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到位率与各市平均到位率差的最大值;
  min(各市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到位率差)指到位率低于70%的各市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到位率与各市平均到位率差的最小值。
  下达县级转移支付指标指市级下达给县级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含省级下达的各类转移支付指标,不含省市对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的转移支付指标。
  (三)优化收支结构(15分)。
  1.提高收入质量(7分)。
  评价内容:各市公共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及其年度间变化情况,包括静态评价和动态评价,分值比例为3:4。
  (1)静态评价。
  某市得分:公共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高于各市平均占比10个百分点及以上的,得满分;其他情况得分=某市公共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max(各市公共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分值。
  其中:
  某市公共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某市税收收入÷某市公共财政收入×100%;
  max(各市公共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指税收收入占比未能高于全省平均占比10个百分点及以上的市中税收收入占比的最大值。
  (2)动态评价。
  某市得分=[某市税收收入占比变动水平-min(各市税收收入占比变动水平)]÷[max(各市税收收入占比变动水平)-min(各市税收收入占比变动水平)]×分值。
  其中:
  税收收入占比变动水平=(本年度公共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上年度公共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上年度公共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系数;
  max(各市税收收入占比变动水平)指各市税收收入占比变动水平的最大值;
  min(各市税收收入占比变动水平)指各市税收收入占比变动水平的最小值。
  2.优化支出结构(8分)。
  主要评价各市重点支出保障力度和支出结构优化程度。重点支出是指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9项支出。
  (1)重点支出占比(4分)。
  某市得分:重点支出占比超过各市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及以上的,得满分;重点支出占比低于各市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及以上的,得0分;其他情况得分=[某市重点支出占比差-min(各市重点支出占比差)]÷[max(各市重点支出占比差)-min(各市重点支出占比差)]×分值。
  计算方法:第一步,计算各市重点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第二步,计算某市重点支出占比与各市重点支出平均占比的差。第三步,计算得分。
  其中:
  某市重点支出占比=重点支出÷公共财政支出×100%;
  某市重点支出占比差=某市重点支出占比-各市重点支出平均占比;
  max(各市重点支出占比差)指各市重点支出占比差在-10和10个百分点之间的最大值;
  min(各市重点支出占比差)指各市重点支出占比差在-10和10个百分点之间的最小值。
  (2)人均重点支出(4分)。
  某市得分=某市人均重点支出÷max(各市人均重点支出)×分值。
  其中:
  人均重点支出=某市重点支出÷某市总人口;
  max(各市人均重点支出)指各市人均重点支出的最大值。
  (四)盘活存量资金(15分)。
  主要评价分季度支出进度及清理压缩结余结转资金、暂存款、暂付款,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
  1.加快支出进度(4分)。
  评价内容:一季度末、二季度末、三季度末、11月末公共财政支出进度与序时进度的比较情况,分值各占1/4。
  某市得分=公共财政支出一季度末进度得分+二季度末进度得分+三季度末进度得分+11月末进度得分。
  计算方法:第一步,计算各市上述各时点公共财政支出进度。第二步,分别计算上述各时点得分,达到或快于序时进度的,得满分;其他情况得分=某市某时点公共财政支出进度÷该时点序时进度×分值。
  其中:
  某市某时点公共财政支出进度=某市某时点公共财政支出执行数÷某市全年公共财政支出决算数×100%。
  2.清理压缩结余结转资金(4分)。
  评价内容:公共财政年终结余结转率及其年度间变化情况,包括静态评价和动态评价,分值比例为3:1。
  (1)静态评价。
  某市得分:公共财政年终结余结转率不高于9%的,得满分;其他情况得分=[max(各市公共财政年终结余结转率差)-某市公共财政年终结余结转率差]÷[max(各市公共财政年终结余结转率差)-min(各市公共财政年终结余结转率差)]×分值。
  其中:
  公共财政年终结余结转率=公共财政年终结余结转数÷公共财政支出决算数×100%;
  公共财政年终结余结转率差=某市公共财政年终结余结转率-各市公共财政年终结余结转率平均水平;
  max(各市公共财政年终结余结转率差)指年终结余结转率高于9%的各市年终结余结转率差的最大值;
  min(各市公共财政年终结余结转率差)指年终结余结转率高于9%的各市年终结余结转率差的最小值。
  (2)动态评价。
  某市得分:公共财政年终结余结转降幅为30%及以上的,得满分;其他情况得分=[某市公共财政年终结余结转变动率-min(各市公共财政年终结余结转变动率)]÷[max(各市公共财政年终结余结转变动率)-min(各市公共财政年终结余结转变动率)]×分值。
  其中:
  公共财政年终结余结转变动率=(1-本年度公共财政结余结转数÷上年度公共财政结余结转数)×100%;
  max(各市公共财政年终结余结转变动率)指公共财政年终结余结转降幅小于30%的各市变动率的最大值;
  min(各市公共财政年终结余结转变动率)指公共财政年终结余结转降幅小于30%的各市变动率的最小值。
  3.清理压缩总预算暂存暂付款(4分)。
  评价内容:总预算暂存暂付款率及其年度间变化情况,包括静态评价和动态评价,分值比例为3:1。暂存款、暂付款的评价方式相同,分别计算并汇总得分。
  (1)静态评价。
  某市得分:总预算暂存款率(暂付款率参照计算,下同)不超过5%的,得满分;其他情况得分=[max(各市总预算暂存款率差)-某市总预算暂存款率差]÷[max(各市总预算暂存款率差)-min(各市总预算暂存款率差)]×分值÷2。
  其中:
  总预算暂存款率=总预算暂存款年末余额÷公共财政支出决算数×100%;
  总预算暂存款率差=某市总预算暂存款率-各市总预算暂存款平均率;
  max(各市总预算暂存款率差)指总预算暂存款率超过5%的各市暂存款率差的最大值;
  min(各市总预算暂存款率差)指总预算暂存款率超过5%的各市暂存款率差的最小值。
  (2)动态评价。
  某市得分=[某市总预算暂存款变动率-min(各市总预算暂存款变动率)]÷[max(各市总预算暂存款变动率)-min(各市总预算暂存款变动率)]×分值÷2
  其中:
  总预算暂存款变动率=(1-总预算暂存款本年末余额÷总预算暂存款上年末余额)×100%;
  max(各市总预算暂存款变动率)指各市总预算暂存款变动率的最大值;
  min(各市总预算暂存款变动率)指各市总预算暂存款变动率的最小值。
  4.清理压缩专项支出财政专户余额(3分)。
  评价内容:专项支出财政专户余额年度间变化情况等。
  某市得分=[某市专项支出财政专户余额变动率-min(各市专项支出财政专户余额变动率)]÷[max(各市专项支出财政专户余额变动率)-min(各市专项支出财政专户余额变动率)]×分值
  其中:
  专项支出财政专户余额变动率=(1-专项支出财政专户本年末余额÷专项支出财政专户上年末余额)×100%;
  max(各市专项支出财政专户余额变动率)指各市专项支出财政专户余额变动率的最大值;
  min(各市专项支出财政专户余额变动率)指各市专项支出财政专户余额变动率的最小值。
  (五)加强债务管理(15分)。
  以政府性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率等为对象,评价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程度和管理情况,引导和督促各市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1.政府性债务率(6分)。
  评价内容:各市政府性债务率。
  某市得分:政府性债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0个百分点的,得满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0个百分点及以上的,得0分;其他情况得分=[max(各市政府性债务率差)-某市政府性债务率差]÷[max(各市政府性债务率差)-min(各市政府性债务率差)]×分值。
  其中:
  某市政府性债务率=某市政府性债务余额÷某市综合财力;
  政府性债务余额=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债务余额+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债务余额)×20%;
  各市政府性债务率差=某市政府性债务率-全省平均债务率;
  max(各市政府性债务率差)指各市政府性债务率差不高于30个百分点的最大值;
  min(各市政府性债务率差)指各市政府性债务率差不低于30个百分点的最小值。
  2.政府性债务新增债务率(4分)。
  评价内容:各市当年政府性债务新增债务率。
  某市得分:政府性债务新增债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0个百分点的,得满分,新增债务余额小于等于0的地区,得满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0个百分点及以上的,得0分,新增综合财力小于等于0且新增债务余额大于0的地区,得0分;其他情况得分=[max(各市政府性债务新增债务率差)-某市政府性债务新增债务率差]÷[max(各市政府性债务新增债务率差)-min(各市政府性债务新增债务率差)]×分值。
  其中:
  政府性债务新增债务率=某市当年政府性债务新增债务余额÷某市当年综合财力;
  某市政府性债务新增债务余额=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新增余额+(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债务新增余额+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债务新增余额)×20%;
  各市政府性债务新增债务率差=某市政府性债务新增债务率-全省平均政府性债务新增债务率;
  max(各市政府性债务新增债务率差)指各市政府性债务新增债务率差不高于30个百分点的最大值;
  min(各市政府性债务新增债务率差)指各市政府性债务新增债务率差不低于30个百分点的最小值。
  3.政府性债务逾期率(3分)。
  评价内容:各市政府性债务逾期率。
  某市得分:政府性债务逾期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0个百分点的,得满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0个百分点及以上的,得0分;其他情况得分=[max(各市政府性债务逾期率差)-某市政府性债务逾期率差]÷[max(各市政府性债务逾期率差)-min(各市政府性债务逾期率差)]×分值。
  其中:
  政府性债务逾期率=某市政府性债务逾期债务余额÷某市政府性债务余额;
  政府性债务逾期债务余额=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逾期余额+(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债务逾期余额+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债务逾期余额)×20%;
  各市政府性债务逾期率差=某市政府性债务逾期率-全省平均政府性债务逾期率;
  max(各市政府性债务逾期率差)指各市政府性债务逾期率差不高于30个百分点的最大值;
  min(各市政府性债务逾期率差)指各市政府性债务逾期率差不低于30个百分点的最小值。
  4.政府性债务偿债率(2分)。
  评价内容:各市政府性债务偿债率。
  某市得分:政府性债务偿债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0个百分点的,得满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0个百分点及以上的,得0分;其他情况得分=[max(各市政府性债务偿债率差)-某市政府性债务偿债率差]÷[max(各市政府性债务偿债率差)-min(各市政府性债务偿债率差)]×分值。
  其中:
  政府性债务偿债率=某市当年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额÷某市综合财力;
  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金额=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还本付息金额×100%+(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债务还本付息金额+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债务还本付息金额)×20%;
  各市政府性债务偿债率差=某市政府性债务偿债率-全省平均政府性债务偿债率;
  max(各市政府性债务偿债率差)指各市政府性债务偿债率差不高于30个百分点的最大值;
  min(各市政府性债务偿债率差)指各市政府性债务偿债率差不低于30个百分点的最小值。
  (六)完善市以下财政体制(15分)。
  1.改善市内支出均衡度(10分)。
  评价内容:市内人均公共财政支出均衡度及其年度间变化情况,包括静态评价和动态评价,分值比例为4:6。
  (1)静态评价。
  某市得分=[某市市内人均公共财政支出均衡度差-min(各市市内人均公共财政支出均衡度差)]÷[max(各市市内人均公共财政支出均衡度差)-min(各市市内人均公共财政支出均衡度差)]×分值。
  其中:
  市内人均公共财政支出均衡度=(全市最低40%县的人均公共财政支出÷全市的县级人均公共财政支出)×100%;
  市内人均公共财政支出均衡度差=某市市内人均公共财政支出均衡度-各市市内人均公共财政支出均衡度平均水平;
  max(各市市内人均公共财政支出均衡度差)指各市市内人均公共财政支出均衡度差的最大值;
  min(各市市内人均公共财政支出均衡度差)指各市市内人均公共财政支出均衡度差的最小值。
  (2)动态评价。
  某市得分=某市市内人均公共财政支出均衡度变动率÷max(各市市内人均公共财政支出均衡度变动率)×分值。
  其中:
  市内人均公共财政支出均衡度变动率=本年度市内人均公共财政支出均衡度-上年度市内人均公共财政支出均衡度;
  max(各市市内人均公共财政支出均衡度变动率)是指各市市内人均公共财政支出均衡度变动率的最大值。
  2.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5分).
  评价内容:市对下转移支付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比重及其提高情况,包括静态评价和动态评价,分值比例为4:1。
  (1)静态评价。
  某市得分=[某市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差-min(各市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差)]÷[max(各市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差)-min(各市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差)]×分值。
  其中:
  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市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市对下转移支付×100%;
  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差=某市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各市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平均水平;
  max(各市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差)指各市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差的最大值;
  min(各市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差)指各市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差的最小值。
  (2)动态评价。
  某市得分=[某市市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变动率-min(各市市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变动率)]÷[max(各市市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变动率)-min(各市市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变动率)]×分值;
  其中:
  市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某市市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某市市对下转移支付总额×100%;
  市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变动率=本年度市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上年度市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
  max(各市市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变动率)指各市市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变动率的最大值;
  min(各市市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变动率)指各市市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变动率的最小值。
  (七)落实“约法三章”(10分)。
  1.控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4分)。
  评价内容:公共财政三公经费支出人均水平及其年度间变化情况,包括静态评价和动态评价,分值比例为3:1(按东、中、西区域分别评价)。
  (1)静态评价。
  某市得分=min(各市人均三公经费支出)÷某市人均三公经费支出×分值。
  其中:
  某市人均三公经费支出=某市公共财政三公经费支出÷某市标准在职财政供养人员数;
  标准在职财政供养人员是指按照总人口分档计算确定的财政供养人员数;
  min(各市人均三公经费支出)指所在区域各市人均三公经费支出的最小值。
  (2)动态评价。
  某市得分=[某市三公经费支出变动率-min(各市三公经费支出变动率)÷[max(各市三公经费支出变动率)-min(各市三公经费支出变动率)]×分值。
  其中:
  三公经费支出变动率=(l-本年度公共财政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上年度公共财政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00%;
  max(各市三公经费支出变动率)指各市三公经费支出变动率的最大值;
  min(各市三公经费支出变动率)指各市三公经费支出变动率的最小值。
  2.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4分)。
  评价内容:各市实际在职财政供养人员数与标准在职财政供养人员数相比的控制情况及其年度间变化情况,包括静态评价和动态评价,分值比例为3:1。
  (1)静态评价。
  某市得分:实际在职财政供养人员数不超过标准在职财政供养人员数的,得满分;其他情况得分=(1-某市超出率)×分值。
  其中:
  标准在职财政供养人员是指按照总人口分档计算确定的财政供养人员数;
  某市超出率=(实际在职财政供养人员数÷标准在职财政供养人员数-1)×100%。
  (2)动态评价。
  某市得分=[max(在职财政供养人员变动率)-在职财政供养人员变动率]÷[max(在职财政供养人员变动率)-min(在职财政供养人员变动率)]×分值。
  其中:
  在职财政供养人员变动率=(某市当年在职财政供养人员数÷某市上年在职财政供养人员数-1)×100%;
  max(各市在职财政供养人员变动率)指各市在职财政供养人员变动率的最大值;
  min(各市在职财政供养人员变动率)指各市在职财政供养人员变动率的最小值。
  3.禁止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2分)。
  评价内容:各市是否存在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情况。
  某市得分:当年无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情况的,得2分;当年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的,得0分。
  (八)严肃财经纪律(-10分)。
  评价内容:财政资金违规情况。
  某市得分=[某市财政资金违规率-min(各市财政资金违规率)]÷[max(各市财政资金违规率)-min(各市财政资金违规率)]×分值。
  其中:
  财政资金违规率=某市该年度财政资金违规金额÷某市该年度公共财政支出决算数×100%;
  max(各市财政资金违规率)指各市财政资金违规率的最大值;
  min(各市财政资金违规率)指各市财政资金违规率的最小值。
  四、评价结果及应用
  省财政厅每年组织对上一年度各市财政管理绩效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相关转移支付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将评价结果按得分进行排名。对得分排名前5名的市,予以通报表扬;对管理基础较差、综合得分较低的市,予以通报批评,并通过约谈督促整改。评价结果适时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
  (一)评价数据主要采用山东省统计年鉴、地方财政总决算、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及其他统计数据。
  (二)本方案自2014年起施行。
  附件:各市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内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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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预[2016]177号 2016/11/24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省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 青政办[2012]22 2012/8/7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级财政管理的若干意见 辽政发[2016]30 2016/4/24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加强县级财政管理实施方案 沈政发[2016]36 2016/8/6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市与区县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通 京政发[2005]16 2005/1/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乡镇财政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浙财基[2011]29 2011/12/21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省对市州及直管县财政管理 甘政发[2009]9号 2009/2/4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完善市与区县分税制财政管 京财预[2009]43 2009/3/19
关于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财办[2009]37号 2009/8/31
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的 财金[2016]92号 2016/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