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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资本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晋政发[2009]13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9-4-24
实施时间: 2009-4-24
法规类型: 金融综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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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为了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的协调发展,为我省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现就加快我省资本市场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营造良好的资本市场发展氛围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对资本市场发展的认识。我省资本市场发展的总体水平处于全国中下游。推动我省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破除资本市场仅局限于股票市场的落后观念,树立推动股票、债券、基金、期货以及中长期信贷市场全面协调发展的思想;破除上市就是融资的片面观念,树立综合利用资本市场各种功能,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和企业跨越式发展的思想;破除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陈旧观念,树立市场运作、社会协作,依靠现代管理和科学技术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思想;破除资源禀赋、不思进取、不谋长远的消极观念,树立依托资源、超越资源、通过资本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思想;破除发展资本市场、实现企业上市是企业行为、与政府无关的错误观念,树立积极发挥政府职能、大力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思想。
  (二)加强培训,普及知识,提高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学习市场经济理论,掌握资本市场知识,提高建设资本市场、发展资本市场和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和水平,是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经营者面临的新任务。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将资本市场理论和知识的学习作为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大力培训和普及资本市场知识。企业的经营者要通过学习和培训,深刻认识改制上市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产业层次、实现低成本扩张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进入资本市场、发展资本市场的紧迫性和自觉性。
  (三)深入研究,广泛宣传,营造资本市场发展的良好氛围。各级政府经济研究部门、高等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要将资本市场理论研究作为重点研究内容,各级行政学院要将资本市场知识作为重要教学内容。各大专院校要尽可能开设金融、证券专业或课程,努力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专版,宣传资本市场知识,及时报道资本市场发展动态,在全省范围内营造资本市场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资本市场发展,建设中西部资本市场强省
  (四)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资本市场发展。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创新为主题,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府为引导,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大力推动企业上市为突破口,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强化市场主体,健全市场体系,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扩大规模,提升档次,促进我省资本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进而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实现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五)努力建设中西部资本市场发展强省。我省资本市场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以制度创新、观念更新为基础,全面改善资本市场发展的社会环境、舆论环境;以企业上市为重点,大力推进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经营机构、政府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建设;以股票市场为突破口,全面推进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基金市场、中长期信贷市场以及股权交易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等要素市场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建立透明高效、结构合理、布局科学、机制健全、监管有力、运行安全的资本市场,形成有利于各类企业筹措资金、满足多种投资需求和富有效率的资本市场体系。到2015年,总体水平跃居中西部前列,达到全国中上游水平。具体目标为:上市公司数量翻一番。全省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在2008年底32家的基础上,到2015年增加到60家左右。资本市场累计融资数额翻两番。全省资本市场融资累计数额在2008年644.98亿元的基础上,达到3000亿元。2009年到2015年累计拉动银行中长期贷款约5000亿元。
  三、围绕实体经济发展重点,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六)实现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有效衔接。按照实体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快资本市场的发展,延伸资本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重民生”的部署,围绕民生工程、“三农”、重大工程建设、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企业并购重组、区域协调发展等重点,充分利用和发挥资本市场的功能,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七)利用资本市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实现传统产业新型化和新兴产业规模化。大力发挥资本市场对传统产业的提升改造作用,推动煤炭、焦化、冶金、化工、电力、建材等企业通过直接融资,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经营效益,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实现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大力发挥资本市场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孵化成长作用,鼓励支撑作用明显、产业关联度大、应用范围广、技术集成度高、综合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强做大;大力发挥资本市场对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推动促进作用,支持各类资本进入服务业领域,特别是为面向生产、面向民生、面向农业生产等三类服务业提供有力支持,努力改变我省产业结构重型化矛盾突出的问题;大力发挥资本市场对文化旅游产业的扶持培育作用,推动一批有活力、有实力的文化旅游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
  (八)积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努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推动中小企业转变传统融资观念和做法,学会运用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解决困扰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加快创新型中小企业在中小板的上市步伐,逐步提高我省企业在中小板上市的数量和质量;为创业板的推出做好充足的资源储备,鼓励成长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在创业板上市融资;鼓励中小企业通过发行集合债的形式筹措发展资金。
  (九)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资本市场与现代农业的有效衔接。要以发展特色、高效、生态农业,提高农业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为目标,利用资本市场,大力培育生态品牌、特色品牌和原产地品牌的建设,积极推进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建设;要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促进农村各项重点工程的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要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建设,着力引导支持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上规模上档次,加快企业上市进程,辐射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四、改善服务,强化管理,推动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
  (十)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各级资本市场发展机构要与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密切配合,促进上市公司加强自身建设,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制衡机制,完善独立董事制度。要鼓励和支持整体上市、并购重组,加快优质资产向优势上市公司集中,不断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优化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加快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强经济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上市公司,使其成为推动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市场主体,成为推动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鼓励和支持外地上市公司落户山西,在我省投资建厂,对我省企业进行并购重组。
  (十一)提高上市公司再融资能力,化解上市公司经营风险。鼓励和支持运作规范、业绩突出的上市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通过吸收合并、配股、定向增发和发行公司债券等形式,扩大融资规模,迅速做强做大。要特别关注上市公司中受到ST处理股票的经营状况,维护证券市场“山西板块”形象,使上市公司保持整体的和个体的优良状态。要通过股权重组、资产注入等途径,加大对ST上市公司的支持力度,使其恢复再融资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五、以证券市场为重点,完善区域资本市场体系
  (十二)发展多层次的市场体系,构建融资平台。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建立满足不同类型企业融资需求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为各类企业提供高效率、低成本、依法运营和监管的筹融资平台。根据证券市场准入条件,建立配套的公司选择机制和上市后备资源培育机制。采取综合措施,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提高资本市场运营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努力消除资本市场的发展障碍,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十三)大力发展债券市场。要丰富债券品种,加快债券市场发展。鼓励和支持经济效益好、社会信誉度高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吸引公众投资,实现规模优化和扩张、技术改造和升级;鼓励和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通过发行集合式债券吸引公众投资,解决资金难题,新上优势项目,实现跨越式发展;鼓励和支持企业综合运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鼓励和支持大型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通过债券融资。
  (十四)稳步发展期货市场。要以政策引导和期货知识普及为重点,增强社会投资期货的认识,拓宽投资渠道,分散投资风险。鼓励我省相关企业充分利用期货市场,有效利用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套期保值的功能。加强监管,实现期货市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十五)进一步发展基金市场。积极设立和引进基金管理公司,培育和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就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宗旨,积极推进创业投资公司发展。充分发挥省创业投资扶持资金作用,引导民间资本、外资参与创业投资。适时设立省创业投资政府引导资金,进一步促进创业投资资本形成。
  (十六)完善和发展中长期信贷市场。加大中长期信贷市场对产业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结合国家和我省重点支持的产业、行业和企业指导目录,加大对本省重点产业、企业以及重大项目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银行要积极开展与信用评级、技术评估等中介机构的合作,提高规避风险的能力。要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理财、投资咨询等金融服务,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贷款管理办法,保证其对贷款的合理使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中长期信贷业务创新力度,改进中长期信贷业务管理方式。充分利用个人信用征信体系的逐步完善,不断拓展购房、购车、助学等大额消费信贷业务,开展个人财产抵押贷款业务,探索开发股权质押、无形资产抵押等新的信贷业务。
  (十七)积极发展场外交易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加快设立股份交易机构,积极推进股份报价转让系统试点,探索建立覆盖面广、监管有力的场外交易市场。充分发挥产权交易市场的功能,促进企业产权合理流动和优化重组。引导我省省级产权交易机构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合理的功能定位,规范运作,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六、以企业上市为重点,加快市场主体建设
  (十八)加快上市资源培育。要按照“优选一批、培育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要求,梯次推进,逐级优选,在上市的不同阶段储备资源。上市资源选择要坚持“两个原则”、体现“四个优先”。“两个原则”是:拟上市企业必须有利于实现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四个优先”是:有利于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实现转型的企业优先;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主营业务突出的行业龙头企业优先;产品技术含量高、经营活力强、成长性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循环经济型企业优先。
  (十九)促进中介机构的发展。把资本市场发展中介机构列入我省服务业发展“1+10”工程,加强资本市场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山西证券在2009年实现上市,2013年前进入全国十强。支持山西证券和大同证券在省内外扩大分支机构。支持有证券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扶持3家左右的律师事务所重点为资本市场服务。积极鼓励国内外著名中介机构来我省设立分支机构。
  (二十)促进基金管理公司发展。加快山西能源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建设。重点是选好人才、用好人才,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项目决策机制,确保山西能源产业投资基金保值增值。现有基金管理公司主要任务是扩大业务规模、提高管理水平。与产业基金和证券基金的发展相同步,积极组建新的基金管理公司。
  (二十一)积极推进创业投资公司的发展。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公司,鼓励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快速成长。鼓励民间资本、外资组建创业投资公司或参与整合我省现有创业投资机构,不断扩大创业投资规模,使创业投资逐步成为促进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
  (二十二)适度发展期货经营机构。培育和发展期货经营机构,鼓励省内期货公司增资扩股,拓展业务范围,增强竞争力。督促我省期货经营机构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和风险控制系统。吸引境内外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来我省开展业务,大力引进和培养一批高素质的证券期货专业人才。
  (二十三)积极争取设立“中国(太原)煤焦期货交易所”。在我省建立煤焦期货交易所,是我国取得煤焦国际话语权、实现我省煤炭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要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加快工作进度,尽最大努力,早日设立“中国(太原)煤焦期货交易所”。
  七、防范化解市场风险,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
  (二十四)加快“信用山西”建设,创造良好的资本市场信用环境。以政府信用建设为主要推动力,以企业信用建设为重点,以个人信用建设为基础,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快资本市场发展信用体系的建设。要切实强化政府信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政府;严格依法行政,建设责任政府;推行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政府;提高政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水平,提升政府公信力。要着力提升企业信用。通过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体系、信用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失信惩戒和信用自律机制,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提高市场信用度。要逐步建立个人信用。加强信用道德建设,通过德治建设和法制制约,不断增强公民的信用意识,逐步在公民中建立诚实守信的思想观念和道德行为准则,使诚信守约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为和价值取向,形成“以诚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社会风尚。要加快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以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健全证券业、银行业的信用管理系统,加强金融部门的协调和合作,逐步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促进金融业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要加快外部信用评级机构建设。外部评级机构要以独立、公正和勤勉尽责的态度,运用科学的评级方法,严谨的评级程序,客观评价受评企业并发表意见,通过揭示受评企业经营风险、筹资风险、财务风险等,达到防范资本市场信用风险的目的。
  (二十五)强化上市公司责任约束,保护投资者利益。上市公司要认真履行信息披露职责,切实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要进行科学论证,严格资金投向,提高投资效益;董事和高管人员要诚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负责。
  (二十六)加强市场监督,防范化解市场风险。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证券监管部门的工作,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履行职能,防范和化解资本市场的风险。要探索建立应对资本市场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和防范化解风险的长效机制;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督导,重视并规范处置上市公司问题,切实做好风险隐患大和业绩较差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加强对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监管,严格考察收购者的资信和收购动机,确保上市公司资产安全;严格禁止非法发行证券、非法设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非法代理证券期货买卖、非法或变相设立证券期货交易场所及其他证券期货违法活动。
  (二十七)规范中介机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健全完善中介机构和执业人员的信用征信系统和信用评价体系,建立中介机构执业与诚信档案,及时通报和表彰优秀中介机构;建立健全中介机构服务上市工作的责任追究机制,提高中介机构的诚信意识和社会公信力,对中介机构的不良行为要及时通报,对严重失信、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强化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维护行业秩序,防止无序和恶性竞争。
  八、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二十八)实行上市公司土地优先供应制度。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新增建设用地,向项目所在地土地部门提出申请,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达到节能减排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优先办理相关土地手续。拟上市公司原有用地需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可采取不低于5年的短期出让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或采取不超过5年的租赁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手续,待企业上市后,根据需要可以再完善延长出让年限、补缴土地出让金等手续。
  (二十九)加大政府资金支持力度。各地人民政府预算安排的企业改革改制费用,要优先用于符合条件的拟上市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各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在工业结构调整资金、现代物流专项资金、农业结构调整资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金、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风险投资基金、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国债项目财政贴息资金等各类政策性资金的使用上,给予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优先支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上市企业,经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上市后,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上市。各地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6号)的要求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推动我省资本市场的发展。
  (三十)实行优惠的金融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资本市场的各项政策,为拟上市公司提供有效的金融配套服务。各级各类金融机构要不断完善优化制度,着力产品创新,采取更加灵活有效的金融政策,大力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改制重组,加快上市步伐。要为上市公司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促进其做强做大。推动上市公司实行主办银行制。主办银行要为上市公司的项目融资、结算以及其他经济活动提供有效的金融配套服务。对融资额大的项目,主办银行要牵头组织银团贷款,确保项目建设。支持和鼓励上市公司到为企业上市过程中提供有力支持配合的银行开设基本户,开展银企合作。要把为上市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情况,作为评价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成果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十一)优先办理企业在上市过程中的各项手续。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在经营和上市过程中,涉及工商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变更、产权登记变更、环境评价等手续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优先办理。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投资项目,需办理核准、备案手续的,相关部门依照法规优先办理。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在人员调动和招聘时,按照有关规定需办理相关手续,政策可适当放宽,并优先办理。
  (三十二)优先保证上市公司水电油运气供应。各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关心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上市公司排忧解难。涉及到铁路运力安排和水、电、油、气供应的,要协调相关单位按照规定优先保证。上市公司所在地的铁路运输企业、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石油公司、煤气(天然气、热力)公司,要和上市公司签订供应或服务合同,努力改善服务,确保上市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九、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开辟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和“安全通道”
  (三十三)开辟企业境内上市“绿色通道”。要按照积极培育资源、及时上市备案、促进改制规范、促进股权投入和一站式协调的程序,打通企业境内上市绿色通道。建立省、市两级拟上市公司资源库。政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促进优势企业上市,并进入资源库。基本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要及时到省资本市场发展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各地资本市场发展机构要对备案拟上市公司实行“零起点跟踪服务”。备案拟上市公司要及时进行改制,并尽早进入证券监管部门的培育辅导程序。企业上市过程需要省人民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可提请“山西省人民政府资本市场发展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各地人民政府、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搞好配合,随时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快企业上市步伐,推动资本市场快速发展。
  (三十四)开辟企业境外上市“安全通道”。企业到境外上市,由于制度差异、语言不通、费用高,比境内上市风险大、成本高,要坚持积极鼓励、慎重从事的原则,努力降低风险和成本。要认真研究境外各证券市场的体制、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帮助企业慎重选择有资格、信誉好的境外中介机构,选择可靠的上市目的地和融资方式,开通企业境外上市的“安全通道”。为加快上市步伐、提高上市质量,到境外上市的企业境内事项享受境内上市企业“绿色通道”服务。
  十、加强组织领导,促进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三十五)要切实把资本市场发展抓在手上。各地人民政府要把发展资本市场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班子成员共同抓,切实抓出成效。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从本部门的职能出发,制订配套政策和措施,为资本市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舆论环境和政策环境。要把企业上市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各地人民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山西省资本市场2009—2015年发展规划》已编制印发,各市也要尽快出台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编制当地资本市场发展规划。
  (三十六)建立“山西省人民政府资本市场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分管副省长任总召集人。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省发展改革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总召集人。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环保局、省旅游局、省国防科工办、省中小企业局、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山西证监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省国税局、省电力公司、太原铁路局、省人民政府资本市场发展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会议出席人员。省人民政府资本市场发展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联席会议主要职能是:研究解决全省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问题,研究讨论有关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政策,协调解决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及各类主体通过资本市场融资需要省人民政府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十七)建立健全资本市场发展机构。省人民政府资本市场发展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推动全省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快速协调发展。各市要尽快建立健全资本市场发展机构,搞好规划、出台政策,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力度,共同促进我省资本市场建设和企业上市工作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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