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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省政府国资委促进出资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资[2008]2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8-2-2
实施时间: 2008-2-2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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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
  现将《省政府国资委促进出资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二月二日
  主题词:印发 节能减排 方案
  省政府国资委办公室     2008年2月2日印发
  省政府国资委促进出资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及环保法律、法规,确保完成我委出资企业“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依据《河北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冀政〔2007〕82号)和有关文件,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省政府国资委促进出资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任务。省政府规定的全省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1.96吨标准煤下降到1.57吨标准煤,降低20%左右;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由2005年的77立方米下降到49立方米,降低36%。“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0%以上。省政府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总体目标是:确保完成各企业与省政府签订的“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实现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逐年降低,2010年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15%以上;确保关停、淘汰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
  列入河北省“双三十”节能减排重点企业名单的邯钢集团、唐钢集团唐钢股份、唐钢集团宣钢公司、唐钢集团承钢公司、开滦集团、峰峰集团、金能集团金牛股份、金能集团邯矿公司、华药集团、三友集团、河北兴泰发电和秦皇岛发电等12家企业确定为省政府国资委节能减排重点企业,这些企业要不折不扣的完成在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上承诺的节能减排目标。其他企业为关注类企业,考核目标达到省的总体要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20%。各企业要从本企业实际出发制定本企业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二)总体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张云川同志对国有重点企业提出的要求:“发展经济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这是一条重要原则。企业特别是城区的大型企业,都应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对于国家和省里明确的节能减排任务,必须坚决完成,拒绝理由。大型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尤其要做出表率,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要列出完成任务的时间表,三年达到什么目标,每年要有怎样的进展,都要向人民群众做出承诺,要让人民群众看到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实在在的成果”。把节能减排作为加强宏观调控的重点,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检验科学发展观是否落实的重要标准,调优增量、做强存量,科技引导、市场推动,落实责任、强化监管,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扎扎实实做好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促进委出资企业可持续发展,为实现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的宏伟目标做贡献。
  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督导
  (三)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国资委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节能减排工作的安排部署,检查促进国资委系统节能减排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促进、指导、检查、落实我委节能减排工作的全面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企业管理促进处,负责日常工作,各有关处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各企业都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节能减排工作的贯彻落实。
  (四)深化目标责任。按照决心、目标、责任“三不变”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冀政〔2006〕90号)要求,“十一五”期间,实现工业节能25%,建筑节能18%,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完成目标,力争提前完成。根据2006年、2007年实际完成情况,各重点企业要深化细化分解“十一五”后三年节能减排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完成与省、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不折不扣的完成在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上承诺的节能减排目标。
  (五)严格考核奖惩。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企业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省政府国资委组织对各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考核,对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的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企业实行问责制。考核工作由考核分配处牵头,其他相关处室配合,组织对各企业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时,注重对节能减排指标的考核。
  (六)加强协调督导。国资委定期召开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会议,促进各企业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日常协调督导工作,及时反映各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问题,有关处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国资委成立节能减排工作督查组,负责对出资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企业管理促进处牵头,有关处室参加,每半年检查一次。各企业法人代表是本单位节能减排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各企业要加强职能管理部门,充实必要力量,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七)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钢铁企业,按照“品种、质量、整合”的方针与“增高减低、上大压小、扶优汰劣”的实现途径,加快曹妃甸精品钢铁基地和邯钢结构优化产业升级建设步伐,着力提高高档优质板带产品的比重,加大钢铁产品高、精、尖、深等高附加值产品的开发。电力、煤炭企业要按照“存量调强、增量调优”的方针,加速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传统产业新型化。
  (八)大力促进发展低耗能高附加值产业。积极促进金融投资、证券、现代物流等企业发展。促进宾馆服务业扩大规模、完善功能、拓展领域。大力培育发展生物技术、新能源发电等高技术产业。
  (九)加快重点产业支撑项目建设。抓好邯钢结构调整优化升级项目、曹妃甸精品钢铁基地、承德钒钛制品基地、唐山三友集团盐化工循环经济项目、峰峰集团化工项目等5项列入全省投资10亿元以上重点产业支撑项目的实施工作,按要求完成项目进度(见附件1)。
  (十)不折不扣落实淘汰落后的任务。根据《河北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要求,2010年底前全省要关停小火电机组42867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能力515万吨、炼钢能力813万吨。其中河北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台22万千瓦机组,能力88万千瓦,灵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台25万千瓦机组,能力5万千瓦,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0m3高炉3座、380m3和900m3高炉各1座,能力171万吨;25吨转炉3台,能力214万吨(见附件2)。相关企业要认真落实与省政府签定的小火电机组关停责任书、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目标责任书,必须如期落实责任目标。
  四、发挥项目支撑作用,全面推进节能减排
  (十一)加快节能重点工程进度。切实抓好省国资委出资企业12项列入全省重点节能项目的工程进度。其中:冶金工业4项,分别是邯钢集团、唐钢集团唐钢股份、唐钢集团宣钢公司、唐钢集团承钢公司等实施全厂综合节能技术改造。煤炭工业7项,分别是峰峰集团建设2台1025T/H锅炉及配套设施;开滦集团、峰峰集团薛村矿、金能集团邯郸云驾岭矿兴隆矿务局营子矿等5家煤矸石发电项目;开滦集团精煤股份焦化厂干熄焦项目;峰峰集团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金能张矿集团瓦斯气发电项目;金能邯矿集团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医药和化工工业各1项,分别是华药集团抗生素生产节能及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唐山三友集团热电联产项目。以上项目要确保如期建成并实现达产达效(见附件3)。
  (十二)促进减排重点项目建设。“十一五”期间,全省共安排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工程34项,其中涉及我委出资企业及二级企业3项,分别是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台30万千瓦机组、河北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台22万千瓦机组、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台20万千瓦、2台30万千瓦机组,以上项目要分别在2008年前和2010年前完成(见附件4)。
  (十三)督导列入河北省“双三十”节能减排重点企业名单的12家企业节能减排项目的工程进度。为完成12家企业在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上承诺的“十一五”期间节能25037万吨标准煤,到2010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12901.7吨和107986.4吨,分别比2005年降低29.4%和43.7%的减排目标(见附件5),各企业在制定节能减排实施方案中都规划了“十一五”后三年节能减排工程项目(见附件6),要严格按时间要求,如期完成节能减排项目的工程进度,确保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十四)多渠道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各企业要抓住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的有利机遇,努力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积极筹划自筹资金,确保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按期完成。
  (十五)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列入国家第一批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的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要取得实质性进展。列入我省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唐钢集团唐钢股份、邯钢集团、唐钢集团承德公司、唐钢集团宣钢集团、唐山三友集团、峰峰集团、开滦集团等7家企业,要按要求组织实施,力争成为我省发展循环经济的典型,示范带动全省循环经济发展。
  (十六)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列入河北省2007年度重点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10家企业,要按《审核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审核的各项工作。这些企业是华药集团海翔医药有限公司、华药集团华栾有限公司、华药集团先泰药业有限公司、华药集团康欣有限公司、唐钢集团承钢公司烧结厂、开滦(集团)有限公司、唐山三友碱业集团、唐钢集团唐钢股份二轧钢厂、邯钢集团热力厂、峰峰集团孙庄矿电厂等10家。
  (十七)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落实《河北省资源综合利用“十一五”专项规划》,以共伴生矿产资源、工业“三废”资源、再生资源的大宗利用为重点,加快促进列入“十一五”期间河北省资源综合利用重点支持实施的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共涉及6个领域11个项目(见附件7)。分别是唐钢集团承德新新钒钛股份公司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峰峰集团、开滦集团、金能邯矿集团的共伴生矿产、残矿等低品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华药集团、秦皇岛发电公司的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工程;金能集团张家口矿业公司、唐钢集团宣钢公司、开滦集团精煤股份公司的工业发散气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唐山三友集团的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化工程;华药集团的工业废水综合利用工程。到2010年,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和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8个百分点,煤矸石、粉煤灰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
  (十八)加强机关节能工作。大力建设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建立科学的机关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对空调机、计算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等,必须采购高效节能、节水、环保标志产品。机关要以节电、节油、节水、耗材为重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及时淘汰高耗能设备,合理配置并高效利用办公设施、设备;推动公务用车节油,继续实行一车一本定点加油制度。
  五、加大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十九)把节能减排纳入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工作。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减排宣传活动,采取不同方式,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及国家和省的政策措施,宣传各出资企业节能减排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要充分利用简报、网络、影像和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我委及出资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和先进经验,弘扬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行为。要发挥企业工会组织的作用,加强对广大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的节能减排教育,帮助掌握节能减排知识和技能,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合理化建议活动。营造“人人讲节约、事事讲节约、时时讲节约”的良好氛围。
  附件:1、出资企业列入省重点产业支撑项目情况表
  2、出资企业列入省淘汰落后产能情况表
  3、出资企业列入省重点节能项目情况表
  4、出资企业列入省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计划项目表
  5、列入“双三十”节能减排重点企业承诺指标表
  6、重点企业“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项目表
  7、出资企业列入省资源综合利用重点支持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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