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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省政府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资[2006]52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6-11-27
实施时间: 2006-11-27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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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
  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规范职务消费的有关精神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我委制定了《关于规范省政府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规范职务消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及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规范职务消费工作,切实加强对本企业规范职务消费工作的组织领导。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此项工作负总责,要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人,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二、各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规范职务消费的思路,在对本企业职务消费现状进行认真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办法》要求,制定符合本企业特点的各项职务消费规章制度,自2007年起开始组织实施,并将其与本企业开展规范职务消费工作情况的报告一并于年底前报省政府国资委备案。各企业要在抓好工作落实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三、各企业应结合本企业实际,研究制订本企业规范职务消费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规范职务消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目标及工作步骤、拟制订的制度规章等。
  四、规范职务消费是一项极具探索性的工作,各企业要注意发现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向省政府国资委反馈。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关于规范省政府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暂行办法
  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健全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所出资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中纪发[2004)25号)、《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国资发分配[2006)69号)、《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2004)第6号)和《省政府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冀政办字[2006)5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规范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问题提出如下暂行办法:
  一、充分认识规范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的重要意义
  职务消费是指企业负责人(范围同《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为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消费性支出。规范职务消费是深化企业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方面,是国有企业出资人对所出资企业有效行使监管职能的重要内容,也是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的重要环节,体现了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各个领域的反腐倡廉以及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因此,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规范职务消费的要求。各所出资企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重要意义,紧密结合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积极做好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工作。
  二、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主要原则
  (一)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
  (二)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发展相一致;
  (三)自律与他律相结合;
  (四)紧密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动态管理,分类指导;
  (五)科学测算、从严从俭、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职务消费的主要内容
  本《办法》所指职务消费,主要包括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通讯、业务招待(含礼品)、差旅等与企业负责人履行其职责相关的消费项目。
  四、建立健全规范职务消费的制度规章
  各所出资企业要对本企业负责人现有的职务消费进行认真清理,依据法律、法规及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和履职特点,研究、制订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制度规章或管理办法。其内容应包括各类职务消费的具体项目、享有该类职务消费的人员范围及费用标准,企业内部审核与监督程序、违规处罚及其它要求等。
  企业应同时制订企业内部有关人员职务消费的制度规章或管理办法,对其所管理人员职务消费的行为进行规范。企业负责人经批准在下属企业兼职的,下属企业应定期向主体公司报告其在本企业职务消费的情况。
  五、积极探索各类职务消费的管理办法
  (一)对经常发生、用途明确、标准易定的职务消费可以探索实行货币化改革。职务消费货币化的标准,应根据企业实际和职位特点,参照国内外同类企业的做法合理确定,但费用支出水平不得高于货币化改革前的80%。
  (二)对已实行货币化发放的职务消费项目,企业负责人不得在货币化发放标准之外,以报销等方式在企业列支。
  (三)对实行实报实销或年度限额报销的职务消费项目,企业要根据享有人员的岗位职责,制订限额标准和审核报销程序,明确审核责任人,防止公私混淆。
  六、严格控制职务消费的水平,增加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透明度
  企业负责人应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项职务消费的标准,应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消费水平。自2007年起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要纳入企业年度预算内进行调控,避免职务消费预算的过快增长。
  企业拟定的职务消费管理制度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前,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听取职工意见。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情况应作为厂务公开的内容,定期在适当范围公布,接受职工的民主监督。
  公布的内容原则上包括: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通讯、业务招待(含礼品)、差旅等职务消费的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等。
  七、加强监督检查,逐步完善对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管理体制
  (一)企业负责人应将职务消费情况在述廉评廉会议上进行通报,接受监督。企业党委及纪检(监察)部门应;降规范职务消费作为企业负责人廉洁从业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和监督。
  (二)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应对本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预算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各所出资企业规范职务消费的制度建设情况、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将作为省政府国资委对企业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四)对违反规范职务消费制度的企业负责人,企业党委及纪检(监察)部门应责令其纠正;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省政府国资委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党纪、政纪处分及在年度薪酬兑现时相应的经济处罚。
  (五)逐步完善对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管理体制。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要纳入企业负责人薪酬监管体系统一管理。企业本年度职务消费的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的职务消费预算应在下年度的三月底前报省政府国资委备案。企业负责人年度职务消费情况载入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手册报省政府国资委。企业负责人实行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应事先制订方案,及时报省政府国资委备案后实施。
  主题词:企业 职务 消费 办法 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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