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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成品油价格的公告
发文文号: 河北省物价局公告2014年第1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10-17
实施时间: 2014-10-1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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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自即日起,我局将以《公告》形式在“河北物价”网站公布我省成品油价格调整相关事项,并作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有关经营企业执行价格政策、消费者查询价格信息的依据,不再单独发文。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4〕317号)精神,现将调整后我省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公布如下,自2014年10月17日24时起执行。
  河北省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2014年10月17日24时起执行)
  单位:元

品    名

品质比率

每吨价格

每升价格

一、汽油(Ⅳ)

90#汽油(标准品)

100

8655

6.46

93#汽油

106

9174

6.97

97#汽油

112

9694

7.36

二、柴油

0#柴油 (标准品)

100

7570

6.54

正5#柴油

98

7419

6.41

正10#柴油

96

7267

6.28

负10#柴油

106

8024

6.93

负20#柴油

111

8403

7.26

负35#柴油

115

8706

7.52

负50#柴油

118

8933

7.72

三、车用柴油(Ⅳ)

0#车用柴油 (标准品)

100

7940

6.86

正5#车用柴油

98

7781

6.72

负10#车用柴油

106

8416

7.27

负20#车用柴油

111

8813

7.61

负35#车用柴油

115

9131

7.89

负50#车用柴油

118

9369

8.09

备注

1.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Ⅳ)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2.调整后的汽油、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8300元和7215元。其中,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油、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即汽油、柴油标准品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7900元和6815元。

3.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89: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4.根据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关于实行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冀价经费〔2012〕11号)规定,我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调整为0.018元/人·公里。

5. 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其他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河北省物价局
  201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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