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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做好商业银行服务价格收费公示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价检[2014]10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8-4
实施时间: 2014-8-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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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省直管市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做好商业银行服务价格收费公示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要求各商业银行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切实把商业银行服务价格收费公示工作落实到位。
  二、河北省境内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应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及时、准确公示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适用对象等内容。
  三、商业银行向客户收取的服务费用,应当对应明确的服务内容。
  公示内容分为牌板式的服务价格目录和价格服务手册,有条件的可以增设电子屏、多媒体、电脑等设备。
  四、各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要指定专人负责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维护价格公示设施和内容,解答服务价格咨询,受理服务价格投诉,并及时汇总情况上报上级管理机构。
  五、政府价格部门将开展定期巡查和随机抽查,对不认真执行服务价格公示制度的商业银行及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视情况给予提醒告诫、责令改正、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等惩戒措施,以保证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公示制度的贯彻落实。
  六、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行为接受社会监督,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2358。
  附件:《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河北省物价局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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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4] 2014/8/1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 苏价服[2010]41 201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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