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增值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3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时间: 2014-12-15
实施时间: 2014-12-15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386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下简称“技术转让、开发”)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试点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国家税务局备查。为方便政策执行,现将我省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开发”免征增值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科技部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
  试点纳税人申请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业务时,应向技术合同登记站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文本原件和复印件;
  2.《河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请表》(附件1)原件。
  河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行按地域一次性登记,归口管理,首次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纳税人需要先进行注册(具体程序见)。为方便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办理,全省设有44个技术合同登记站,各登记站的具体地址、联系方式公布在全国技术合同登记网上()。各技术合同登记站负责所属地域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河南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统一对全省各登记站已登记的技术合同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在《河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附件2)上加盖“河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专用章”。
  技术合同文本应采用科技部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签订(请在下载);采用其它文本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二、国税部门“技术转让、开发”免征增值税备案管理
  试点纳税人申请办理“技术转让、开发”业务免征增值税优惠备案时,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提供以下资料:
  1.《增值税备案类减免税登记表》(附件3);
  2.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
  3.《河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岗对纳税人提供的备案资料进行完整性审核,对于资料齐全、符合填列要求的,文书受理岗、办税服务厅负责人应分别在《增值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中签署意见,并制作回执连同申请备案资料原件退还纳税人;对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填列要求的,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豫国税公告[2013]10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河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请表
  2.河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3.增值税备案类减免税登记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12月15日

相关附件:
1.河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请表.doc    
2.河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doc    
3.增值税备案类减免税登记表.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单位和个人 黔地税函[2004] 2004/8/4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 深国税函[2009] 2009/5/11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西安市行政区划内 市地税发[2003] 2003/3/4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日本日产柴油汽车工业株式会社技术 皖地税函[2001] 2001/7/24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单位和个人 云地税一字[200 2004/7/19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3号 陕税函[2021]10 2021/6/3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 津国税所[2009] 2008/1/1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 晋国税函[2009] 2008/1/1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 穗地税发[2002] 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