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省直单位政府投资基建项目资金结余权责发生制账务处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建[2014]2143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4-12-15
实施时间: 2014-12-15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09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直建设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单位政府投资基建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4]933号),请各单位年底前抓紧政府投资基建项目资金支付,确因投资计划、预算下达较迟等客观情况造成不能全部支付形成的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资金,实行权责发生制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省直单位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当年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即在财政一体化系统中反映的用款计划减去实际支出后的余额。
  二、申报流程。各建设单位应认真梳理2014年项目资金预算指标,确保所有指标都及时备案申请用款计划,并核对计划数(一般计划和政府采购计划)、支出数和结余数,填写《省直单位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年度结余资金权责发生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并具体说明形成结余的原因,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2月20日前报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同时,在财政一体化平台进行网上申报(12月20日开通、12月26日关闭,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对于2013及以前年度已作权责发生制处理的金额,不再进行申报。
  三、审核处理。省财政厅相关处(中心)对建设单位报送《申请表》中的金额和网上申报金额进行审核,并报批确认后,进行权责发生制账务处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建设单位。结余资金作权责发生制处理后,2015年,建设单位在使用时,须重新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用款计划申报、申请资金支付。
  附件:
  1.省直单位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年度结余资金权责发生制申请表
  2.权责发生制操作流程
  联系人: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李元元 0551-68150264

相关附件:
1.省直单位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年度结余资金权责发生制申请表.doc    
2.权责发生制操作流程.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省 闽财综[2012]14 2012/2/24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直单位办公自动化设备政府采购第十期 赣财购[2009]31 2009/9/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 内政发[2015]22 2015/2/12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试编2011年权责发生制 辽财库[2012]38 2012/5/18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财政厅山东省权责发生制政府综 鲁政发[2015]10 2015/5/6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财政厅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 皖政[2015]62号 2015/6/20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财政厅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 粤府[2015]33号 2015/3/16
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建立本市权责发生制政府 沪府发[2015]16 2015/4/29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单位政府投资基建项目资 2014/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