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发[2014]97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4-12-8
实施时间: 2014-12-10
法规类型: 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98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要求,保监会将取消保险公司精算专业人员资格认可、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2项行政审批项目,并将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改为工商登记后置审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保监会及各保监局自2014年12月10日起,不再受理已取消项目的申请。已经受理的申请,应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二、取消项目的后续管理措施,按照《中国保监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后续管理措施表》(详见附件1)执行。
  三、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措施,按照《中国保监会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及后续管理措施表》(详见附件2)执行。
  四、请各保监局收到本通知后,及时通知辖内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国外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并按照《中国保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详见附件3)要求,做好行政审批有关工作。
  附件:
  1.中国保监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后续管理措施表
  2.中国保监会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及后续管理措施表
  3.中国保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中国保监会
  2014年12月8日

相关附件:
1.中国保监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后续管理措施表.xlsx    
2.中国保监会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及后续管理措施表.xlsx    
3.中国保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相关事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9/3/8
关于在内地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 国发[2016]32号 2016/5/31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行政审批管理及责任 琼府办[2014]39 2014/4/4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 鄂政发[2014]17 2014/4/10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省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 鲁政字[2016]10 2016/5/17
关于取消或调整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 2020/3/3
关于公布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财法[2014]1号 2014/2/19
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发[2014]5号 2014/1/28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审改办转发国家发展改革 闽价服[2016]24 2016/1/29
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 2015/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