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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政办发[2014]98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11-3
实施时间: 2014-11-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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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1月3日
  广西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增强我区信息产品与服务的供给和支撑能力,挖掘信息消费潜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经济增长内生动力,推动我区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和民生改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围绕增强供给和支撑能力、挖掘消费潜力、激发市场活力、改善消费环境、增强内需动力,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需求为牵引、创新为动力,着力夯实信息网络基础,培育发展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和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大力丰富信息消费内容,促进信息惠民和经济增长。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完善措施,全面推进,努力把信息消费培育成为促进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以及扩大内需,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的战略基点。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强化政府在规划引领、统筹协调、优化环境、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引导作用,构建以政府为引导、企业和居民个人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推进体系,形成促进信息消费的工作合力,建立良好的运营机制,加强标准化建设和模式创新与推广,全面推动我区信息消费工作的开展。
  需求牵引,创新发展。引导企业立足内需市场,夯实创新基础,提高创新层次,鼓励多元发展,加快关键核心信息技术和产品研发,鼓励业务模式创新,培育发展新型业态,提升信息产品、服务、内容的有效供给水平,挖掘和释放消费潜力。
  注重实效,惠及民生。着眼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推动信息技术与产业发展、高端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着眼于民生改善,面向公众生产、生活、学习的多元化需求,提供随时、随地、随需、低成本的信息服务,使民众享受到城市精细化、智慧化管理带来的便利和实惠。
  三、工作目标
  全区信息消费规模快速增长。到2015年,全区信息消费规模超过12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带动计算机及显示器产品、通信产品和新型电子元器件等相关行业新增产出超过600亿元,通信和基于互联网的新型信息消费规模达到50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基于电子商务等信息服务平台的消费快速增长,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30%.
  全区信息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初步建成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深化城市第三代移动通信(3G)和无线局域网(WLAN)的网络覆盖,积极开展第四代移动通信(4G)时分长期演进技术(TD-LTE)扩大规模应用,在南宁、柳州、桂林及条件成熟的其他城市开展满足大规模商用的4G网络建设,推进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商用试点部署。
  信息消费市场健康活跃。面向生产、生活和管理的信息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创新更加活跃,消费环境安全可信,信息消费试点示范效应明显,民众信息消费的选择更加丰富,消费意愿进一步增强。企业信息化应用不断深化,各类信息消费和公共服务信息消费需求进一步激发和拓展。
  四、工作任务
  (一)加快信息基础设施演进升级。
  1.加强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1号)和国家有关强制规范,推进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宽带广西战略行动计划的通知》(桂政发[2014]44号),推进网络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加快宽带网络建设,推进城镇光纤到户,扩大农村地区宽带网络覆盖范围,加大对边远山区、贫困地区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提高全区光纤宽带用户普及率。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城市群)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通[2014]5号)要求,推进宽带示范城市建设工程,争取1-2个城市达到宽带示范城市申报条件和建设标准。到2015年,我区固定宽带用户达到800万户,家庭固定宽带普及率达到58.6%.
  2.推进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在提升3G网络覆盖面和服务质量的同时,推进4G基站建设、网络铺设和试用推广,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多热点的全区无线宽带网络,无线局域网(WLAN)热点基本覆盖重点城市重要公共场所。加快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和产业化发展,大力支持时分长期演进技术(TD-LTE)在电子政务、智慧城市、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应用。到2015年,3G/4G用户达到1600万户,用户普及率达到34%.
  3.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在南宁市国家三网融合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工作,深入推动电信和广电业务双向进入,推进电信网和广播电视网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积极促进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互联网电视(OTTTV)、手机电视、有线电视网宽带服务等融合性业务的发展,促进增值电信业务和部分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业务向广电企业开放,实现有线高清数字电视全覆盖。到2015年,发展IPTV用户90万户,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用户100万户,实现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
  (二)增强信息消费产品供给。
  4.加强信息服务创新和产品制造能力。因地制宜,促进各市特色鲜明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发展,大力支持软件应用商店、软件即服务(SaaS)等服务模式创新。鼓励整机企业与芯片、器件、软件企业协作,研发各类新型信息消费电子产品。支持电信、广电运营单位和制造企业通过定制、集中采购等方式开展合作,带动智能终端产品竞争力提升,夯实信息消费的产业基础。发展移动互联网产业,推进网络信息技术与服务模式融合创新,拓展新兴信息服务业态。到2015年,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含信息消费电子产品)完成工业总产值1000亿元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以上。
  5.促进物联网应用消费。建设工业、农业、交通、港口、物流、能源、旅游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物联网应用典型示范工程,带动规模化应用和物联网产业发展。建设广西物联网产业基地,着力加强传感器、芯片以及相关仪器仪表、机器到机器(M2M)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提高嵌入式系统、中间件、应用软件及各类安全软件的研发和产业化水平,健全设计咨询、系统集成、运维服务、网络服务、内容服务等物联网应用服务产业。依托区内外科研服务机构,合作建设物联网新产品研究中心、产品生产中心、产品测试中心、技术服务中心、技术培训中心等。到2015年,实现物联网产业主营收入超过300亿元。
  6.加快信息服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重点抓好物联网、云计算、北斗导航、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网络支付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品研发、集成应用及产业化。推动工业企业与软件提供商、信息服务提供商联合研发面向两化深度融合所涉及的制造执行系统、工业控制系统、智能管理软件、数据管理、节能降耗等软件,支持工业企业所属信息服务机构面向行业和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加速技术、应用、制造、业务和服务融合,打造完整的软件研发、生产和服务体系,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7.发展信息内容产业。大力发展数字出版、互动新媒体、移动多媒体等新兴文化产业,促进文化创意、动漫游戏、数字音乐、网络艺术品等数字文化内容的消费。加快建立传输便捷、覆盖广泛的文化传播体系,提升文化产品多媒体、多终端制作传播能力。加强数字文化内容产品和服务开发,丰富信息消费内容产品供给。鼓励各类网络文化企业生产提供健康向上的信息内容。
  (三)提升公共信息服务水平。
  8.促进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推动公共服务机构开放公共信息资源,鼓励公共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开发利用。积极申报政务信息共享国家示范省市建设。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完善基础信息资源和政府信息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市建设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整合多部门资源,提高信息共享能力,促进互联互通,有效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9.提升民生领域信息服务水平。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包括社会保障、健康医疗、优质教育、养老服务、就业服务、食品药品安全、公共信息安全、社区服务、家庭服务等信息惠民行动计划。支持南宁、桂林、梧州等国家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建设。构建覆盖全区、连通各市的各领域网络信息化公共服务网络,推动业务协同,提供多渠道、多形式的信息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逐步实现公共服务事项和社会信息服务的全人群、全天候“一站式”服务,提升公共服务均等普惠水平。
  10.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工程。构建物联网,实现对景区地理事物、自然灾害、人类行为和景区基础设施及各项服务的全面、透彻、及时感知。建设传感网,将多种传感设备嵌入到景区物体和各种设施中,与互联网连接,实现更为广泛的互联互通和信息传播。利用云计算、模糊识别等各种智能计算技术,对海量的数据和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提高景区智能化管理水平。建立以主要旅游目的地为核心的一体化智慧旅游服务体系。改进旅游业的支付结算服务,扩大银行卡在全区旅游服务区域和旅游交通领域的应用。开发满足旅游消费需求的金融产品,推进网银支付、手机支付等旅游支付电子化进程。通过智慧旅游、智慧景区的建设,实现对全区旅游服务软件、硬件水平的全面提升,促进旅游事业发展,助力拉动内需。
  11.提升智慧城市建设水平。支持南宁市、柳州市(含鱼峰区)、桂林市、贵港市等城市(区)创新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市、县(区)积极探索智慧城市建设的新思路新模式。各设区市要研究出台鼓励市场化投融资、信息系统服务外包、信息资源社会化开发利用等政策,支持公用设备设施的智能化改造升级及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实施数字化城管、智能电网、智能交通、智能水务、智慧管网、智慧社区、智慧国土等工程,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参与智慧城市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智慧城市建设。
  (四)深化企业信息消费应用。
  12.拓展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建设和整合优化我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基于第三方支付的电子商务应用,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网络安全交易支付体系、服务物流业的信息化体系。鼓励企业应用区内外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积极推动电子商务应用。以食糖、茧丝等大宗商品成熟的电子商务模式,带动我区茉莉花、玉米、六堡茶、松香、果蔬等大宗农产品电子商务,形成面向东盟的电子商务贸易中心。
  13.推动新兴产业及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鼓励企业应用信息通信技术,创新生产经营和管理模式,大力挖掘信息资源,深化和拓展信息应用,促进信息增值,提升信息技术综合集成应用和业务协同创新水平,增强企业市场控制力,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竞争优势,拉长信息链,形成新业态。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积极发展定制生产,满足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促进智能终端与应用服务相融合、数字产品与内容服务相结合,推动产品创新,拓展产品和服务领域。加强相关软件研发,提高信息技术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护、测试评估和信息安全服务水平,面向工业行业应用提供系统解决方案,促进工业生产业务流程再造和优化。发展服务于产业集群的电子商务、数字内容、数据托管、技术推广、管理咨询等服务平台,推动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研发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并以生产性服务业为突破口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
  14.依托信息服务提升先进制造能力。积极推进两化深度融合,鼓励将数字技术和智能制造技术广泛应用于产品研发设计、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营销及经营管理等环节,推进精益制造、精益管理,实现自动化、集成化、网络化、智能化和协同化,丰富产品功能,全面提升全区两化融合水平和先进制造能力,提升产业品质,优化产业结构,推动转型升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建立由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牵头的促进信息消费联席会议机制,明确各相关单位责任分工、年度任务目标、工作责任人与联系人,抓好重点项目的筹划和落实,建立工作进展情况定期通报机制,务实推进各项任务和重点工作的落实。
  (二)完善配套政策,加大财税支持。
  用好用足国家各项扶持政策,出台配套政策和激励措施。加强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利用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促进信息消费领域的倾斜支持。落实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为行业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区内企业产品和服务。
  (三)鼓励企业创新,拓宽资金渠道。
  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互联网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对软件和互联网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抵质押融资。对提供信息消费产品和服务的互联网小微企业,金融机构按照相关政策优先予以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大帮扶力度。培育引进创业风险投资,支持互联网企业创新发展。
  (四)集聚各方支持,保障试点推进。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对各级涉及信息消费的有关许可、审批、核准、备案、年检等行政审批类事项按照应减必减、可放则放的原则予以清理,简化优化审批流程。以南宁、柳州、桂林被列为全国信息消费试点城市为契机,充分利用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扶持政策,重点支持和推进3市纳入全国信息消费试点的工作方案和国家智慧城市创建任务书中的有关项目,统筹协调全区相关资源,保障信息消费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五)开展运行监测,探索试点经验。
  研究确定信息消费的统计分类和适当的统计方法,试点开展全区信息消费统计,定期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合理引导信息消费预期。探索推广信息消费试点建设经验,带动全区信息消费工作全面推进,促进信息消费相关产业快速发展。
  (六)加强网络监管,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建设信息安全动态监测平台,落实等级保护、风险评估、安全测评、应急管理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政府和涉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提高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运行主体的安全责任意识,保障重要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安全。规范信息消费市场秩序,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依法加强对信息服务、网络交易行为、产品及服务质量等的监管,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网络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社会监督。
  (七)做好普及推广,强化宣传引导。
  总结推广南宁、柳州、桂林市信息消费试点工作经验,组织开展区内外学习和交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普及相关知识,宣传信息消费对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与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作用,增强信息消费意识和意愿。加强互联网从业规范宣传,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信息消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带头应用和推广信息化。各牵头部门要对照《广西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总体工作任务分工》,尽快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工作措施,完善项目库,扎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广西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总体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
(一)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演进升级  
1 加强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
2 推进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委等
3 全面推进三网融合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新闻出版广电局、通信管理局等
(二) 增强信息消费产品供给  
4 加强信息服务创新和产品制造能力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等
5 促进物联网应用消费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等
6 加快信息服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等
7 发展信息内容产业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新闻出版广电局、文化厅、科技厅等
(三) 提升公共信息服务水平  
8 促进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科技厅等
9 提升民生领域信息服务水平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等
10 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工程 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发展改革委等
11 提升智慧城市建设水平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委、金融办等
(四) 深化企业信息消费应用  
12 拓展电子商务平台服务 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等
13 推动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等
14 依托信息服务提升先进制造能力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等
(五) 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各相关部门等
2 完善配套政策,加大财税支持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等
3 鼓励企业创新,拓宽资金渠道 自治区金融办、工信委、发展改革委等
4 集聚各方支持,保障试点推进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各相关部门等
5 开展运行监测,探索试点经验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统计局等
6 加强网络监管,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自治区公安厅、工业和信息化委、保密局、通信管理局等
7 做好普及推广,强化宣传引导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各相关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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