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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地税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地税发[2014]4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1-14
实施时间: 2014-1-14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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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2014年全省地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1月14日
  2014年全省地税工作要点
  2014年全省地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实现税收现代化,坚持以“双提高”为主线,以“两个建设”为目标,全面推进各项税收工作提质增效,为富民强省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贯彻以上总体要求,必须把握好三个重点:一是主线和目标。开展“双提高”活动,实现“两个建设”目标,符合吉林地税实际,符合广大纳税人期盼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是提高现代税收治理能力、实现地税事业发展的长远大计,全系统必须一以贯之、锲而不舍、常抓不懈。二是提质增效。所谓提质增效,就是税收收入要注重增速与质量并重,征收管理要注重推进改革与提高征收率相协调,税收执法要注重简政放权与风险防范相统一,税收服务要注重手段措施与服务对象需求相适应,信息化建设要注重技术与业务高度融合,人才培养要注重数量与能力同步提高,行政管理要注重服务保障与集约精细相结合。各级各部门抓工作、带队伍、改作风,都要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努力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税收现代化。实现税收现代化,是今年全国税收工作会议提出的我国税收发展改革的总目标。其内涵是到2020年建立完备规范的税法体系、成熟定型的税制体系、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稳固强大的信息体系、高效清廉的组织体系。从现在开始,全省地税的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目标来谋划和推进。
  根据全省经济工作安排,今年全省地税地方级收入目标为增长9.5%。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征收管理
  (一)继续深化征管改革。以第三方信息采集平台、风险管理平台的推广应用为载体,全面推进风险管理。各地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加强第三方涉税信息采集的意见》,逐部门地把能够采集的信息都采集上来;省局要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的配套制度,各地要充实完善分析指标和模型,实现风险识别排序、推送应对、结果反馈和监控评价的闭环管理,提高风险应对质效。强化纳税评估,抽调全省纳税评估人才库人员,对重点风险纳税人开展团队化评估;开展纳税评估优秀模型评选,总结推广基层行业评估工作经验,促进全省纳税评估水平的整体提升。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行为,对综合征管等信息系统进行改造,开发推广工作流平台,明确相关岗位的具体工作任务、步骤、时限和要求,对工作过程、完成结果进行控制督导和考核评价。深入开展税源与征管状况一体化监控分析,拓展指标,完善方法,统一发布分析报告。以大企业管理为突破口,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进一步明确省级大企业管理范围,建立完善大企业管理和服务制度。
  (二)加速信息化建设。省局数据处理中心今年交付使用。继续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全省机房标准化建设。落实一体化建设原则,省局已立项或开发的项目,各地不得再搞重复建设;对省局项目未覆盖且急需的功能,各地可自主立项开发,但要在省局统一规划下进行,切实提高资源整合和应用协同效率。加强数据管理,制定数据监控管理办法,统一数据口径,完善数据综合应用平台二期建设,强化数据挖掘分析,切实提升数据综合利用能力。全面部署综合运维监控管理平台,实现应用系统、信息设备的自动化运维监控和机房环境可视化管理,提高运维保障水平。
  (三)强化税种管理。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加强存量房评估,继续健全评估数据库,建立评估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做好存量房评估监控分析。加强国际税收管理,逐步完善管理体系。深化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规范优惠政策备案事项的后续管理,抓好汇算清缴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加强高收入群体和主要所得项目管理,加大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力度,提高全员全额明细申报质量。全面推行“以地控税”,强化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管理。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凡是符合清算条件的必须进行清算,引入中介机构提供清算鉴证服务,提高清算率和清算质量。
  (四)加强发票管理。抓好重点税源行业发票管理,强化省级列名大企业发票信息采集和利用,提高稽核比对、风险管控和纳税评估质效。加强建筑、房地产、餐饮、住宿等行业票表比对和监控分析,提升以票管税水平。规范电信、保险等行业冠名发票使用,完善冠名发票“一户式”管理。
  二、优化纳税服务
  (五)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在继续使用“您好、再见”文明用语、实行微笑服务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推行首问责任制。所有直接面对纳税人的工作人员,包括办税服务厅、12366热线、税源管理和稽查岗位的人员,只要是第一个被问及涉税事项的,即是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按规定即时办理,不能办理的要主动联系或引导、即时转办。各级局要建立制度,对沟通协调、业务支持、责任追究等予以明确,确保首问责任制顺利推行。
  (六)打造高标准办税服务厅。推进办税服务厅职能转型,所有办税服务厅都要将“业务受理、政策咨询、涉税审批、权益保护”四项职能集于一体,为纳税人提供全面的办税服务。在完成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在全省建成若干高标准的市级、县级办税服务厅,年内省局将组织典型经验交流,带动纳税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综合利用视听安全系统,加强对办税服务的考核监督。强化限时(即时)办结事项落实,各地不得对简化的征管流程和办税程序进行截留,确保各类涉税事项能够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切实提高办税效率。
  (七)推进服务平台多元化建设。加快省局门户网站升级改造和网上办税厅建设,实现涉税事项的网上预约办理和提示提醒。推进全省纳税服务考核监督平台建设,提升纳税服务工作质效。进一步拓展12366综合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专家团队作用,着力提高坐席人员专业素质。
  (八)抓好纳税人满意度评议。总局将在今年10月份前开展“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各级局要切实做好准备,以“三员”评议为重点,抓好去年发现问题的整改,扎实开展今年评议工作,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三、推进依法行政
  (九)规范税收行政行为。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对已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要确保落实到位、不予截留。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做好合法性审核、日常清理和备案审查。坚持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继续探索第三方参与解决涉税争议的方式方法,防止矛盾激化。
  (十)加强内部督察审计。开展信息化执法督察,全面推行执法风险预警系统,加大风险分析力度,提高疑点甄别质量,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督察。以预算执行为主线,以“三公”经费审计为重点,认真开展财务和经济责任审计。
  (十一)提升稽查效能。加大稽查执法力度,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和偷逃税为重点,依法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继续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整治,规范税收秩序。深化分类分级稽查,明确省市县三级稽查局执法职责和检查范围,建立计划管理、重点税源企业集中选案、定点联系、上下互动联动机制。推进稽查现代化建设,持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四、落实税制改革
  (十二)充分做好准备,密切跟踪政策动态,对已经明确和出台的政策要立即组织实施,及时了解政策执行情况,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对酝酿中的政策,要从对地方财力、收入、征管的影响等角度开展研究分析,提前谋划征管格局调整、信息技术支撑等方面工作,为税制改革顺利实施、有序推进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提升教育培训质量
  (十三)加大高素质人才培养力度。在继续抓好高层次学历教育的同时,突出抓好“三师”人员培养,力争使全系统“三师”人员比例增加0.5个百分点,达到4.5%。各单位要广泛动员一切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加“三师”资格考试,并为报考“三师”人员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对取得“三师”资格人员要通报表彰、落实相应激励政策。省局将加大考前培训工作力度,各单位要积极选送优秀人员参训。
  (十四)加强领军人才培养。加大对已评定为省级领军人才干部的培养力度,提高其业务攻坚及带头人能力。对各地推荐的2014年度省级领军人才参评人选,要严格考评,确保人才质量。各地要做好市级领军人才的培养工作。省局积极做好总局领军人才的选拔推荐,力争有干部入选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库。
  (十五)强化基层一线干部培训。保证培训时间,一线干部每年参加集中培训不少于12天,新招录公务员初任培训不少于45天。建立岗位能力测评机制,各类人员年度考试不及格的,当年不评先、不提拔、不安排重要执法岗位。加强财会知识培训,提高查账能力,力争今年一线干部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人员比例达到60%。在行政执法类干部中试行业务等级评定。
  (十六)搭建模拟实训平台。各市(州)局要严格按照省局模拟查账室建设的计划和要求,开发行业模拟账套,经省局验收后择优纳入省局数据处理中心模拟查账室,实现系统共享,并作为初任培训、业务骨干培训的主要平台。在此基础上,开发纳税评估、行政复议、窗口服务等实训平台,切实提高干部实际工作能力。
  六、加强队伍建设
  (十七)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全面准确贯彻中央和省委选人用人方针政策,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十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局党组要承担起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承担起监督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加强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继续办好廉政教育大课堂,做好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九)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扎实开展绩效考核,全面落实考评责任,统筹推进总局绩效管理与省政府绩效考核,力争全系统在绩效考评中取得优秀等次。认真贯彻落实省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规定,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和文件简报。规范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加强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基本建设专项治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控公用经费支出,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建设节约型地税机关。加强涉税舆情管理,及时监控、有效应对、妥善处理各类涉税舆情。
  七、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二十)第一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要认真开展“回头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抓好“四风一顽症”问题的整改落实,做到边整改、边总结、边提高。第二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要按照省委和总局党组统一部署,切实抓住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个重点,不折不扣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健全机制三个环节。要强力推进“执法不规范、服务不到位”专项整治活动。第一批单位要完善方案,继续推进,巩固成果。第二批单位要深化认识,细化方案,真抓真改。到6月末,每个市(州)局还要有针对性地再解决5个以上纳税人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每个县级局还要再解决2个以上纳税人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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