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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吉林省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改革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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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的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提高支农培训工作水平,推动支农培训工作更好的落实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们研究制定了《2013年吉林省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改革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遵照执行。
  附件:2013年吉林省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改革意见
  2013年吉林省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改革意见
  按照财政部的工作部署,从2009年开始,我省开展了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通过五年来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支农培训已覆盖全省农村学员,支农惠农政策深入人心,村级会计核算业务得到初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得到持续加强,支农培训工作质量不断提升,支农培训工作成果显著。但随着支农工作持续向深入开展,财政部函校独立建制、各省函校纷纷成立,国家已将支农工作纳入到常态化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为顺应形势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改革意见。
  一、明确改革总体目标
  按照《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规划要求,以建立支农培训工作长效机制为目标,以探索可持续发展的支农培训工作模式和可规范进行的支农管理工作体系为重点,以改革培训组织形式,完善培训课程体系建设,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加强农村会计从业人员队伍管理,构建绩效考核体系为手段,进一步提高支农培训工作质量,提升我省财政支农培训工作水平,更好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改革培训人员组织形式
  培训人员组织形式由统一课程集中培训改为按不同对象分类进行培训,将支农政策培训对象按照岗位职能和培训需求不同,分成村干部(除村报账员外),农经站代理记账会计、村报账员、村民理财小组及农民等类别进行培训。村干部主要培训方向为法律知识、廉政道德教育,国家支农惠农方面的政策制度及相关提高领导能力等专题课程。农经站代理记账会计、村报账员及村民理财小组培训方向为村集体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财务管理、农村“三资”管理及相关财务专业性方面的课程;广大农民主要为农村支农惠农政策等方面的普及型培训。
  三、完善培训课程内容体系
  (一)课程内容按性质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基础性课程。基础性课程是按照国家要求,将在整个支农政策培训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全省统一性,属于全体培训学员必知必会的课程设定为基础性课程。今年省里将吉林省支农惠农政策问答、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四门课作为基础性课程。随着国家要求和培训工作的需要,省里会陆续扩大基础性课程范围。
  第二类为扩展性课程。为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补充基础性课程的不足,省里每年将安排一定的扩展性课程。扩展性课程主要围绕国家及我省对农村出台的方针政策进行解读,财政部函校的有关课程及相关能力素质等课程进行选择。
  第三类专题性课程。为进一步提升培训对象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省里将根据地方意见开发相关专题性课程,供学员学习。现阶段农村财务会计工作的着力点在乡镇农经站会计和农村报账员的业务能力上,省里计划开发录制会计基础知识、基础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农村报账员报账程序专题等课程。农村资产、资金、资源管理及财务管理的薄弱点在村干部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解决法律纠纷能力上,省里计划开发涉农法律纠纷专题及廉政教育专题课程。
  (二)培训课程形式及来源。课程形式以网络课程为主,省里建设支农培训网上课堂,提供课程的电子教材、课程讲义、视频讲解等。课程来源是对于国家和省里确定必学的课程,由省里集中进行开发并提供各地使用。对于专题性课程或部分市县的特色需求,省里拟通过课题研究、专项委托等形式向有经验的市县征集意见或委托其开发并提供给全省培训使用。
  四、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培训
  按照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及培训需求的不同,各地的培训方式可以采用网络培训、面授培训、电视广播媒体培训、座谈讨论等方式或结合使用。
  (一)网络培训。网络培训分为省对市县的师资力量培训和市县对学员的直接培训,省对市县的师资力量培训主要通过网络进行,各地财政要有效组织本地师资力量进行网上学习,保证培训质量;市县对学员的直接培训,各地可以直接组织学员观看网络课程视频,也可在观看网络课程时,配备辅助老师进行讲解。
  (二)面授培训。一是各地根据本地学员基础水平和接受能力,对播放网络视频,学员学习有难度的,可以对师资进行培训,然后由师资对学员进行面授培训;二是各地可以可根据本地实际需要自行开设课程进行面授培训,市县自行组织的面授培训讲义要事先送财政厅进行备案。
  (三)电视广播媒体培训。由于电视广播媒体培训具有培训对象全省普及性的特点,电视广播媒体培训主要由省里进行组织,主要发挥支农培训工作的宣传推广、舆论引导、氛围营造等作用和对广大农民进行支农惠农政策方面的普及型培训。
  五、加强农村会计从业人员队伍管理
  按照《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十二五”期间,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村报账员和会计代理服务机构人员管理,逐步做到代理机构服务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岗,重视和加强农村会计人员职业教育,建立健全财政部门归口管理农村财会人员的体制机制。为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目标,各级财政部门要依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这一重要平台,加强对农村会计从业人员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会计从业人员队伍,提高会计从业人员整体水平。
  (一)加强农村会计从业人员会计财务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及辅导,进一步提高农村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一是省里开发并录制针对农村会计人员的会计基础课程、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辅导视频及相关学习资料,上传到支农培训网上课堂上供学员自愿学习。二是鼓励市县在支农政策培训中,开设农村会计从业人员会计基础知识方面的培训辅导课程。
  (二)推动村级会计代理机构服务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进一步规范会计从业人员队伍。一是今年拟确定村级会计代理机构服务人员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试点地区。在试点地区,财政部门对在参加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学习中,遵守纪律、完成学习内容、表现良好的财会人员免费进行会计证考试考前辅导。二是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免去考试费用,考试合格后,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可免交学费,参加针对农村财会人员的支农培训班,可视同当年完成继续教育。
  六、构建培训绩效考核体系
  支农培训工作考核体系由省对市县工作效果考核和市县对培训对象学习效果考核两个层级进行设计。
  (一)省对市县的工作效果考核主要侧重于四个方面:
  一是对课程质量的考核。省里加大力量对支农课程进行开发,力争不断提高课程数量和质量,为培训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考核上则侧重各市县是否按照规定时间,是否选择或开发有针对性、高质量的课程进行培训。
  二是运用信息系统进行考核。财政部在改版的支农信息系统对培训计划、培训班管理及人员数据方面进行比较严密的设计。考核上,省里会借助信息系统的技术力量,加强对各市县计划完成率、学员到位率及培训内容的考核。
  三是倒逼机制进行考核。培训结束后,省里按照市县上报情况抽取一定比例的学员直接进行电话调查,考核市县培训内容、时间及效果情况,在支农管理系统上设置学员反馈栏目,通过网络调查的方式了解学员意见。
  四是工作程序化考核。继续结合财政部函校考核评价办法和我省制定出来的支农工作流程,进行工作程序化的考核严格要求各地工作程序到位。
  (二)市县对培训学员的学习效果考核主要侧重于三个方面:
  一是加强培训师资力量考核。为保证支农培训效果,各市县要建立支农培训师资库,积极组织开展对师资力量的选拔、管理和培养,将不断增强师资力量作为保证支农培训工作质量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认真抓好抓实。
  二是加强学员组织工作考核。为保证支农培训学习效果,各地要建立培训学员档案,加强对学员出勤率的考核,委托乡镇财政所、农经站进行培训管理的地方,要加强对财政所及农经站管理工作的考核,财政人员要实地参与组织管理工作。
  三是加强学员学习效果的反馈和评估。培训结束后,要采取座谈交流、电话抽查、上门调查等方式了解学员学习情况、总结学员对培训工作的意见建议,评估本次培训的培训效果,持续改进支农培训工作效果。
  七、高度重视,做好各项改革工作
  各市县要进一步认识到财政支农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到改革支农培训工作对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工作效果的重要作用,按照意见要求,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一是支农培训工作每年培训人员3万余人,涉及9400多个行政村,组织管理上存在面广、点多、人员居住分散、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难题;二是今年涉及到支农培训组织形式和培训方式的变革,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请各地一定要认真组织,加强这项工作的领导,切实保证培训工作的有序、有效进行。
  (二)认真落实。本次改革意见是经过全省范围几轮征求意见形成的,是全省上下集体智慧的结晶,改革意见既在现阶段能较好的适应大多数市县的工作基础,又具备一定的前瞻性,请各地一定要按照意见要求,认真落实,积极开发推荐优质课程资源,改革培训组织形式,创新培训的方式方法,构建适应本地实际的绩效考核体系,切实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三)积极参与。改革工作不是一蹴而就,本轮改革工作只是五年来工作的一个小结,未来随着支农培训工作深入开展,改革还会进行下去,请各地在实践工作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同省里反馈沟通,全省上下共同交流提高,推动全省支农培训不断走上新台阶,支农培训工作不断打开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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