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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会[2013]642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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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财政部于2012年11月发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实行,并将贯彻实施内控规范工作列为财政部会计司2013年工作要点。今年7月19日,财政部组织召开了《全国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视频动员会》,对贯彻实施工作又做了重点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9月上旬,组织开展了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师资培训班。为全面做好我省贯彻实施内控规范工作,根据国家要求和总体安排,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吉林省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地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实施。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附件:
  1、吉林省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
  2、吉林省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吉林省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联合工作组成员名单
  4、吉林省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1
  吉林省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
  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吉林省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内控规范》)工作,根据国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经济活动等方面的风险进行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防范和管控。它既是行政事业单位的一项重要管理活动,也是单位的一项重要制度建设;既是单位管理的一项系统工程,也是单位治理的重要基石。我们要紧紧抓住贯彻实施《内控规范》的有力契机,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会计法》、《预算法》为依据,按照“作为一把手工程,制定一个实施方案,成立一个协调机构,召开一次动员大会,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开展一系列宣传,组织一揽子培训,建立一套内控手册”的八个一要求,通过“宣传动员、培训辅导、梳理流程、明确职责、建立制度、督促实施、检查指导、完善提高”等措施,夯实单位各项基础工作,保证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达到进一步推进财政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的总体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组织协调机构,加强对《内控规范》贯彻实施的组织领导。由省财政厅牵头组织,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参加,联合成立《吉林省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省贯彻实施内控工作方案、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监督指导工作开展。组长由省财政厅厅长刘长龙担任,副组长由上述部门主管领导担任,成员分别由部门相关职能处室人员组成(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2)。
  (二)成立联合工作机构,加强对《内控规范》贯彻实施工作的督促落实。由省财政厅会计处牵头组织,由省财政厅各部门预算主管处室和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国资管理、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票据管理、内部监督管理等专项业务管理处室参加,成立《吉林省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联合工作组》,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联合工作组成员,同时指定1名联络员(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3)。各部门预算主管处室要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具体负责分管部门单位《内控规范》实施的督促、指导、检查等工作。各专项业务管理处室具体负责专项业务的内控制度建设指导和督促实施工作。
  (三)成立专家咨询机构,加强对《内控规范》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服务。由省财政厅牵头组织,聘请大学院校专家教授、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省直部门业务骨干等人员,成立《吉林省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专家咨询委员会》(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4),负责《内控规范》贯彻实施的培训学习、政策指导和咨询服务,实行定期例会和重大事项临时会议制度,帮助单位研究解决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具体措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为保证《内控规范》在全省范围内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贯彻实施,省财政厅按照国家要求制定《吉林省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明确实施工作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工作步骤、具体措施、实施要求等内容,于9月下旬下发各地各部门,以指导内控实施工作的开展。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全省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周密详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内控规范》实施工作。
  (二)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工作。一是召开《吉林省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联合工作组》会议,确定落实协调领导小组、联合工作组、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研究讨论内控实施工作方案和其他事项;二是召开全省贯彻实施内控动员大会。10月上旬,省财政厅组织召开有各地财政部门、省直部门单位、专家教授参加的“全省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动员大会”,对全省贯彻实施《内控规范》工作做动员部署,提出工作具体要求;三是全省动员大会后,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里统一要求,召开本地本部门本系统的《内控规范》贯彻实施会议,组织推动工作开展。
  (三)广泛开展宣传,营造实施氛围。一是在宣传内容上,要广泛宣传《内控规范》实施的背景、重大意义、实施原则、实施要求等,在全社会营造《内控规范》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在宣传方式上,要采用新闻媒体、网络电视、报纸杂志、宣传资料、内控竞赛等各种方式进行宣传。财政系统可广泛使用中国会计报、会计管理动态,财政简报、吉林省会计网等系统内部渠道开展宣传。各部门单位,也要充分利用部门和系统网络、报刊等传播媒介开展好宣传工作;三是在宣传原则上,要把握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与省主管部门及各市县间的工作沟通联系,交流工作经验做法,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四是省财政厅目前已经把《内控规范》文件、财政部动员会议视频实况、会议领导讲话等相关内容上传吉林省会计网,供各地下载使用。
  (四)开展调查摸底,便于服务指导。一是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年初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时对事业单位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本地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摸清底数;二是要充分利用各地财政部门、各主管部门单位的现有数据,或者通过下发调查统计表方式,调查统计当地行政事业单位户数,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情况;三是在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基本信息档案,便于财政部门为单位提供财务会计、内控实施等的业务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
  (五)组织培训学习,做好政策辅导。一是培训的组织,由财政部门与各主管部门共同进行;培训的方式,采取“以集中面授为主、网络培训为辅”两种方式进行;培训的对象,要让单位内控建设和内控执行的相关人员都参加培训,尽可能抽出时间参加集中面授培训,做到培训学习“全覆盖”和“无死角”;二是省财政厅采取“纵横结合方式”,重点负责各地财政部门和省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牵头部门人员、财务负责人和师资培训,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培训工作开展,帮助各地各部门推荐提供师资;省财政厅的培训将于10月初开始。培训后将把培训课件上传吉林省会计网,供各地、各部门和培训对象使用;三是各地财政部门重点负责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财务会计和相关人员的培训;省直各部门单位重点负责本系统、本部门和所属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会计相关人员的培训。四是为配合培训学习,我省把财政部编写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指引》作为培训指定教材,同时将结合我省实际,编写必要的辅导材料。各地、各部门单位也可结合自己业务性质特点,编写必要的学习辅导资料。
  (六)梳理工作流程,建立内控制度。一是各部门单位在全面学习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单位内部各个岗位、全面管理事项、经济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查找业务风险,制定防范风险应对策略;二是结合工作实际,修改工作程序,利用文字图表等形式,完善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系统,固化工作流程;三是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最终制定形成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手册》,将制衡机制嵌入到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中,进一步提升单位管控效能,有序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七)列入工作要点,重点进行考核。《内控规范》的贯彻实施,既是财政部2013年会计工作重点,也是我省财政部门今年会计工作的重点。为了推动工作开展,今年年初,省财政厅在印发《吉林省财政厅会计处2013年工作要点》(吉财会[2013]60号)时,已经把《内控规范》的贯彻实施作为各级财政部门的重要工作,并作为各地2013年会计管理工作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考核将按照组织工作、宣传工作、培训工作、上报总结等四个工作步骤进行,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各地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培训学习阶段(2013年10月至12月)
  各地各部门单位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既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财政厅组织的培训,也要积极组织开展本地、本部门、本系统的培训,今年年底前必须组织至少一次的集中面授培训,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全部参加培训,做到“宣传无死角,培训全覆盖”。
  (二)梳理工作流程阶段(2014年1月至3月)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内控规范要求,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现有的工作制度和业务内容进行全面梳理,查找风险点,制定风险防范应对措施。
  (三)健全内控制度阶段(2014年4月至6月)
  各部门单位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按照科学、民主、规范、严谨的原则,根据单位实际和业务特点,利用文字图表等形式,建立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框架。
  (四)建立内控手册阶段(2014年7月至9月)
  各部门单位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框架上,继续补充完善,把各项制度规范化、系统化、流程化,信息化,做到各项制度相对完整,进而形成部门单位的《内部控制工作手册》。
  (五)检查督促指导阶段(2014年8月至12月)
  各级财政部门组织人员对部门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切实提高贯彻实施工作效率和效果。检查方式,可以采取“单位将内部控制制度送到财政部门检查”和“财政部门到单位检查”两种方式进行。对工作开展顺利,完成较早的单位,建议单位采取送检的方式。从2014年8月开始,省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领导小组将组织内控实施检查组,分别到各市县抽查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每个市县抽查不少于10个单位。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各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情况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评选表彰结合起来。
  贯彻实施内控规范是个系统工程,要贯穿于实施步骤、工作措施、日常执行的全过程,一定要做到边学习、边梳理、边完善、边规范、边执行,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运行有效、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内控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贯彻实施《内控规范》,涉及部门多,涉及人员广,时间要求紧,工作任务重。各级财政部门作为内控实施的牵头部门,作为内控实施的的组织者和推动者,要站在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内控规范》在提高管理水平、加强风险防控、维护财经纪律、践行科学发展、实现高效运行方面的重要意义。不仅要把贯彻实施《内控规范》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更要把他作为今后的一项基础性的常态化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2、细化职责落实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统一组织、部门带头、上下联动,共同落实”的要求,参照省财政厅模式,结合本地情况,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联合工作、专家咨询服务机构,加强对工作的组织落实。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财政局一把手要负总责,帮助协调落实相关工作。主管局长要亲自抓,将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专人,做到工作到岗,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充分发挥内控实施领导小组、联合工作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和财政内部职能科室的作用,协调配合,督促开展。
  3、加强保障抓好服务。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贯彻实施内控专项经费,以保障《内控规范》实施的宣传培训等需要。要及时了解掌握实施情况,主动为部门单位提供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研究解决实际困难问题。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时掌握国家和我省工作要求、工作动态,省财政厅将及时把相关内容上传《吉林省会计网》。为了便于各地各部门工作人员相互交流工作经验,省财政厅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实施工作群(群号244484893),设立了咨询服务电话(0431-88550790),将竭诚为各地各部门单位提供服务,研究解决和反馈执行中的问题。
  (二)各部门单位要积极行动,扎实工作。
  1、部门带头积极组织。各业务主管部门,既是本部门本系统内控实施的组织者,也是内控工作的实施者,要把执行内控规范作为提升管理水平的基础工作和重要抓手,积极带头开展工作。要认真组织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宣传培训工作,在部门单位中形成“人人学内控,人人懂内控,人人参与内控,人人执行内控”的局面。要组织本部门本系统的业务骨干,重点梳理制定本部门本系统业务流程,形成部门单位内控管理模板,既满足部门本级管理需要,也供系统单位参照使用。主管部门在做好本级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本系统所属单位内控实施情况的督促指导和检查工作。
  2、单位重视齐抓共管。《内控规范》的贯彻实施,涉及到单位的单位层面、业务层面、评价监督等方面工作,需要单位内部各有关部门和岗位加强沟通、相互协调、齐抓共管,不仅是单位全员参与的一项“系统性工程”,更是单位负责人带头执行的一项“一把手工程”。各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内控规范》实施的主体,要按照统一部署,主动开展工作。要在单位内部设置内控职能部门或者确定内控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建立单位内部控制部门联动机制,做到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落实,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各单位负责人,作为内控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带头组织推动内控实施。各单位还要利用贯彻实施《内控规范》的良好契机,积极做好新的财务会计制度实施、会计基础规范等工作,切实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
  附件2:
  吉林省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刘长龙 省财政厅厅长
  副组长: 周仁杰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贾晓东 省监察厅副厅长
  赵振民 省审计厅副厅长
  霍 岩 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 侯克兴 省财政厅会计处处长
  所永吉 省监察厅监察综合室副主任
  高玉红 省审计厅财政处处长
  高青岩 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处处长
  王丙全 省财政厅会计处副处长
  马学锋 省惩防办主任科员
  陈国栋 省审计厅财政处主任科员
  张红英 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处副调研员
  谷秀云 省财政厅会计处主任科员
  附件3:吉林省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联合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周仁杰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副组长: 侯克兴 省财政厅会计处处长
  成 员: 刘晓峰 省财政厅预算处处长
  陈志德 省财政厅国库处处长
  闫金城 省财政厅税政关税处处长
  于长春 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处长
  张 言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处长
  刘本杰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处长
  曲道德 省财政厅农业处处长
  杨升荣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处长
  山昌文 省财政厅粮食贸易处处长
  陈向东 省财政厅国有资产处处长
  梅亚娟 省财政厅债务金融处副处长
  王文东 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管理处处长
  李 铮 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主任
  李剑平 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局长
  刘玉勤 省财政厅内审处处长
  韩 玲 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处长
  刘仁武 省财政厅纪检组组长
  王丙全 省财政厅会计处副处长
  附件4:
  吉林省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周仁杰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副主任:侯克兴 省财政厅会计处处长
  成 员:常凤春 省财政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主任
  刘贺家 省财政厅会计处副处长
  王丙全 省财政厅会计处副处长
  张继东 省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
  常忠利 省财政厅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副主任
  崔显凯 省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副主任
  苗晓青 省教育厅财务审计处处长
  刘爱华 省工商局财务审计处处长
  戴东升 省文化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王颜皎 省国土资源厅财务处处长
  吴振新 省林业厅财务处处长
  何函芪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务处处长
  王明锐 省交通厅财务处副处长
  郑红霞 省农委财务处副处长
  赵晓宇 省卫生厅规划财务处副处长
  田佳鑫 省人防办财务处副处长
  苏建国 吉林日报社审计处处长
  钱方明 长春师范学院财务处处长
  朱延辉 省教育学院财务处处长
  谷秀云 省财政厅会计处主任科员
  王爱群 吉林大学教授
  安亚人 东北师大教授
  卢相君 吉林财经大学教授
  史玉凤 长春大学教授
  金贞福 吉林工商学院教授
  李舒娟 吉林省金恒财务管理咨询集团董事长
  宗凤杰 竭诚会计师事务所所长
  闫秀敏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吉林分所所长
  李文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吉林分所所长
  陈敬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所长
  李洪峰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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