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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政发[2011]39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1-8-19
实施时间: 2011-8-1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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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计划 (2011—2015年)》已经省政府2011年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吉林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计划
  (2011—2015年)
  为贯彻落实 《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吉发 〔2010〕19号)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支撑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要目标,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建立多层次、高效能的科技成果转化支撑体系和服务体系,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15年,努力建成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环境优越、平台齐备、体系完善、项目和基地带动作用较大的科技成果转化支撑与服务体系,科技成果转化水平显著提高,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明显提升。
  (二)具体目标:推动实施50个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培育和扶持100个科技型创新企业,建立10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10个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100个省级企业科技创新中心 (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成20个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5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建立10个企业院士工作站,培养和引进100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提高企业承接和转化科技成果能力。
  1实施百户科技型创新企业培育工程,做大做强一批高新技术企业。选择一批在技术创新、品牌创新、机制体制创新、经营管理创新、文化与理念创新等方面已有一定基础的企业,通过重点培育,认定100户省级科技型创新企业,使企业在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行业典型性和自主品牌、持续创新能力、盈利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创新发展战略和文化等方面有明显提升。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的内在机制,缩短科技成果转化周期,加快一流科技人才和成果向企业集聚,使之成为我省自主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的骨干力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鼓励产学研结合和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申报项目,相关科技计划立项过程中向产学研联合攻关项目倾斜。发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作用,在已有的汽车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玉米加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基础上,组建新材料、新能源、医药、动漫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针对产业发展需求,健全联盟内部合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充分发挥集成效应,突出集群优势。积极支持联盟在组织模式、运行机制、引领行业发展、承担重大技术创新任务、落实国家自主创新政策等方面先试先行。
  (二)着力抓好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1继续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积极推进已确立的22个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20个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实施,争取早日实现规模效益。继续开展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组织实施,大力支持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先进适用,实施后能形成规模,可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且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优先安排针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以解决产业发展中重大、共性关键技术为主要目标的应用研发项目。通过项目的示范带动,形成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团队。
  2组织实施重点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计划。以培育新兴产业、提升传统产业技术水平为目标,每年筛选50个左右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支撑作用,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潜力大、能够形成规模效益的科技成果转化重点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培育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继续抓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计划的实施,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人员致力于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新产品和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每年支持70个左右项目。通过计划的实施,逐步提升具有一定实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及成果转化能力,促进产学研合作,加快高新技术产品规模化。
  3实施科技支撑计划,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优质项目源。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和产业、企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等,集中资源,强化创新,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攻关重点项目,着力攻克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增强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十二五”期间,围绕我省支柱优势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以科技创新为主线,以市场为导向,组织设计并实施7个重大科技专项,每年组织实施200个左右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通过资源集成和核心技术突破,带动一批重大战略产品开发和关键共性技术项目应用及重大科技工程示范。
  (三)加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以培育和发展特色高新技术产业为目标,以提升自主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化发展为核心,围绕我省汽车、石化、农业、医药等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汽车、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农产品精深加工、医药等高技术领域,重点培育建设10个左右创新能力强、产业链完善、辐射带动作用大、产业特色鲜明的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加快我省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首批启动6个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
  1碳纤维产业基地。以吉林市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为依托,发挥区内科研力量在碳纤维、碳化生产技术等方面的优势,整合资源,加强创新合作,壮大产业集群,将基地建设成为涵盖原丝、碳丝和碳纤维复合材料及应用 “三位一体”的国内一流碳纤维产业基地,努力将其打造成中国 “碳谷”。
  2汽车电子产业基地。充分利用长春作为国家汽车生产基地、汽车零部件及出口基地、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等环境、技术、产业优势,围绕汽车电子控制与安全设备、汽车信息技术系统、新能源汽车电控系统等领域,加快推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汽车电子产业创新体系的快速形成与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的企业群,壮大产业规模。
  3医药产业基地。依托长白山中药材资源优势及龙头骨干企业优势,发展现代中药、生物制药、化学药、医疗机械、医药流通,壮大中药产业集群,延伸医药包装、原料药、辅料等相关产业链条,加快推进人参、梅花鹿等道地中药材产业发展和医药市场建设,建成国内一流的医药产业基地。
  4玉米生物化工产业基地。依托我省在玉米深加工领域的技术、产业优势,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快推进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外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玉米生物化工、玉米秸秆及玉米加工副产物等综合利用的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行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水平,抢占玉米生物化工产业制高点。
  5光电子产业孵化基地。依托中科院长春光机所的技术、人才等优势资源,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重点以民营企业、中小光电子企业、创业团队为服务对象,拓展孵化功能,逐步形成光学材料、电子元器件、光电医疗仪器、国防光电子等光电产业集群。将孵化基地建设成为立足本省、面向社会、合作开发的光电子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努力跻身国家级孵化园区行列。
  6中俄暨独联体国家科技合作基地。通过科技信息交流培训、项目对接等多种形式,推动我省与俄罗斯暨独联体国家科技界、企业界进行深入广泛的科技合作。以加强电子信息产业和新材料产业合作为重点,充分利用和发挥俄罗斯暨独联体国家在该领域的科技优势和长春的产业优势,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合作企业,建成集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孵化为一体,具有国际水准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四)加快科技平台建设,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有效载体。
  1建立重点领域科技研发平台。组建完善50个左右高水平、与主导产业紧密结合的省级重点实验室,重点培育若干个有望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行列的省级重点实验室。鼓励重点实验室与企业合作共建,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产业化发展进程中急需解决的技术瓶颈开展研发;探索建立重点领域公共研发平台,先期建设吉林省汽车零部件、农作物育种、医药公共研发平台。
  2打造企业创新平台。重点建设100个省级企业科技创新中心 (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努力从中培育出国家级科技创新中心,使我省高新技术和支柱产业领域的核心技术研发能力明显提高;以企业创新需求为导向,引导省内外院士及其创新团队向企业集聚,攻克产业核心关键技术。建立10个企业院士工作站,在一汽院士工作站的基础上,鼓励吉化、长客、长春生物所、通钢等企业开展建站工作。建设20个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鼓励孵化器主动将孵化功能延伸到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形成科技成果转化的便捷通道,广泛吸收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自主创新成果,便于科技人员创业,促进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创新成果为基础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
  3建设高水平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科技资源共享平台,重点建设科技文献信息服务平台、自然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科学数据共享平台、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网络科技环境平台等5大资源共享平台;在星火科技专家大院的基础上,继续支持各县
  (市、区)以及各类农村科技服务机构建立相应的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服务组织,建设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和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为县域农业科技水平提升提供支撑;加大技术市场建设力度,使其成为我省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渠道。大力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机构,鼓励和引导科技中介机构积极开展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技术交流、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技术代理、技术外包、技术培训等活动。
  4建设科技交流合作平台。充分利用我省与科技部的省部会商机制,争取国家创新资源更多地向我省集聚;完善省院合作机制,鼓励各地继续以企业为主体,以引进团队式、高层次人才和核心技术为重点,积极与中国科学院合作,共建研发机构等形式的科技创新载体;充分利用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等大型科贸展会,推介科技成果,洽谈业务;积极开展与俄罗斯暨独联体国家、欧美、日韩等国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继续推进中俄科技园、中药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
  (五)建设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人才支撑。
  1实施百名中青年科技创新带头人培养引进工程。培养和引进我省学科发展、重点产业所急需,在前沿高技术领域取得阶段性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研发项目具有较大市场潜力,能够为我省重点产业发展带来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高层次科技人才。
  2通过项目带动,鼓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实施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及优秀团队支持计划,围绕某一重点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或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端科技人才及优秀团队;实施吉林省青年科研基金计划,为青年科技工作者提供成长平台,鼓励青年科技人才深入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成果转化、新产品研发等技术创新活动;实施大学生创业资金计划,支持大学应届毕业生、研究生领办创办科技型小企业,重点支持在高新技术领域自主创新、在经济结构调整中能够发挥一定作用的项目。
  3继续组织实施开展千名科技人员进入千户企业开展科技服务行动的 “双千”行动。将选派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与科技计划编制有机结合起来,项目承担单位在实施科技计划项目的同时,要选派科技人员服务企业,担任企业科技特派员,探索产学研结合的新模式。组织全省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科技人员与企业进行对接,形成全省上下联动、分工明确、同步推进的局面。
  (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构建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机制。
  1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大力推动科研机构转制,除公益类科研机构以及少数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类型科研机构外,以应用研究为主或具备创收功能的科研机构要加快改制步伐,转制为科技型企业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完善科技计划管理体制,积极推行科研项目招投标制度,建立计划立项与转化联动责任制,引导科技创新活动以市场为导向,促进科技产出与发展需求紧密结合。
  2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逐步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投入、产出、效益、项目支持、环境支撑等多方面综合评价的科技成果转化水平综合评价机制,明确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衡量标准。进一步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考核体系改革,逐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科研人员服务企业、知识产权转让等在考核体系中的权重,调动科研人员面向我省技术创新需求进行创新活动和成果转化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和企业家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实验室或研发机构,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共建研究院、研发中心、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协调联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顺利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推进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作为工作重点,成立综合协调机构,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沟通协调,及时对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工作进行跟踪、督促、落实。有关部门在向国家争取项目或在编制省内相关专项经费计划时向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倾斜。
  (二)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进一步研究制定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税收优惠、政府采购、人才及金融等政策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关联度,构建各类政策有机结合的政策体系。切实将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意见》(吉政发 〔2009〕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意见》(吉政办发 〔2009〕3号)和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吉政办发 〔2009〕4号)等文件中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加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多元化投入体制。拓宽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投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多元化投入体制。逐步增加财政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投入,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加大投入;探索民间科技投入的管理机制,逐步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体、政府投入发挥重要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的多元化科技成果转化投入体系;促进科技与金融的结合,推动扩大知识产权质押、信用担保、科技保险、融资租赁的试点工作。研究制定支持科技企业融资的框架协议和授信协议,搭建互利共赢的科技金融合作平台。引导长春、吉林、延吉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有条件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新设或注资扩股科技创业投资公司,强化风险投资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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