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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监[2008]751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12-10
实施时间: 2008-12-1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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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审计局:
  为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重大措施落实,积极发挥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全力保证新增中央和省投资项目尽快启动、落实和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和我省关于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贯彻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精神,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建立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领导机制,为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决策部署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按照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财政厅成立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邹继宏任组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壮,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邱连文任副组长,办公室、经济建设处、监督检查局、政府采购办、监督检查办公室、驻厅监察室参加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为纪检组长邱连文,办公室设在监督检查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监管责任,严把资金投向。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紧急落实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投资[2008]3127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央扩大内需政策措施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要求,正确把握资金投入方向,坚持投资项目安排原则,切实履行管理和督导责任,把资金安排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规定的范围和当地最急需的项目上去,特别是已有规划项目和在建项目。积极参与中央和省补助地方小型项目筛选把关,将参与政府投资管理关口前移。既要保证中央和省投资资金按既定的投资方向落实到位,又要防止资金投向“两高”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
  三、带动多方投资,保障资金来源。在项目前期阶段就将加强资金源头监管放在突出位置,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不留缺口。各级财政部门可从当年超收收入特例安排、土地出让收益安排和城市建设维护费安排等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通过财政资金带动信贷资金、社会资金的投入,确保项目配套资金到位。地方配套资金来源不能落实或明显超过承受能力的,要相应调减项目,压缩投资规模。防止项目概算预算不足、资金来源不落实,形成“胡子”工程。
  四、严格预算管理,提高资金效能。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严格预算调整,认真履行资金分配、拨付的各项审核程序,加强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审批。坚持厉行节约和保证质量相结合的原则,对土建工程和主要设备、物资采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要督促和指导各部门、各建设单位认真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健全内控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资金损失浪费。
  五、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资金筹集、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的全过程,纳入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2009年财政监督工作重点,尤其要加强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八大重点工程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调拨、大宗物资采购以及涉及民生等重点事项的监督。要将检查与调研相结合,重点关注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要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将积极配合省联合检查组工作与各地自行开展检查相结合,扩大检查规模,提高检查效能。对滞留、截留、挤占、挪用以及在项目投资中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违规违纪问题,要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令)进行处理、处罚、处分,并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加强分工协作,发挥监管合力。要建立快捷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为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完善政策和规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与纪检监察、发展改革、审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协调检查计划,加强情况会商,共享检查成果,发挥监管合力。财政部门内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司其职。要发挥基层财政部门贴近一线,熟悉情况的优势,形成上下联动监管网络。各级财政部门在收入、支出、金融、会计等日常监管中,要把落实扩大内需政策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注意发挥注册会计师的力量和作用。要积极发挥社会监督的能动性,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向社会及时发布监管信息等方式,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实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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