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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长府发[2009]11号
发文部门: 长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9-6-2
实施时间: 2009-6-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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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长春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日
  长春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为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序言
  (1)知识产权制度是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的基本制度。知识产权制度通过合理确定人们对于知识及其他信息的权利,调整人们在创造、运用知识和信息过程中产生的利益关系,激励创新,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兴起,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地区发展的战略资源和竞争能力的核心要素,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发展科技、经济和增强国力的必然选择。
  (2)《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颁布实施,标志着知识产权战略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发展战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对于转变我国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推动社会进步,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3)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取得显著成效,知识产权地方法规政策体系逐步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体系基本形成,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稳步增长,知识产权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不断突出。但是从总体上看,还存在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不强、知识产权总量较低、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较少、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匮乏、管理服务体系不健全等差距和问题,知识产权制度对促进我市自主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体现。
  (4)实施长春市知识产权战略,有利于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有利于推动自主创新和创新型城市建设;有利于支撑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改变;有利于提高经济国际化水平和增强国际竞争力;有利于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5)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合理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增强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制度能力,强化政府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职能,积极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良好的法治环境,全面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为建设创新型长春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6)到2020年,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与管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环境进一步优化,保护、管理和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明显增强,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国内外竞争能力较强的优势产业和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能够有力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
  (7)近五年的目标是:
  ——知识产权拥有量明显增长。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年均增长15%以上,国外专利申请年均增长20%以上。全市注册商标年均增长10%以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年均增长10%。中国名牌产品达到10个,国际知名品牌达到2个。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量大幅度提高,植物新品种数量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商业秘密、地理标志、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的效果明显增强。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产值占总产值的比重达30%以上,自主品牌产品销售收入占全市销售收入的比重超过40%。力争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管理制度健全、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强的企业。
  ——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县(市)、区基层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机构建设得到加强。各县(市)、区建立专门管理机构,并配备适应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90%以上规模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构。知识产权服务业蓬勃发展。形成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制定全市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工程。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建设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学历教育,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逐步将知识产权课程列入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的公共选修课或专业必修课。加快培养企业事业单位懂技术、懂管理、精通知识产权的复合型人才,形成一支素质高、数量大、结构合理、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知识产权法治环境更加优化。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遍提高,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文化氛围初步形成,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执法能力显著增强,盗版、假冒等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专项任务
  (一)专利
  (8)全面实施专利战略。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汽车、光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粮食深加工等支柱产业和特色领域为重点,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一批核心专利技术。积极推进专利产业化进程,以开发区、支柱产业、特色产业、骨干企业、自主创新基地为依托,形成知识产权密集区,大幅度提升我市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比例,促进经济跨越式发展。
  (二)商标
  (9)深入实施商标战略。加强商标培育工作,建立品牌建设长效机制,加大政府引导、培育和扶持力度,支持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充分发挥商标在农业产业化中的作用,强化农产品加工企业驰名、著名商标的培育工作,积极推动涉农企业和农户注册和使用商标。挖掘和培育地理标志资源,重点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和地理标志,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充分运用知名品牌效应。充分发挥出口创新基地的带动作用和政府采购的导向作用,培育一批立足创新、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的品牌集群。
  (三)版权
  (10)积极推动版权市场化、产业化,建设文化强市。在继承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整合文化产业的优势资源,推动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创作,以现代传媒业、出版产业为产业支撑点,以动漫产业、网络产业为新的增长点,以软件产业为拓展点,大力发展广播影视业、新闻出版、计算机软件、文化娱乐业等核心版权产业,积极扶持动漫产业、游戏软件等新兴产业发展,加大民间文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建立适合我市创意产业和版权产业发展的创造平台、传播平台、展示平台和产业平台。
  (四)植物新品种
  (11)加强对植物新品种的培育与利用,积极鼓励、扶持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植物新品种的研究培育和植物新品种专有权的申请。以具有我市地域特色的农业植物新品种培育及相关权利的申请为重点,使植物新品种专有权的申请数量和授权数量处于全国领先位置,提高全市农业的产出效益和竞争优势。
  (五)商业秘密
  (12)提高企业及相关机构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运用能力,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合法有效的商业秘密管理制度,更好地发挥商业秘密在企业发展和商务合作中的特殊作用。引导企业和职工遵守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处理好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与职工合理流动的关系。
  (六)特定领域知识产权
  (13)地理标志。制定地理标志产品扶持政策,挖掘和培育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对具有传统优势和独有地理环境的农产品,积极采取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形成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地理标志产品,促进具有地方特色的自然、人文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14)遗传资源。运用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保护我市的遗传资源和生态安全,激励生物技术创新,形成生物产业的规模效应、集群效应、辐射效应,推动遗传资源持续利用和生物产业发展。协调遗传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的利益关系,构建合理的遗传资源获取与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防止遗传资源的丧失、流失和无序利用。
  (15)传统知识。建立与传统知识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促进传统知识的挖掘整理、传承保护、知识产权化、产业化。加强对民间传统工艺、民族医药等传统知识的开发利用,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充分运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鼓励在传统工艺、民族医药重大工艺创新及产品研发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获得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发明专利权。
  (16)民间文艺。推进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制定文化传统优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建立政府和社会衔接协调的保护机制和集体管理组织,鼓励民间文艺的再创作,并形成相关知识产权,促进利益合理分享,维护相关个人和集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利用长春文化资源优势,打造长春文化品牌。
  (17)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找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产业定位,发挥比较优势,提高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能力,扩大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数量。加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有效利用,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七)国防知识产权
  (18)落实国防知识产权保密解密制度,在确保国家安全和国防利益基础上,促进国防知识产权向民用领域转移,鼓励民用领域知识产权在国防领域运用。
  四、战略措施
  (一)健全协调机制,形成知识产权工作合力。
  (19)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加强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各相关单位的职能作用,逐步形成统一管理、结构合理、协调有序、联动发展的知识产权工作新格局。调整和充实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
  (20)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县(市)、区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建设,设立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立责权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完善知识产权部门公务员管理,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导向。
  (21)完善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和出台一批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重点解决自主创新过程中制约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全局性、体制性、政策性瓶颈问题。
  (22)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导向。政府及部门在制定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创投融资、人才引进等政策中要充分体现知识产权导向。政府项目基金优先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本市结构调整方向,具有良好产业基础和发展前景的项目或产品倾斜。把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利用、保护及管理作为本市项目立项、资金使用、奖励评审、职称评定以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申报、资质认定与工程实施验收的重要评价标准之一。
  (23)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产业和科技发展规划以及进行重大项目决策和管理时,应当进行知识产权立项评估和跟踪分析。对使用财政性资金或国有资产投入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技专项、重大并购事项、重点引进项目、重点装备进出口、核心技术转让等重大经济活动,实施责任主体要进行知识产权方面的可行性分析和评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予以指导和监督。
  (24)促进创新成果的合理分享。正确处理知识产权保护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矛盾,防止知识产权滥用,构建合理的获取与利益分享机制,维护相关个人、群体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成果的利用,实现知识产权成果效益的最大化,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市场环境。
  (三)突出企业主体作用,着力提升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
  (25)突出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中的主体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体系,把知识产权工作贯穿于企业研究开发、技术改造、技术贸易、生产经营、人才流动及产业化等各个环节。制定完善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激励机制,优化企业知识产权资源配置。
  (26)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探索适应国内外市场激烈竞争需要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建立与企业知识产权有关的技术管理、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人才管理、价值评估等管理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和风险预警机制,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尤其是重点领域骨干企业,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管理制度,实现知识产权工作的体系化和专业化,着力提升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国际规则的能力。
  (27)促进企业知识产权的转化和运用。积极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的商品化、产业化,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围绕长春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扶持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效应强的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和产品,培育和扶持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知识产权产业化基地,认定一批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推动出口结构从传统加工贸易向高新技术产品、知识产权转让和使用许可等高附加值产品及服务转变。
  (28)提升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竞争的能力。企业技术创新以合法产业化为基本前提,以获取知识产权为目标,以形成技术标准为努力方向。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将自主知识产权上升为技术标准,培育一批自主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有机结合的骨干企业。引导企业积极应对知识产权问题和纠纷。鼓励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积极参与行业知识产权共同维权。
  (四)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29)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我市知识产权申报、展示、交易、电子政务、信息数据库和诚信状况等公共服务平台。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信息专家咨询系统、法律援助系统和知识产权战略分析系统,形成覆盖市场信息的开放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系统,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知识产权咨询、法律援助和电子政务服务。
  (30)大力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建设覆盖广泛、信息共享的专利信息网络服务体系,构建我市特色行业、支柱产业、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形成大规模、高质量、专业化的专利信息资源数据库。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专利信息查询和分析系统,在研发、技术(产品)进出口、权利申请、纠纷诉讼等过程中对专利信息进行深层次利用。重点帮助骨干企业建立专业专利文献等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机制,指导企业制定实施专利战略。
  (31)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代理、信息服务、资产评估、司法鉴定和许可转让业务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推进中介服务机构创优建设和品牌建设,鼓励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建立专利技术孵化平台,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重点孵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和企业。加强对中介机构和中介服务人员的执业监督和管理力度,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五)加大知识产权工作投入,完善知识产权保障机制。
  (32)加大知识产权工作投入。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建立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及产业化等专项资金,经费数量逐年递增。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设立知识产权转化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风险投资基金、社会闲散资金投向专利技术成果的转化项目,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工作的开展,拓宽专利技术运用的融资渠道。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知识产权风险投资机制。
  (33)完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建立知识产权奖励制度,设立知识产权政府奖项,加大对实施成效显著的专利、驰名商标、名牌产品的奖励力度。进一步完善专利申请资助政策,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建立激励发明创造、促进知识产权利用的有效机制。
  (34)落实知识产权财税优惠政策。建立政府优先采购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制度。对我市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装备和产品,实施政府首购政策。出台有关支持专利技术产业化的优惠政策,设立专利技术孵化专项资助资金,重点支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新能源、环保节能专利技术的申请、实施和产业化。对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和先进技术发展方向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政府予以重点扶持,推动其市场化和产业化。
  (六)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提升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
  (35)加强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建设。加强对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研究,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处理重大知识产权纠纷的应对机制和维权援助机制。加强营销、展览、技术(产品)进出口等活动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建立健全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预警体系,形成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危机管理机制,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主要贸易伙伴国的法律政策和发展趋势,并及时发出警示,采取应对措施。逐步建立长春市支柱产业、特色行业和重点领域的产业标准等技术贸易壁垒防范工作体系。
  (36)建立健全行业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纠纷处理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监督作用,引导行业制定知识产权保护自律规定,协调解决业内知识产权纠纷和积极应对涉外纠纷。鼓励建立行业知识产权维权组织和保护联盟。探索建立行政管理、行业自律、企业维权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健全涉外经济活动中的行业协作应对和集体维权机制,尤其是加强重点出口企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及维权援助工作。
  (七)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水平,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37)强化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体系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加快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速度,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加大判决执行力度。健全县(市)区、开发区行政执法体系,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着力改善知识产权执法条件,重点解决专业人员匮乏、经费短缺和执法装备落后等突出问题。
  (38)加大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实行打击与防范相结合、日常执法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维护市场秩序与倡导社会诚信相结合。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依法严格查处和坚决打击制假售假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海关要加大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力度,制止侵权货物进出境。建立重大案件通报制度,不断优化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和投资环境。
  (39)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协调运作机制。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案件陪审员制度和专家顾问制度。进一步畅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移送渠道,强化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的协作配合。建立有关部门的沟通机制,不断完善跨地区的知识产权区域保护协作网络和协同执法的工作机制。建立知识产权重大涉外案件上报制度,加强应对知识产权纠纷尤其是重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的指导,加大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维权的组织、协助及服务力度。
  (八)加强人才培养,建设高素质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40)制订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规划。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对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科学制定我市知识产权人才发展规划。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完整的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和人才培养体系,全面培育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的行政管理人员、中介机构服务人员、研发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着力抓好高素质和急需人才的引进培养工作。
  (41)加强公务员队伍知识产权培训。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广大公务员的知识产权意识。
  (42)完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人才的专业技术评价体系。将高层次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列为我市紧缺人才专业目录,享受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各项优惠政策。
  (43)逐步开展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和普及教育。逐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机制,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在全市建设一批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区及示范学校。
  (44)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逐步完善全市知识产权培训体系,将知识产权培训全面纳入党政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采取境内境外相结合、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有计划、分层次、分行业地组织培训,培养一批熟悉国际知识产权规则、适应国际竞争需要、具有国际水平的高层次、复合型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推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支持各行业协会、科技协会提供具有行业、专业特色的知识产权培训服务。
  (45)完善知识产权人才管理和评价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管理,优化人才结构,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建设各级知识产权人才库和专业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和职称评定体系,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内部知识产权人才绩效评价和激励机制。制定鼓励引进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价体系。
  (九)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宣传,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环境。
  (46)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力度。建立政府主导、媒体支撑、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体系。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科普设施,结合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方式,准确地宣传知识产权法规政策,全面介绍长春知识产权所采取的对策、措施以及活动情况,客观地报道知识产权重大事件和典型案例,不断扩大知识产权宣传的受众面,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发布制度。
  (十)建立健全战略实施评估制度,促进战略贯彻实施。
  (47)建立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跟踪与定期评估制度,对知识产权战略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对实施成效进行中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和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进行修正和调整。在2010年、2015年和2020年,分3个阶段对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国际国内知识产权领域的变化、长春发展整体要求和战略实施考核情况,相应调整发展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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