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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实施收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时间: 2014-5-28
实施时间: 2014-6-3
法规类型: 金融综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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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发改价格[2014]135号)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自2014年6月3日开始对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实施收费,个人每年查询第3次及以上的,每次收取服务费25元,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每年前2次免费。
  今后,征信中心将继续完善征信系统,提升信用报告查询服务水平,努力满足个人信用报告查询需求。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10-8866。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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