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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成员单位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11-19
实施时间: 2014-11-19
法规类型: 师所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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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下述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15年度备选库成员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加入备选库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2014年度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信息排名前100名或2014年度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排名前150名;
  (二)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10人;
  (三)近3年无不良执业质量及诚信记录。
  二、申报材料
  (一)书面申请并填写《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二)2014年度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填写,反映情况属实;
  (二)申报材料使用A4纸张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三)申报材料于12月17日前直接报送或邮寄至省供销社监察审计室,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如过期报送视为自动放弃。
  四、备选库的管理及使用
  (一)会计师事务所加入备选库采取自愿申请、广东省供销社审核确认的方式;
  (二)入库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悉知、并同意广东省供销社有关会计师事务所选用的政策规定;
  (三)备选库的使用范围。广东省供销社直属企业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的财务审计业务(包括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等),从备选库中择优选取会计师事务所。
  五、省供销社直属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成员单位每年更新一次,期间如会计师事务所出现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从备选库成员名单中清除。
  联系人:凌政伟        联系电话:02037621857
  传真:020-37621856    电子邮箱:a37620490@
  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菜园东80号4楼
  邮政编码:510080
  附件1:加入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的申请
  附件2: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表

相关附件:
附件1:加入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的申请.doc    
附件2: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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