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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通过中国结算网站在线办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登记结算相关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14-11-25
实施时间: 2014-11-25
法规类型: 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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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市场参与机构:
  为进一步改善服务,提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登记结算业务办理效率,我公司将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正式推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登记结算业务在线服务。届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发行人、主办券商、结算参与人、结算银行等机构(以下统称“用户”)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官方网站办理相关登记结算业务。现将用户管理、服务内容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户访问入口
  各类用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根据不同业务类别分别选择登入入口。
  (一)发行人办理发行人业务
  首页右上角“登录”链接→“参与人用户/普通用户”→选择“证书登录”进行登录→左侧功能列表“全国股转系统发行人服务”。
  (二)主办券商办理投资者代理业务
  首页左侧功能列表→“参与人服务专区”→“投资人登记业务电子平台”→“办理全国股转系统业务”。
  (三)结算参与人和结算银行办理结算业务
  首页左侧功能列表→“参与人服务专区”→“结算参与机构管理平台”→“登入”。
  二、用户及E-key管理
  (一)发行人业务
  所有发行人在线办理发行人业务前均需在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注册,我公司将免费提供E-key一枚,通过快递发放至发行人。具体流程参见我公司《关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进行中国结算网站用户注册的通知》。
  (二)投资者代理业务
  符合资格的主办券商可直接使用现有的深市投资人登记业务电子平台的用户和E-key办理全国股转系统投资者代理业务,无需重复注册和申请。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注册新用户,请按现有深市投资人登记业务电子平台用户管理规定办理。
  (三)结算业务
  1、结算参与人。结算参与人可直接使用中国结算总部配发的结算参与机构管理平台的用户和E-key进行登录,无需重复注册和申请。具体流程按照中国结算总部《结算参与人用户手册》相关规定办理。我公司将统一为各用户开通全国股转系统结算业务权限。
  2、结算银行。各结算银行需向我公司申请创建新用户和E-key。我公司将免费为各结算银行提供两枚E-key,通过快递发放至各结算银行。
  三、服务内容
  (一)发行人业务
  1、不定期持有人名册查询。发行人向我公司申领持有人名册业务的,可在线提交申请。如因召开持有人大会或临时持有人大会而申领名册,还需提交关于召开持有人大会或临时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加盖发行人公章)扫描件。
  2、股份限售登记。发行人向我公司申请办理股份限售登记业务的,可在线提交申请,并按照相关要求上传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的股份限售登记函等材料的扫描件。
  3、股份解除限售登记业务。发行人向我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解除限售登记业务的,可在线提交申请,并按照相关要求上传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的股份解除限售登记函、解除限售公告等材料的扫描件。
  (二)投资者代理业务
  1、代理证券查询。券商可代理投资者在线提交《证券查询申请表》、投资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等材料办理证券持有、变更查询业务。暂不支持冻结情况查询。
  2、代理证券质押业务。券商可代理投资者在线提交《证券质押登记申请表》、《质押合同》、质押双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等材料办理证券质押业务。
  3、代理解除及部分解除证券质押业务。券商可代理投资者在线提交《证券质押登记解除申请表》或《证券质押登记部分解除申请表》、《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书》、质权人或质押双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等材料办理解除或部分解除证券质押业务。
  (三)结算业务
  1、结算参与人基础资料申报。包括维护结算参与人基础信息、报备签约会计师事务所、申报《预留印鉴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
  2、指定收款账户维护。结算参与人拟新增、变更、撤销指定收款账户的,需在线提交申请。我公司审核无误后对相应收款账户进行维护。结算参与人和结算银行收到系统指令后,分别在各自系统中维护相应收款账户。
  3、询证。结算参与人报备签约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后,可在线发起结算账户资金余额的询证业务。系统会在5分钟后自动反馈询证结果。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市场参与机构按照各业务对应的用户使用手册(详见附件或相应系统界面)进行准备和操作。我公司将积极配合并协助各市场参与机构办理相应业务。
  2、各用户因E-key遗失、损坏、PIN码锁死等原因需要补发新key的,可自行采购相应型号E-key邮寄至我公司或通过我公司代为采购(费用150元/枚),我公司做相应处理后发放给用户。
  3、我公司联系方式:
  发行人业务部:010-50939965/9923
  投资者业务部:010-50939706/9703
  结算业务部:010-50939708/9987
  技术支持:010-50939991
  特此通知。
  附件:
  1、《发行人业务用户手册》
  2、《投资者业务用户手册》
  3、《结算业务用户手册(结算参与人)》
  4、《结算业务用户手册(结算银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修正:

因附件较大,下载请到/zdjs/tzgg/201411/0b9a1b8029bb49fc9df999a3e3e0a5e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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