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高级技工学费标准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2004]费34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4-8-12
实施时间: 2004-8-1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78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申请核准高级技工培养费收费标准的函》(闽劳社函[2004]79号)收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精神,加快我省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我省部分技工学校提高了办学层次,加强对高级技工的培养。考虑到技工学校是培养技能型人才,特别是培养高级技工,学校需要投入大量的生产实习设备,学生在学习实践过程中的材料消耗费用较大,培养成本较高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我省高级技工收费标准有关问题复函如下:
  一、高级技工学费收费标准核定为2800元/生.学年,进行高级技工培养的技工学校可在上浮20%的幅度内确定各专业的具体标准,并按隶属关系报设区市以上价格、财政部门备案。
  二、中级技工学费收费标准仍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技工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0]费字258号)规定执行。
  三、高级技工学费核定后,各有关技工学校应加强财务管理,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奖、助、贷、补、减”等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
  四、以上收费标准自2004年秋季招生开始执行。各有关技工学校应及时到当地价格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的变更手续,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核定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学费收费 渝价[2012]47号 2012/2/15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 鄂价费[2014]11 2014/8/28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漳州师范学院闽台高校 闽价费[2011]31 2011/7/28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与英国桑 浙价费[2011]20 2011/6/13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新 闽价费[2011]27 2011/7/13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研究生教 鲁价费发[2016] 2016/9/1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2011年新增专业 闽价费[2011]26 2011/7/13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老年大学学费标准 鲁价费发[2014] 2014/5/1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1年新增专 闽价费[2011]24 2011/7/7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新 闽价费[2012]31 2012/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