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07]28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7-7-11
实施时间: 2007-7-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427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交通厅:
  你厅《福建省交通厅关于重新核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考试费和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宜的函》(闽交财函[2007]8号)收悉。根据《福建省规范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培训办班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党政机关培训考试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就我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复函如下:
  一、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06年第9号令规定,对我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实施从业资格考试可收取考试费,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
  二、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租用社会场地实施考试的,应从规定的考试费中支付场地租赁费即:理论考试每人20元、操作考试每人50元,场地提供者不得再向参加考试人员收取场地费。
  三、考试费含发证费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从业资格证》不得再另行向考试人员收取证书费,但《从业资格证》变更、遗失、损坏,需要换发新证的,可收取工本费每证10元。
  四、上述收费标准从2007年8月1日开始执行,期限3年。收费单位应及时到当地价格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有关手续,实行亮证收费,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资金上缴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我省注册会计师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复 辽价函[2014]40 2014/4/21
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晋价费字[2015] 2015/2/2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珠算等级考试收费 闽价费[2009]26 2009/8/1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 辽价发[2016]32 2016/4/5
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大学英语应用能力考试 吉省价综联[200 2009/9/15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计算机技术与软件 陕价行函[2014] 2014/11/1
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安全生产及特种作业人 黑价联[2015]41 2015/7/7
关于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4] 2004/11/1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收 京发改[2012]14 2012/9/25
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计价格[2001]20 2001/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