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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府办发[2014]128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11-4
实施时间: 2014-11-4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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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要求,为加快实现我市社会保险全覆盖,经市政府同意,从2014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开展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
  全民参保登记,是指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行动。
  近年来,虽然我市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制度格局基本形成,但距离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仍有差距,尚有底数不清、重复参保和中断参保并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畅等问题亟需解决。实施全民参保登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上述问题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推动加快建立健全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适应城镇化进程和社会流动性特征,更好地维护各类参保人员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防止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等漏洞,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要求及目标任务
  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保障和增进广大人民群众社会保障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以服务为导向,以信息化为支撑,以数据利用为核心,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宣传等手段,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经办制度,优化经办服务,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推动建立更加完善、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目标任务。从2014年起,用3年时间,完成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群体参加城乡五项社会保险的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对相关数据信息实现动态管理。在依托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对现有信息资料进行比对清理基础上,通过入户登记调查的方式,以全市户籍人口为主,兼顾外来常住人口等各类群体,全面掌握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锁定各项社会保险应参保人员,推进参保扩面工作,促进未参保人员参保,促进未参齐险种人员参齐险种,促进断保人员接续参保。到2015年年底,实现城乡养老、城乡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5%以上,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本覆盖率达到法定群体的80%以上;力争到2020年年底,实现城乡五项社会保险人群全覆盖。
  三、工作安排
  我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自2014年启动,到2016年基本完成,之后逐步实现常态化运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启动试点及推进实施阶段。2014年,制订全市工作计划,部署任务,在黔江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大足区启动试点。2015年至2016年上半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1.基础准备。市人力社保局牵头负责全市全民参保登记制度设计,统一登记范围对象、内容、要求和登记指标含义、口径等;在整合城乡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基础上对相关数据信息进行筛查比对,清理重复信息、剔除无效信息、纠正错误信息,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唯一的社会保险参保标识;建立市级集中管理,“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共用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立与公安、卫生计生、民政、工商、税务等部门数据交换机制,实现数据共享,建立社会保险参保资源基础台账,为入户调查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2.入户调查。各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乡镇(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按照登记项目,通过逐个单位排查、重点入户调查以及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方式,对未参保人员、信息缺失或错漏人员等重点人群逐户逐人逐项进行登记核对,全面掌握依法应参保的单位及职工和可参保的城乡居民有关信息。
  3.重点推进。在认真分析总结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工作情况基础上,全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合理确定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扩面重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动员尚未参保的人员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确保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保尽保。逐步拓宽全民参保登记信息使用范围,最大限度地发挥登记信息的使用价值,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推动全市经济发展,以及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等提供参考依据。
  4.强化服务。优化全市社会保险城乡“五险合一”经办管理,简化程序,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大力推行社会保险网上经办、自助服务等手段,努力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引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和个人依规主动更新参保信息。广泛开展宣传,督促用人单位,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主动参保、中断缴费人员继续缴费。
  (二)总结评估阶段。2016年下半年,对全民参保登记实施方案、推进情况、参保登记制度和机制建设以及工作组织和配套措施等进行全面分析总结,评估实施效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常态化运行奠定基础。
  (三)常态化运行阶段。从2017年起,逐步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常态化,不断丰富和拓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内涵,加强与就业、劳动仲裁、监察等业务衔接,逐步实现社会保障、就业与劳动维权管理等一体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和协调。我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实施。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作为具体责任主体,要把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列为重点工作项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工作力量,落实各项保障措施,重点组织好入户调查登记相关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预期成效。全市各级公安、卫生计生、民政、工商、税务等部门要与同级人力社保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准确地向人力社保部门提供相关基础数据。人力社保部门完成全民参保登记基础信息汇总分析后,要将有关信息向有关部门进行及时反馈。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必要工作经费,将其纳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二)强化培训和督查。分级组织业务和信息系统操作培训,重点组织好对参与调查的乡镇(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基层入户调查人员的业务素质,把好数据信息质量关,确保登记信息完整、规范、准确,推动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顺利实施。要高度重视入户调查数据收集,严格执行操作程序,确保登记数据质量。市人力社保局要对各区县(自治县)上报数据进行抽检、核查,建立全民参保登记运行评估工作机制,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科学、合理、全面、客观的评议。
  (三)做好宣传和引导。实施全民参保登记是一项新的重大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有针对性做好宣传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和吸引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配合登记调查,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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