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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考核评比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检[2009]35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9-9-18
实施时间: 2009-9-1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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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物价局:
  为总结我省“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的经验,弘扬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各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进一步推动“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深入、持久、有效开展,经省物价局党组同意,决定从今年起在全省价格系统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先进单位考核评比活动。现将《福建省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考核评比实施办法(试行)》印发你们,并对2009年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省首次“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先进单位考核评比活动将于今年9月底开始,考核内容为2006年以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的实际成效。省物价局将在全省物价工作会议上对今年当选的“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二、各地物价局要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做好参评和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由于本次评比的范围广、时间紧,各设区市物价局务必于10月15日前将本单位的自评情况上报省物价局“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1月1日前上报所推荐的县(区)参评单位名单、《先进单位申报表》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其中,《先进单位申报表》须以邮寄方式寄到省物价局检查分局综合法规室)。
  联系电话:0591-87841484 ; 传真:0591-87848601;
  邮箱:fjwjjc@
  附:福建省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考核评比实施办法(试行)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本局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福建省物价局办公室 2009年9月21日印发
  附:
  福建省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考核评比实施办法(试行)
  一、考核评比的目标
  建立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为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全方位的价格服务,保障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投诉权”,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考核评比的组织领导
  全省“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先进单位评比,由省物价局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办法、统一表彰。考核评比结果将作为全省价格系统“双先”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省物价局“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领导小组以及下设的“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实施。省物价局“七进”工作组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工作情况,在本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制定、细化相关评比标准。
  三、考核评比的对象和时间
  考核评比的对象:全省各市、县(区)物价局。
  考核评比的时间: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具体考核时间为当年度9月底至11月底 。
  四、考核评比的项目和名额
  “价格服务进万家”考核评比分为“七进”工作综合奖和“七进”工作单项奖。设区市物价局只参加“七进”工作综合奖的评选;县(区)级物价局只参加“七进”工作单项奖的评选。其中,全省“七进”工作综合奖的名额为3个;每个“进”单项奖的名额为4个,共28个。
  每个设区市物价局提名推荐县(区)物价局参评的单位为3-4个;设区市物价局候选单位,由省物价局价格服务进万家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名推荐。
  五、考核评比的步骤和方法
  考核评比分五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自评。各设区市、县(区)物价局分别参照考核评比具体事项的相关要求,对本局本年度“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自评。设区市物价局需对本单位“七进”工作的综合情况进行自评。县(区)级物价局需结合“七进”工作的开展情况,选择“七进”中的单项工作作为申报项目进行自评。自评认为符合先进单位标准的,需填报《先进单位申报表》(附后),并上报工作情况总结材料。
  各设区市、县(区)物价局应于当年10月15日前将自评情况报告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步:初评。实行分级初评办法,可以通过听汇报、看现场、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省物价局价格服务进万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设区市物价局的初评工作。设区市物价局负责对辖区内县(区)级物价局的初评工作,并在《先进单位申报表》上提出推荐意见,于当年11月 1日前将参评单位名单、《先进单位申报表》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报省物价局“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步:考核。省物价局“价格服务进万家”各工作组可以采取重点抽查等方式对上报的县(区)级物价局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情况、初审意见和候选单位名单交“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然后提交“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省物价局“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设区市物价局自评申报的情况,组织力量对申报参评的设区市物价局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进行考核,在征求省物价局各工作组意见后,提出“先进单位”初审意见和候选单位名单,提交省物价局“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第四步:审定。由省物价局“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先进单位。
  第五步:表彰。由省物价局采取发文通报、颁发奖牌等形式,对“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六、考核评比的具体事项
  (一)组织领导
  1、“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组织机构健全。有领导小组及具体
  责任人,分工明确,形成齐抓共进的格局。
  2、活动方案详实。有价格服务站(点)工作制度、价格监督员工作制度、价格服务工作联系制度、价格信息收集反馈制度、价格服务工作考核评比制度等配套制度。在发文、会议部署、抓点示范、检查督促等方面,对下级或服务点指导有力。
  3、深入开展调研活动。通过定期、不定期的走访、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积极了解服务对象在执行价费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向群众了解需要解决的价格问题和需要提供的价格服务内容。
  4、信息网络完善。积极建立价格服务信息平台,能充分运用报纸、网站、电视、移动通讯等媒体发布服务信息。大力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扩大服务影响。
  5、有经费保障。积极争取专项资金,保证进万家工作的顺利进行。
  6、加强部门合作,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协调机制。主动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积极借助外力提升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的实效。
  (二)价格服务进农家
  1、站点建设。在乡镇设有农村价格服务站点并挂牌,价格举报渠道通畅,职责、制度上墙,价格服务工作各类台账齐全。有义务价格信息员、联络员、监督员,活动经常。
  2、价费公示。乡(镇)、村有价费公示栏或公示墙,公示内容更新及时。农村市场、商店、摊点、诊所等实行明码标价。
  3、政策宣传。印发价费政策宣传资料,定期开展价费政策宣传咨询活动,答疑解惑,送政策下乡。
  4、信息采集和发布。农副产品价格信息收集、宣传渠道畅通,及时发布有价值的农副产品价格、成本和收益等信息,并根据信息提出有效建议,指导农民增产增收。
  5、价费监管。定期开展涉农价费专项检查和农资价格重点检查,严格查处涉农价费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涉农收费,减轻农民负担。
  6、工作联系。“价格服务进农家”联系工作制度落实,有农村价格信息联系户,活动记录完整。
  7、工作覆盖面。“价格服务进农家”工作覆盖面较广,义务价格信息员、联络员、监督员的作用发挥良好。
  (三)价格服务进社区
  1、站点建设。在社区设有价格监督站点并挂牌,职责、制度上墙。有社区义务价格监督员和价格志愿者,并建立社区价格服务(监督)联系制度,定期对社区义务价格监督员和价格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社区有价格举报电话和投诉箱。价格服务工作各类台账齐全。
  2、价费公示。在社区有价费公示牌或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方便居民获取相关的价费信息。内容更新及时。
  3、政策宣传。印发有关价费政策宣传资料,定期组织开展价费政策法规宣传,答疑解惑。定期在社区开展走访活动,听取居民对价格管理的意见和需求。
  4、价费监管。定期开展社区明码标价和服务收费监督检查,查处经营者价格违法行为;定期开展收费情况调查,了解收费动态,帮助社区抵制乱收费,净化社区价费环境。
  5、诚信建设。在社区商品和服务网点进行明码标价,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建设活动。
  6、工作联系。“价格服务进社区”联系工作制度落实,活动记录完整。
  7、工作覆盖面。“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覆盖面较广,价格义务监督员和价格志愿者的作用发挥良好。
  (四)价格服务进企业
  1、站点建设。企业有价格监督岗或服务点并挂牌,职责、制度上墙。有价格举报电话或投诉箱。价格服务工作各类台账齐全。
  2、价费公示。对所有涉企的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公示。内容更新及时。
  3、政策宣传。印发相关价费政策宣传资料,定期组织开展涉企价费政策宣传,答疑解惑。
  4、价格管理与工作联系。加强交流,建立挂钩联系制度,及时掌握并针对性地研究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价费矛盾;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有专兼职物价员,组织物价员业务培训。继续落实“企业缴费卡”制度。
  5、价费监管。国家和省出台的取消涉企收费政策落实到位。扎实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帮助企业抵制乱收费,维护合法价格权益;保持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高压态势,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促进企业自觉诚信经营。
  6、诚信建设。在企业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价格诚信档案。
  7、工作覆盖面。“价格服务进企业”工作覆盖面较广,能逐步把价格工作联系点从大中型企业扩展到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扩大挂钩联系工作面。物价员的作用发挥良好。
  (五)价格服务进校园
  1、站点建设。全面开展“价格服务进校园”网站建设。对高中阶段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做到全部设立“价格服务进校园”网页。对没有设立“价格服务进校园”网页的学校,按照规定并结合校务公开栏,在校园醒目位置统一设置“价格服务进校园”专栏。
  2、价费公示。收费政策透明到位。对各学校的各类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并以各种形式进行公示,做到收费政策清楚透明,内容更新及时,所公示的内容合法有效。
  3、政策宣传。要建立收费主管部门与学校、学生及家长沟通的平台,确保投诉渠道畅通。在“价格服务进校园”网站上公布并更新国家及我省的教育政策文件、学校所有的收费项目标准以及代办费结算情况,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代办费收支及结算情况必须在“价格服务进校园”专栏中进行公示;及时受理教育收费有关政策咨询和投诉。
  4、价格管理与工作联系。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做好全市“进校园”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做好与向当地价格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的各类学校的联系和“进校园”工作的落实。
  5、价费监管。扎实开展教育收费检查,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6、工作覆盖面。“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覆盖面较广,价格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发挥良好。
  (六)价格服务进医院
  1、站点建设。在医院设有价格咨询服务台、价格举报平台,配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价格服务进医院”规章制度上墙或电子触摸屏。价格服务工作各类台账齐全。
  2、价费公示。在医院有价目表、电子屏或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收费信息公开透明,内容更新及时,方便患者及家属获取相关价费信息。
  3、政策宣传。印发相关价格政策宣传资料或建立宣传栏,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价格政策法规宣传,答疑解惑。
  4、价格管理。协助医院建立健全各项医药价格管理制度。重点是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医药价格公示查询制度、收费一日清单和出院病人医药费用签字认可制度,以及医院内部价格检查制度。有专兼职物价员及价格工作联络员,组织物价员业务培训。
  5、价费监管。扎实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检查,及时纠正医院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病患者权益。
  6、诚信建设。在医院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建设活动。履行价格承诺。倡导助贫病床,让利于民。
  7、工作联系。“价格服务进医院”联系工作制度落实,活动记录完整。
  8、工作覆盖面。“价格服务进医院”的工作覆盖面较广,能逐步加强与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做好价格服务进社区医疗机构工作。物价员及价格工作联络员的作用发挥良好。
  (七)价格服务进商场
  1、站点建设。设立商场价格服务(监督)站点,在商场显著位置设立价格举报电话或投诉箱。各类价格服务工作台账齐全。
  2、政策宣传。印发相关价格政策宣传资料,开辟宣传专栏,定期组织开展价格政策法规宣传,答疑解惑。
  3、价格管理。协助商场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有严格的调定价程序。有专兼职物价员,定期组织物价员业务培训。
  4、价费监管。以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为重点,定期组织价格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帮助商场抵制不合理收费,维护商场合法价格权益。
  5、诚信建设。全面实行明码标价,组织开展价格信用企业评选和“价格诚信一条街”等价格诚信建设活动,建立并完善价格诚信建设信息档案库。引导商场开展价格承诺活动,降价、促销行为规范。
  6、工作联系。“价格服务进商场”联系工作制度落实,联系和活动记录完整。
  7、工作覆盖面。“价格服务进商场”的工作覆盖面较广,物价员的作用发挥良好。
  (八)价格服务进景区
  1、站点建设和价费公示。设立价格咨询点、价格服务监督站。在景区显著位置设有公示牌,公示项目齐全,有举报投诉电话。各类价格服务工作台账齐全。
  2、政策宣传。印发相关价格政策宣传资料或建立宣传栏,重大节日或平时开展价费政策宣传咨询活动,答疑解惑。
  3、价格管理。协助景区建立健全各项价格管理制度,重点是价费公示制度、景区门票价格收支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景区门票价格公布制度、快速处理价格投诉举报等制度。有专兼职义务价格监督员,定期组织进行业务培训。
  4、价费监管。定期组织价格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帮助景区抵制不合理收费,维护景区合法价格权益。
  5、诚信建设。在景区商品销售和服务场所全面实行明码标价。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建设活动,履行价格承诺。
  6、工作联系。“价格服务进景区”联系工作制度落实,联系和活动记录完整。由当地物价局、旅游局和风景区、度假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价格服务进景区联络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景区有关人员、游客座谈会,广泛征求对景区服务、收费和商品价格监管及明码标价等方面的意见。
  7、工作覆盖面。“价格服务进景区”的工作覆盖面较广,义务价格监督员的作用发挥良好。
  附件:《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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