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网络文化准营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价费[2002]28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2-1-29
实施时间: 2002-1-2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国际
阅读人次: 380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市文化局:
  现将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网络文化准营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1]37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网络文化准营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鲁价费发[2001]372号 2001年11月26日
  山东省文化厅:
  你厅“关于收取《网络文化准营证》工本费的申请”(鲁文函[2001]第66号)收悉。省财政厅、物价局已以鲁财综[2001]42号文件批准立项。现对《网络文化准营证》工本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你厅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颁发的《网络文化准营证》,经审核其制作成本,核定工本费标准为每证50元(含正本、副本、登记表、铝合金镜框)。对颁发《网络文化准营证》的营业场所,不得再发放《文化经营许可证》。
  收费单位须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本规定自2001年12月1日起执行。
  (物价局提供)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注册环保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 鄂价费[2007]13 2007/6/28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 川建行规[2024] 2024/6/1
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 晋价费字[2012] 2012/3/6
关于重新核定国内学历认证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1] 2011/12/1
调整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2/6/1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 京发改[2011]54 2011/4/20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收费标准 京发改[2011]73 2011/5/20
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户口簿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 甘价费[2007]35 2007/12/28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江西省劳动 赣发改收费字[2 2012/2/27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航空货物[邮件]运输延伸服务 川发改价格[201 20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