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10]44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0-12-3
实施时间: 2011-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384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请求核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及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安监[2010]309号)收悉。根据《福建省规范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单位培训办班管理暂行办法》(闽人发〔2007〕64号)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党政机关培训考试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7〕229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我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复函如下:
  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属培训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我省各类工种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试,具体的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培训单位应按规定课时组织培训,培训课时不足的,要按平均课时费相应扣减培训费。
  三、理论培训所需的教材费按实际成本收取,但最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培训考试总费用的20%,操作培训所需的材料费按实际成本收取。
  四、上述收费标准从201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期限3年。收费单位应及时到价格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有关手续,实行亮证收费,培训考试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资金全额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教材费、材料费使用税务票据。
  附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试收费标准表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修正: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州市物价局转发关于重新核定我省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 榕价费[2015]15 2015/3/23
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 黑价联[2014]4号 2014/1/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费执收有关问题的复函 浙财综[2011]30 2011/4/6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机动车驾驶员考试费等 闽价费[2007]68 2007/2/27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 吉发改收管函字 2009/9/1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安全工程师和 闽价费[2008]69 2008/2/27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鲁价费函[2015] 2015/2/1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鲁价费函[2016] 2016/4/1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价费发[2009] 2009/2/12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经营性道路客货运 陕价行函[2014] 201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