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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公布我省2012年秋季中小学教辅材料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12]280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7-27
实施时间: 2012-7-2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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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新闻出版局(文化与出版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福建新华发行集团,福建教育出版社、福建人民出版社、福建少年儿童出版社、福建美术出版社、福建海峡文艺出版社、福建鹭江出版社: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975号)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新闻出版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2]20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省核定的2012年秋季中小学教辅材料零售价格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正文印张、插页、封面价格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新闻出版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2]203号)规定的价格标准执行;教辅材料发行费用标准按35% 执行。
  二、我省各有关出版单位要认真遵守《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合理制定各类教辅材料价格,并做好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等工作,标明价格监督电话12358。在每学期开学前,要在本单位互联网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开所出版的所有教辅材料价格情况,包括开本、印张数、印张单价、零售价格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进入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各出版发行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不得违反政策规定,擅自提高定价标准或变相提高定价标准。
  三、本通知公布的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零售价格同时在福建省物价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各有关单位可登录该网站的“政策发布”或“行政事业收费管理政策”栏内查询,网址:。
  附件:福建省2012年秋季中小学教辅材料零售价格表(点击下载)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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