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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服[2012]450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10-25
实施时间: 2012-10-2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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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你们《关于商请核定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函》(闽人函[2012]247号)收悉。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闽政〔2010〕8号)和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9〕127号有关规定精神,经研究并商有关部门,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核定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为:中高层带电梯无装修住宅6242元/平方米、多层无电梯无装修住宅5512元/平方米。
  二、本销售价格为各类型住宅的最高销售均价,销售单套住房时,可在不超过本项目销售总额(以核定的各类住宅销售均价乘以实际可售限价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的基础上,由开发建设单位根据位置、楼层、朝向等因素合理确定。
  三、你们应督促开发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在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公布价格部门批准的销售价格文件,标示每套住房的销售价格,并在销售前将一房一标价情况报送我局和福州市物价局备案。
  福建省物价局
  201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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