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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系统等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10-28
实施时间: 2014-10-28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487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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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关于调整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内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7号)相关要求,为满足机动车销售行业纳税人对于新版机动车销售发票使用的相关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规模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应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网络版开具发票,系统登录地址:
  /auth/login 。
  2、网络版系统提供开具机动车销售发票、打印车购税二维码申报表等功能,操作手册可以从安徽省国税局外网网站“首页> 办税服务 > 下载中心 > 涉税软件”栏目下载;
  3、系统启用时间为2014年11月1日,系统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请向当地服务单位领取。
  二、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使用的税控版开票系统,已升级完成,只需要升级车购税二维码申报的软件,现提供两种车购税二维码申报软件,纳税人自行选择,软件免费下载使用。下载地址:安徽省国税局外网网站“首页> 办税服务 > 下载中心 > 涉税软件”栏目进行下载。
  三、运维支持
  安徽百旺金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1-65994361 / 65994365
  北京中兴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运维部 :李静 010 -59738182
  安徽分公司 :周浩 0551-65140067
  安徽省国税局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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