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 工商其他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省工商系统201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申报公示制度实施情况的通报
发文文号: 闽工商企注[2014]40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4-10-13
实施时间: 2014-10-13
法规类型: 工商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193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2013年度报告并公示先行先试实施以来,全省工商系统立足工商登记管理职能,找准定位,应时应势主动作为,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良好成效。同时,在执行和实务操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分类指导,研究解决。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先行先试主要成效
  (一)积极组织贯彻学习,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按照层层培训、全员培训的原则,省工商局先后举办了全省工商系统内资企业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培训班、外资登记管理干部培训班、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应用培训班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骨干师资培训班,组织对全省从事登记管理工作的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各设区市、县(区)局在省局统一培训的基础上,也逐级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实现全省登记管理干部能够熟练掌握年报知识、熟练掌握网上操作流程、熟练解答企业疑问的效果,为落实201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申报公示工作有序推进夯实了基础。
  (二)着实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为切实推进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全省各级工商注册登记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一是通过媒介宣传。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公交车、红盾信息网、社区宣传栏、LED滚动屏等载体,大力宣传,有效扩大政策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二是在线访谈推介。8月6日省工商局内、外资注册登记部门相关负责人还专门就“真实、合法填报企业年度报告”主题,接受福建工商红盾网专访,与网民在线交流了年报时间、年报内容、年报步骤、身份认证方式等内容,对年报工作进行系统、全面的宣传推介,方便社会公众和广大企业了解年报政策。三是通过“零距离”、“面对面”的直接宣传。将201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申报公示制度宣传单,通过窗口分发、上门走访、召开企业座谈会等形式,直接把政策措施送到经营者手中,积极引导社会正确认识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重要意义,全面了解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企业自我管理、行业协会自律和社会组织监督合力,广泛参与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全社会理解、关心和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着力优化新举措,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7月15日和9月23日,省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闽工商企注〔2014〕323号)和《关于印发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试行意见的通知》(闽工商企注〔2014〕394号),明确了年度报告范围、时间、内容、方法和步骤,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全省各级登记部门积极整合充实窗口工作人员,在工商窗口开辟企业年报咨询服务通道和年报公示上网自助服务区,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上网服务。统一服务流程,规范服务标准,公示办事指南,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同时,实行“每日一报”工作制度,要求各地市注册登记部门对当天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汇总报送,以便及时协调解决。据统计,8月1日至9月30日,全省共70389户内外资企业成功申报并公示了2013年度年报,109060户企业完成了公示信息联络员备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绝大多数企业因未及时清理浏览器缓存,导致系统无法登录操作;二是各级工商登记窗口业务咨询量急剧增加,咨询量过大;三是企业年报公示情况查询统计功能未实现,导致各级工商登记机关无法准确及时掌握本辖区工作进度情况。
  三、后续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全省各级工商局要继续加大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宣传,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让企业知晓年报公示的时间、内容、范围和申报操作方式方法,以及不按规定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责任,切实提高年度报告申报率。
  (二)要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要建立有效的培训工作机制,在前期省局业务骨干培训的基础上,要进一步采取层层培训的方式,扩大业务培训范围,做到培训全员覆盖,熟练掌握联络员备案和年报业务,能够回答企业在公示中遇到的问题,并能指导企业完成相关操作,满足企业的咨询服务需求。要加强对基层工商所年报业务指导和效能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基层反映的实际问题,积极推动年报公示工作。
  (三)要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各登记服务窗口要采取增设咨询窗口、咨询电话、集中上门指导等方式加强年报咨询服务。要在服务大厅设立年报公示自助区,免费提供上网设备,并指定专人现场指导企业完成年报公示流程。要统一服务流程、规范服务标准,公示办事指南,疏导办事人员有序办理。要建立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维持服务大厅正常办事秩序。
  (四)要进一步加强工作保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商局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企业年报公示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年报公示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二要加强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安全和技术保障。各级登记部门要制定周详的工作计划,加强精细化管理,组织专业技术骨干保障内外网操作系统安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做好配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有效、有序开展。对因内网操作系统、外网信息公示平台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对口上报省局相关职能处室,及时研究处理。三要调剂充实一线登记窗口人员力量,切实防止因人力不足而造成窗口拥堵或者登记效率下降等问题的出现。四要做好后续衔接工作。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2013年度报告,农民专业合作社自2015年1月1日起,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报送并公示2014年报告,具体详见《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实施意见》。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10月1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3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 2014/6/27
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13年 2014/10/1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企业信息公示暂 桂工商办发[201 2014/9/28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 2014/10/1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企业公示信息及年 2014/10/1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联 2014/8/29
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户]报 2014/10/1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年度报告公示 2014/5/30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公告 2014/10/1
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企业年度报告公示 2014/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