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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竹产业发展的意见
发文文号: 长政办发[2014]33号
发文部门: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10-24
实施时间: 2014-11-2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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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
  楠竹具有培育周期短、轮伐期短、见效快、产出高的优势。近年来,我市现有楠竹林近85万亩,年生产商品竹770万根,年产值近5亿元,是我省楠竹重点生产地区。为了尽快把竹产业打造成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产业和富民强市的新型支柱产业,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竹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思路
  (一)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突出重点,办点示范,稳步推进。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实现竹产业经济和生态建设协调发展。坚持适度竹林资源培育与强化竹林质量提升相结合,实行科技兴竹,以低改培育为主,提高竹产业经营管理水平。坚持以优化区域布局、优化产品结构为重点,实行精深加工,打造产业链,以提高综合效益为目标。
  (二) 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竹林总面积由现在的85万亩发展到100万亩,形成竹材制品(竹建材、竹家具、竹工艺品)、竹笋食品、竹文化生态旅游等三大产业集群;重点建设丰产竹林示范基地10万亩,笋用竹基地5万亩,创建笋、竹加工品牌企业8-10家,竹产业年总产值由现在的5亿元达到10亿元。
  (三)发展重点。
  在浏阳市沿溪镇、张坊镇、古港镇、达浒镇、小河乡,宁乡县黄材镇、横市镇、沩山乡,长沙县金井镇、高桥镇、江背镇等地重点发展生态防护竹林和竹原料林及笋用竹基地。在浏阳大围山镇,宁乡县夏铎铺、东湖塘,长沙县北山镇、福临镇,望城区黄金园街道、乌山镇、高塘岭镇、白箬铺镇、茶亭镇、桥驿镇等地重点发展笋竹两用林和竹林生态旅游餐饮产业。
  二、工作措施
  (一)实施品牌发展战略。
  1.加大竹品牌自主创新力度。加大对本地品牌的宣传力度,扩大品牌集聚效应。实施品牌引进战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购买国内外品牌。加快研发并投产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自有品牌、有较高附加值、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
  2.做大做强竹产品加工业。积极引进竹材制品,竹笋食品等技术含量高、产业链长、附加值高、带动能力强的竹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提升产业层次。对符合国家、省级龙头企业申报条件的,积极帮助申报,支持竹产品加工企业包装项目,争取上级政策扶持。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开发名优新产品,5年内争取培植8-10家国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重点支持浏阳张坊-大围山片区竹笋龙头企业制定竹笋生产标准,打造名优品牌,推动竹笋产业发展。
  3.努力提高竹林基地建设水平。重点扶持一批龙头企业笋、竹基地建设。加强竹林道路建设,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水平,按照每千亩竹林不少于3公里的密度建设林道,重点示范区内主要干道宽2.5米以上,作业道不小于1.5米,有条件的要提高建设标准,实现主要道路硬化。加强笋用竹灌溉等基础设施建设,科学配置自然引水和动力引水等设施。
  (二)积极延伸竹产业发展链条。
  1.积极培育竹产品流通业。鼓励竹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采用加盟、连锁、直销等产品销售模式,不断拓展竹产品市场营销网络,引导企业开展对外贸易业务,进一步提高竹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力发展竹产品个体营销队伍,搞活竹产品流通市场。
  2.建立健全竹产业中介服务体系。建立竹产业门户网站,为竹产业推介、合作、经营、销售、服务等提供平台。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形式,提高竹产品营销组织化程度。加快构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交易平台,提高林业投融资能力和市场化程度。
  3.加快发展竹林生态旅游业。以现有的风景旅游点为依托,在竹林面积较大、相对集中的区域,建设休闲观光竹林基地,重点打造大围山、凤凰山、北山、黑麋峰、乌山等生态竹林观光、避暑、休闲基地,积极发展竹区“农家乐”生态旅游,带动食用笋培育加工、竹工艺品生产、竹餐饮开发等相关产业发展。
  (三)全面构建竹产业支撑体系。
  1.着力提高竹农组织化程度。加强竹产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协会的自律、指导、服务作用,提高竹农适应市场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加强竹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对有千亩以上竹林的行政村,原则上都要建立竹专业合作组织,增强竹生产、加工、销售的组织化程度。加强经营规模化建设,在“自愿、有偿、合法”的前提下,鼓励林农采取入股分红、委托经营、有偿流转等方式推进竹林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生产。
  2.完善竹产业科研推广体系。引进、推广先进的竹材丰产及笋竹两用林培育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鼓励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科技人员,通过创办企业,建立科技示范点,采取科技承包和技术咨询等形式,加快竹类科技成果转化。
  3.加强服务体系的人才队伍建设。加快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学习先进地区的理念和经验。加大技术培训力度,积极开展竹产业人才培训,着力打造一支懂经营、会管理、技术精的高级管理和技术研发人才队伍,为产业发展提供配套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形成发展合力。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共同搞好楠竹产业发展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楠竹产业发展列入发展规划,财政部门要予以资金保障,科技部门要给予技术支撑,林业部门要具体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区县(市)政府要切实抓好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从2015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在农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纳入投资计划的项目给予补助,对创省级以上名优品牌或驰名商标的竹类加工企业当年予以适当奖励,并对企业贷款贴息按有关政策予以重点扶持。各部门统筹林业投资项目,支持竹产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建立面向林农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生产经营者的小额贷款扶持机制,开展包括林权抵押贷款在内的符合竹产业特点的多种信贷模式融资业务。
  (三)创新发展机制。鼓励各种社会主体采取合资、独资等形式,广泛参与竹产业发展,坚持“谁投入、谁经营、谁收益”政策,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引导竹林地使用权合理流转,鼓励各种市场主体通过承包、租赁、转让、股份合作经营等形式参与竹产业建设,推进规模经营、集约经营、产业化经营。加快引进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笋、竹产业经营水平。积极推进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和名牌产品创建,引导竹加工龙头企业,整合资源,通过兼并重组、建立大型竹产业化企业集团,创建上市公司,促进林农增产增收。
  四、本意见自2014年11月24日起实施。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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