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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办理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集中投保补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注协[2014]101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4-10-28
实施时间: 2014-10-28
法规类型: CPA行业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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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集中投保补贴办法》有关规定,为鼓励事务所加强内部控制、提升执业质量、树立风险意识,对参加集中投保且已经投保的事务所,省注协给予一定补贴。现将2014年度补贴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补贴申请受理时间为10月1日至11月15日。
  二、符合补贴条件的事务所,应在上述期间内自行提交补贴申请书并及时上报参加集中投保的有效凭证。
  有效凭证包括事务所的保单及其明细、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费发票、事务所相应的保费支出凭证等。
  三、补贴事务所的名单,以受理期间上报有效补贴依据的事务所为准,逾期未申请的事务所视为自动放弃本项补贴。
  四、办理补贴事宜联系电话:028-85316389,联系人:曾珂、蒯明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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