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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和加快现代渔业发展的意见
发文文号: 豫政办[2014]48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5-7
实施时间: 2014-5-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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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加快现代渔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省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大局,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完善市场流通体系,创新调控保障机制,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推动“菜篮子”产品和现代渔业步入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群众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
  (二)主要目标。重点抓好肉、蛋、奶、菜、果和水产品生产,力争到2020年,全省肉、蛋、奶总产量分别达到1000万吨、500万吨和1000万吨,年均分别增长3.8%、1.7%和12.2%;设施蔬菜总产量达到5000万吨,冬春蔬菜自给率达到65%以上;水果总产量达到900万吨,年均增长1%;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50万吨,年均增长4.7%。建设培育5—6家年交易规模超百亿元的区域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成覆盖城乡、业态多样、便民安全的农产品零售网络。实现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品种更加丰富、季节供应均衡、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的目标。
  二、统筹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
  (一)突出发展重点,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大力支持园艺产品设施化生产基地建设。整合有关政策资金,支持建设一批设施化、集约化园艺产品生产基地,积极开展园艺标准园创建,大力推动全省园艺产业种植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处理商品化、销售品牌化、经营产业化。重点发展豫北冬春日光温室蔬菜、豫中冬春棚室蔬菜、豫南春秋大中拱棚蔬菜和豫西山区越夏蔬菜4大基地。豫西山区要以苹果为主,干果为辅;豫南丘陵山区要以板栗为主,猕猴桃、核桃等为辅;豫东平原区要以梨为主,设施水果为辅,发展优质果品产业区。积极推进畜禽养殖规模化、标准化建设,加快生猪、奶牛、肉牛、家禽、肉羊5大产业优势集聚区建设,加强养殖场(小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防治、疫病防控、无害化处理等标准化建设,推进畜禽养殖加工一体化。加快“菜篮子”产品良种繁育中心建设,支持全国蔬菜产业发展重点县及蔬菜大县建设蔬菜集约化育苗示范场、果树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和新品种示范园。支持高代次畜禽养殖场生产能力建设,加大对原产地优质品种遗传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力度。
  (二)推进市场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加快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以郑州市为中心、地区性中心城市为节点,规划建设和改造一批全国性和区域性的产地批发市场、集散地批发市场和销地批发市场。积极发展业态多样、便民安全的城乡鲜活农产品零售网点,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菜篮子”零售终端网络。强化产销衔接功能,加强产地集配中心建设,大力发展基地农产品商品化加工及配送功能,延伸“菜篮子”产品产业链,增强产地与销区直接对接的能力。推动订单农业发展,鼓励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连锁超市等流通企业和加工企业积极与农产品基地开展“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场厂挂钩”等多种产销对接活动,稳定产销合作。支持有实力的基地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城市建设社区连锁直销平价蔬菜店、周末直销车载市场等直销网点。建立健全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全省涉农信息平台整合,加快推进“金农”工程建设,依托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资源优势,完善主要“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制度。积极引导生产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利用河南农业信息网和12316“三农”热线等,强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大户的信息服务,最大限度地规避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
  (三)强化生产全过程控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进标准化生产。大规模开展蔬菜、水果、茶叶、肉牛、肉羊、奶牛、生猪、肉鸡、蛋鸡、水产品等10种农产品标准化创建活动,推动园艺产品、畜禽水产养殖标准化生产。加大品牌培育和认证力度,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逐步建立完善农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体系和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构建从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使用、产品检测、生产记录、包装标识等全程覆盖、运转高效的监管格局。加强县、乡两级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基本建成省、市、县、乡四级完整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巩固市场准入、产地准出制度,依法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健全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质量安全多部门联动制度,完善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建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应对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三、切实加快现代渔业发展
  (一)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工作。在沿黄连片渔区建成一批池水深、埂硬化、渠畅通、路成网、电到塘、机械配套的稳产高产水产健康养殖基地。在信阳市、驻马店市、南阳市加快改造低产池塘,使水产品亩产达到500公斤以上。推动现代水产种业工程建设,重点加快省、市级水产良种场改造升级,扶持实力较强的省级水产良种场申报国家级水产良种场,不断提高优质苗种繁育能力,提高良种覆盖率。引导现代渔业产业园区建设,对养殖水体实施生态净化和水循环处理,配备先进设施及物联网等现代信息系统,大力发展渔业健康、可持续、高效养殖模式,达到节地、节水、节能、低碳排放的目标。
  (二)打造现代渔业发展亮点。结合我省渔业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优势水产,重点打造黄河鲤鱼,淇河鲫鱼、大鲵3大品牌,培育豫南、豫西和沿黄名特优水产集群。积极扶持发展规模化稻田养鱼,发展优质稻鱼产品。合理利用水库渔业资源,科学规划网箱养鱼,发展水库生态渔业。大力发展休闲垂钓、观光旅游、观赏渔业、渔文化保护与开发等多种形式的休闲渔业,带动渔民增收,使之成为我省现代渔业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依托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着力培育一批规模大、效益好、示范带动力强的水产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品质好、社会认知度高的名牌水产品。
  (三)加强渔业资源生态养护和平安渔业建设。加大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力度,继续在海河、黄河、长江干支流实行春季禁渔制度,建立完善渔业水域污染调查处理和涉渔工程建设资源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促进水域生态系统修复和生态环境改善。加大渔政执法力度,积极推动渔港码头和渔船动态管理系统建设,加强渔船检验登记管理,保障渔业生产安全。
  四、完善调控保障体系,提高科学发展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加快现代渔业发展。各地要进一步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农业部门要具体负责“菜篮子”工程建设和现代渔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工作,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保、交通运输、商务、工商、质监、金融等部门要根据职责,明确分工,加强协作,协调解决“菜篮子”工程建设、现代渔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多渠道筹集资金。各地要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2011〕54号)要求,依法建立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要将调节基金中扶持“菜篮子”工程建设的资金列为专项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价格调节基金总额的30%,并随着国民经济发展不断增加。要加大对现代渔业发展的投入力度,根据发展需要,适当增加渔业资源保护、渔政执法、水产品质量监管、疫病防控和水产科研推广等经费,增加对水产良种繁育基地、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投入。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结构调整等项目要适当向渔业倾斜。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农民和企业为主体的多元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进入“菜篮子”工程和现代渔业。金融机构要大力支持辐射带动能力强、市场潜力大的龙头企业。担保和再担保机构要创新产品,为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提供担保,提高其融资能力。
  (三)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简化“菜篮子”产品初加工和流通企业增值税抵扣手续,取消不合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落实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确保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畅通。各省辖市要实行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规划菜地保护区。有关省辖市要制定渔业水域滩涂利用规划,建立基本养殖水域保护制度;要严格保护渔业水面,因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征用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补偿。落实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项目用地按农业用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按工业用地的优惠政策,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优先保障供应。“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临时性生产用房要按农业用地处理。农产品批发市场、畜禽水产养殖用水用电价格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政策。逐步加大对“菜篮子”产品实施标准化生产和认证的支持力度。扶持发展“菜篮子”产品专业合作组织,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与流通组织化程度。
  (四)建立健全风险应对机制。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生产,建立“菜篮子”产品生产和供应平衡调节机制,避免总量供求失衡和价格大幅波动;要制定完善本地“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建立“菜篮子”商品储备制度。常住人口超百万人的城市要建立健全5—7天消费量的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研究建立省级猪肉储备制度,建立健全市级猪肉储备制度,平衡市场供求,维护市场稳定。逐步增加政策性“菜篮子”保险品种,扩大“菜篮子”保险覆盖面。逐步健全渔业风险保障机制,推动渔业保险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支持发展渔业互助保险,鼓励发展渔业商业保险。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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