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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3]10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约法三章”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豫政办[2014]16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2-20
实施时间: 2014-2-2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1593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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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一届中央政府成立之初,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提出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以下称“约法三章”)。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贯彻落实“约法三章”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13]105号)要求,为明确任务目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持续做好“约法三章”贯彻落实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约法三章”贯彻落实工作。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贯彻落实“约法三章”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本部门贯彻落实“约法三章”负总责。要逐级建立并落实责任制,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违反“约法三章”的问题。
  二、严格审批和监管
  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责任追究制,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审批行为。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审核把关。
  (一)严格贯彻落实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的要求,投资主管部门要严格项目审批,财政部门要严格公共财政预算管理和办公用房等资产管理,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土地供应管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完善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事管局分别负责落实)
  (二)严格贯彻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编制部门要严格控制人员编制,财政部门要完善通过预算控制用人规模的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由省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落实)
  (三)严格贯彻落实“三公”(因公出国、出境,公车购置与运行,公务接待)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外事等部门要严格因公出国(境)团组审批;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规范公务用车编制、配备和使用管理;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要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标准;财政部门要加强经费预算和支出管理。(由省政府外侨办、省财政厅、事管局、接待办负责落实)
  三、强化监察和审计
  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将“约法三章”的贯彻落实列为重要工作内容,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监察部门要坚决纠正和查处“约法三章”贯彻落实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审计部门要重点检查“约法三章”有关经费使用情况,切实纠正违规行为。(由省监察厅、审计厅负责落实)
  四、建立报告制度
  各级政府要定期向上一级政府报告“约法三章”贯彻落实情况。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每年1月15日前,要将上一年贯彻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等报送省政府办公厅。要将“约法三章”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各级政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政府工作时,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报告“约法三章”的贯彻落实情况,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及时回应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六、鼓励社会监督
  要注重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宣传、信访、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违反“约法三章”的典型案例或线索,对新闻媒体、群众举报和社会舆论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查;对查实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七、加强重点督查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抓好本地、本系统贯彻落实“约法三章”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省政府办公厅每年第一季度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约法三章”贯彻落实情况开展重点督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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