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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发展人民币对欧元直接交易市场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发文时间: 2014-9-29
实施时间: 2014-9-30
法规类型: 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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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促进中国与欧元区成员国之间的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人民币和欧元在贸易投资结算中的使用,满足经济主体降低汇兑成本的需要,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自2014年9月30日起银行间外汇市场完善人民币对欧元的交易方式,发展人民币对欧元直接交易。
  一、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欧元交易实行直接交易做市商制度,直接做市商承担相应义务,连续提供人民币对欧元直接交易的买、卖双向报价,为市场提供流动性。
  二、改进人民币对欧元汇率中间价形成方式。人民币对欧元汇率中间价由此前根据当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以及美元对欧元汇率套算形成改为根据直接交易做市商报价形成,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于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开盘前向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欧元直接交易做市商询价,将直接交易做市商报价平均,得到当日人民币对欧元汇率中间价。
  三、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对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欧元直接交易的运行进行管理,并做好技术支持工作。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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