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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海关公告2014年第17号
发文文号: 厦门海关公告2014年第17号
发文部门: 厦门海关
发文时间: 2014-10-24
实施时间: 2014-10-27
法规类型: 企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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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自2014年10月27日起,厦门海关驻高崎办事处负责办理厦门市思明区、湖里区(包括象屿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企业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报关单位所属报关人员备案、临时注册登记、对外加工生产企业注册登记、保税仓库备案、企业类别调整申请、出具无走私违规记录证明等企业管理业务。同日起厦门海关隶属象屿保税区海关不再办理企业管理业务。
  业务办理地址: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电话:0592—7703385。
  特此公告。
  厦门海关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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