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数字电视机顶盒IC卡补卡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服[2013]437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11-13
实施时间: 2013-11-2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61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关于数字电视机顶盒IC卡补卡和一体机授权卡工本费的函》(闽广网集团函[2013]60号)收悉,根据原国家计委、国家金卡工程协调领导小组、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1]1928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加强有线电视收费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201)的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数字电视机顶盒IC卡补卡工本费等问题复函如下:
  一、用户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要补办数字电视机顶盒IC卡的,按30元/张标准收取补卡工本费。其他情形不得收取数字电视机顶盒IC卡费,所需开支计入经营成本。
  二、IC卡补卡工本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标准,你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规定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三、你司应遵守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内容,实行阳光收费,主动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的监督。
  四、本复函自2013年11月25日起执行,执行期两年。届时根据IC卡成本费用的变化情况重新制定收费标准。
  福建省物价局
  2013年11月1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工本 辽价函[2006]31 2006/3/1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税务登记证工 京发改[2006]14 2006/9/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全省国税系统工本费发票及内部 皖国税函[2000] 2000/3/9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将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手册工本费等收费 苏价费[2003]14 2003/5/1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向纳税人收取《发票领购簿》等 吉国税发[2004] 2004/9/1
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 鲁财综[2008]49 2008/8/18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普通发票、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管 京地税票[2003] 2003/4/11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 辽价发[2005]3号 2005/1/1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黑龙江省财政收费票据工本费标准的批 黑价行[2015]10 2015/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