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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14年福建省价格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监[2014]3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2-26
实施时间: 2014-2-2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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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物价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现将《2014年福建省价格监测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物价局
  2014年2月26日
  2014年福建省价格监测工作要点
  2014年我省价格监测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省价格工作会议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宏观调控和价格工作中心任务,扎实工作,开拓创新,进一步做好价格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为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营造公开透明的市场价格环境做出新的贡献。
  一、进一步加强价格形势分析预测
  继续做好价格总水平和粮食、生猪、蔬菜、生产资料等重点品种分析预测,密切关注价格形势,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政策、国内外经济走势和大宗商品市场变化情况对我省价格总水平的影响。探索运用现代经济数量分析方法和工具,分析价格走势影响因素,不断提高预测研判的准确度。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价格监测分析工作,更好地发挥价格监测在价格调控监管工作中的支撑作用。
  二、持续做好价格监测预警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和我省新修订的《福建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加强市场动态反映,及时发现、报告价格波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努力做到见事早、判断准、报告快。一是坚持按时做好价格监测数据的采集、审核和上报,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及时准确。二是密切关注主要食品、生产资料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认真落实常态化的市场调查巡视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反映市场动态;重点做好生猪、蔬菜两个价格易变品种的趋势性分析,以及价格改革政策出台前后的市场动态情况跟踪监测工作。三是继续做好国际市场大宗商品期货价格的跟踪监测工作,特别是抓好国际市场价格变化对国内市场影响的分析预测。四是继续抓好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以及发生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段的应急价格监测工作,及时启动应急监测预案,不断提高应急反应和应对处置能力。五是加强价格监测专题调查研究,除开展好全省统一组织的调查工作外,各地要积极开展地方重点调查,以及价格热点、关注点问题的快速反应调查;对粮食、生猪生产和价格的长期趋势问题、房地产价格走势及对经济发展的影响问题、关系价格监测工作长远发展的有关问题等重要课题,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开展研究,多出有价值、有见地的研究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三、大力推进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推进民生商品(服务)“价比三家”工作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各地要在开展“价比三家”工作基础上,进一步通过打造价格信息服务平台、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动商家积极参与民生价格信息发布活动,及时发布商场、农贸市场、平价商店等民生商品价格信息以及价格监测分析预测信息,并探索开展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信息发布,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市场价格环境,提供更好更全面的价格公共服务,使百姓及社会各界更加方便地获取各类价格信息。
  四、提升价格监测质量管理水平
  一是以狠抓监测数据准确性为重点,进一步抓好监测点建设和管理,加强对价格监测采报价行为的指导,对采报价工作流程进行规范,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性、准确性。二是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价格监测质量管理。三是开发建设价格监测预警平台,改进和完善我省价格监测业务应用系统功能,进一步提高监测任务管理、数据收集处理和信息发布能力。
  五、扎实做好监测系统队伍能力建设工作
  继续做好全省价格监测人员的培训工作,要以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能力的提高为重点,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业务培训,举办培训班,组织学习考察、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全系统干部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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