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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14年福建省价格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综[2014]11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4-15
实施时间: 2014-4-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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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物价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切实做好2014年全省价格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工作,进一步提高价格系统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根据《2014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暨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意见》、《福建省2014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工作要点》、《2014年福建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我局制定了《2014年福建省价格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物价局
  2014年4月15日
  2014年福建省价格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工作实施意见
  为做好2014年福建省价格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应新形势,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习近平总书记对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要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省委九届十次全会要求提高依法治省水平,建设法治福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法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增强责任感,加强领导,务实创新,以法治机关建设作为落实党的十八大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的具体举措,作为全系统推进“法律进机关”的载体和抓手,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全面深化改革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上下联动,加强法治机关建设的统筹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编制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法治机关建设规划( 2013-2018年)》,明确用五年左右时间建设职权法定、运行规范、公开透明、权责统一、廉洁高效的法治机关目标,部署了8个方面的建设任务。今年是规划实施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不断强化法制工作力量,结合当地实际,统筹规划各项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新要求和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后的新情况,针对机关制度建设、决策机制、行政审批和监管、公开透明等方面的新要求,提出法治机关建设的具体任务措施,并做好落实工作。尤其要选择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开展专项治理,认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建设的实效。省局将于今年下半年在全省价格系统组织开展行政决策及行政执法行为督查,并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各地开展交流,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全系统协同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的良好局面。
  三、扎实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任务的落实。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委关于“法治福建”的总体部署,稳步推进各项法治机关建设工作。在职权法定方面,要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对现行有效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完成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任务,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在运行规范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十条规定》,建立或完善科学民主决策程序、以规范定价批费行为为重点,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部门会商和监测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强化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通过制度机制创新全面提升行政行为规范化水平。在公开透明方面,编制行政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公开范围和渠道,加大政策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制度。在权责统一方面,落实“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强化”要求,规范行政裁量权,加强权力监督,深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接受各方面监督的制度,拓展群众利益诉求和协商渠道,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信访工作质量,贯彻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定,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在廉洁高效方面,按照手续简化、程序优化、在线运行、限时办结的要求,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推行网上审批,完善网上执法平台建设和网上办公制度,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水平。通过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和约束行政行为,用制度促进和提升行政效率,全面提高价格管理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突出主题,大力宣传法治机关建设成果。要紧紧围绕法治机关建设这个主题,结合今年价格工作要点和价格宣传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推动法治机关文化建设,使职权法定、运行规范、公开透明、权责统一、廉洁高效的法治机关建设目标在全系统深入人心,树立价格主管部门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并不断提升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大局效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门户网站、专题展板、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法治机关建设的典型做法。要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探索采用政务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增强法制宣传的生动性、实放性。要加强地区内、单位间的工作交流与互动,及时主动上报法治机关建设情况信息。要利用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六周年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价格举报宣传日等时机,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主题宣传活动。
  五、注重实效,切实做好以法治机关建设为主题的学习培训工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把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系列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工作研讨、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针对当前法治机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组织重要价格法律法规学习,通过“以案说法”、专题讲座、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强化法治理念,提高广大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对履行行政许可、定价批费、价格监管等职能的重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轮训,切实提高依法治价能力。对干部的年度考核和任职考察要评价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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