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海关 > 综合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海关公告2014年第18号
发文文号: 天津海关公告2014年第18号
发文部门: 天津海关
发文时间: 2014-10-22
实施时间: 2014-10-22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244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促进天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境货物通关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海关总署关于复制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的有关要求,对天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启用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境货物备案清单》(见附件1和附件2,以下简称“备案清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天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指天津港保税区、天津出口加工区、天津保税物流园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
  二、备案清单统一适用于经海关注册登记的天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办理货物进出境和进出区通关业务。原适用于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东疆保税港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及适用于天津港保税区、天津保税物流园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停止使用。
  三、除天津港保税区和天津保税物流园区的区内企业无需填写“备案号”栏目外,其他区内企业应当按照海关总署2008年第52号公告及2010年第22号公告的相关要求填制备案清单。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进境备案清单
  2.出境备案清单
  天津海关
  2014年10月22日

相关附件:
1.进境备案清单.pdf    
2.出境备案清单.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岛海关公告2014年第7号 青岛海关公告20 2014/9/19
昆明海关公告2017年第3号 昆明海关公告20 2017/10/23
厦门海关关于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启用统一新版备案清单的 厦门海关公告20 2014/10/16
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保税货物结转管理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4/11/24
青岛海关公告2014年第8号 青岛海关公告20 2014/9/19
上海海关关于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物流中心[B型]一线进出境 上海海关公告20 2017/11/13
上海海关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在上海各海关特殊监管 上海海关公告20 2014/8/15
长沙海关长沙关区特殊监管区域内复制推广“仓储货物按状 长沙海关2016年 2016/5/16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商务委拟定的天津市海关 津政办发[2016] 2016/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