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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会[2012]150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2-6-18
实施时间: 2012-6-18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2493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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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区直各企、事业单位,中直驻桂单位: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2〕15号)精神。现就2012年度我区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我区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组织报名、考前培训、考试、评卷等有关工作。考试的具体工作由广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二、报考范围及对象
  (一)凡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按评审条件申请参加评审。
  (二)现在会计岗位上,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会计、财税和相应管理工作,并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规定的在职专业人员(包括会计教育工作者、会计理论工作者、会计实务工作者、会计管理工作者以及分管会计工作的单位负责人),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五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三年。
  (三)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二年。
  (四)取得博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五)已取得会计学副教授或高级讲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
  四、考试方式
  (一)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用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二)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南宁市,具体考试地点由广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生自行打印的准考证上通知。考试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五、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2012年度《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推荐辅导用书,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时一并征订。
  六、报名要求
  2012年度广西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注册的网址为: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二)网上报名注册的时间为2012年6月18日8:00起至6月30日18:0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考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上述网址完成报名注册、网上缴费并打印报名信息表备查。
  (三)网上缴费。即考生在登陆网站报名注册时,一并完成考务费和教材征订及邮寄费用的缴费工作。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从2012年10月10日起,考生可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用A4纸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并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2012年度广西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机关划分和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即考生在登陆网站报名注册时,持自治区财政厅发放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应点击“区本级”考区。持各市(含所属县、市)财政局发放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应点击相应的考区。考试地点统一安排在南宁市。
  2.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考生要承诺所注册的个人信息资料真实、正确,并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不再设报名点现场审核考生信息。
  3.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注册、网上缴费、打印报名回执表等全部报名手续。
  4.实行网上缴费后,不再设报名点进行现场缴费工作。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5.对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交纳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各项费用,直接以网上银行扣款单作为交费凭据。考生如需要非税收入票据的,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网上报名序号,于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7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到自治区会计考办(自治区财政厅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办理开具非税收入票据手续。
  6.为确保201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相关教材发放工作及时、有效。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得考试相关教材: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直接选择需要征订的高级会计师考试相关教材,在完成所选教材相关费用的网上支付后,考试教材将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发放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邮寄地址。
  7. 在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期间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自治区财政厅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反馈。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自治区财政厅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陈小华,联系电话:0771-2863505。
  七、考试考务具体日程安排
  (一)2012年6月18日前,各市和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公布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日期、报名方法及考试科目等考试相关事项。
  (二)2012年6月30日前,各市和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组织完成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
  (三)2012年10月10日至2012年10月27日,各报名成功的考生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2012年10月28日(星期日)举行考试。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2:00。
  八、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2〕49号文核定的收费标准,考试费每科80元。另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0〕1567号文的规定,代财政部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每科6元。
  九、考试成绩的公布
  考试成绩报经国家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确认有效后,对参加考试并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我区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可通过16886905信息台及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考生成绩。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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