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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工商局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黑工商发[2014]64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4-5-28
实施时间: 2014-5-2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2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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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纲要》,结合工商职能,制定本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推动绿色食品网络营销,发展有品质和信用的产地“源头销售”
  (一)帮助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省内具有对外辐射力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网上商城对接,以平台、商城为中心,依托平台/商城在境内外的既有联销网点,建立“平台(商城)+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销售链。
  (二)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自己的品牌、字号建立自有官方网站开展网上营销。向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赠送“销售宝”门户网站,提供2年网络营销软件“销售宝”的免费试用。
  (三)推动绿色食品域名注册延伸品牌保护领域。指导绿色食品企业注册商标、名称及特色产品的中英文域名,在省著名商标评定、复审中享受优先待遇,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网络市场商标品牌推广和电子商务应用知识培训。
  (四)依托“销售宝”网络销售联盟的聚集和牵动作用,推动建立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采购供应和销售网络平台。
  二、推动实施我省绿色食品品牌战略
  (五)畅通绿色食品企业利用广告进行品牌和产品宣传的渠道。组织媒体和广告企业与绿色食品企业对接,协调媒体出台绿色食品广告优惠政策,推动开展体验式、品尝式免费发布广告活动。
  (六)集中开展绿色食品的广告宣传。利用省政府投入的5000万元绿色食品公益广告专项资金,组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和企业、广告公司创意、设计、制作、发布绿色食品广告,开展一年一次的“全省绿色食品广告大赛”。
  (七)大力实施绿色食品商标发展战略。积极引导帮助绿色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注册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等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重点支持我省绿色食品进行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加强绿色食品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严厉打击侵犯绿色食品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加大对绿色食品驰、著名商标、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纠正驰名商标的不规范使用,积极动员相关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参与“我最喜爱的龙江食品品牌”评选活动。
  三、建立绿色食品信用保障机制
  (八)建立绿色食品生产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以生产者工商登记主体身份信息为基础,依法汇集企业年报、产地、质量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添加剂、检验检疫等产品信息和交易及售后服务信息,形成绿色食品生产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为建立监管追溯体系打好基础。
  (九)开展绿色食品信用信息服务。将构建我省绿色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信息公示体系、支持我省绿色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作为工商部门构建全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的重要着力点,依托电子商务信用保障服务平台“安信网”和工商市场主体数据库,优先开通绿色食品信用服务网,为我省绿色食品发展提供企业及产品形象展示、信用状况查询、身份验证、责任追溯、信用评估、部门间信息共享、产业发展状况大数据分析等服务。
  (十)提供信贷信用支持。以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创建活动,支持、指导符合条件的绿色食品企业和规模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并向有合作关系的省农村信用社联社、龙江银行、哈尔滨银行等金融机构推荐,提供信贷支持。
  四、加大绿色食品产业维权力度
  (十一)重点打击仿冒我省绿色食品企业或产品的违法行为。开展绿色食品网络交易重点监测和网上巡查,加强与食药监、质监、农业、卫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依法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主动与有关省市工商机关开展跨地域执法协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绿色食品违法行为,保护公平交易,维护我省绿色食品企业的合法权益。
  (十二)加强消费教育和引导。大力宣传我省绿色食品产业及绿色食品知识,引导食品科学消费,有效提振食品消费信心,积极促进我省绿色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十三)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扎实推进“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扩大12315“五进”覆盖面,强化基层维权组织解决纠纷能力,及时处理消费者有关绿色食品的投诉、举报。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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