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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大政办发[2014]69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8-6
实施时间: 2014-8-6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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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精神,优化外贸结构,保持外贸稳定增长,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转型发展,进一步加快东北亚贸易中心城市建设步伐,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积极扩大进口
  (一)进一步加强进口。支持企业积极扩大数字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的进口,改善我市进口结构。扩大短缺资源进口,合理增加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必要的一般消费品的进口。支持符合条件的原油加工企业申请原油进口和使用资质,扩大原油进口渠道。
  (二)推进“先进后报”改革。将进口货物申报分为以放行为目的的提货申报和以征税、统计为目的的完整申报,实现货物准入与税收征管环节相分离,提高通关效率。
  二、确保出口稳定增长
  (三)保持货物贸易稳定增长。提高一般贸易在货物贸易中的比重,稳定我市传统优势产品出口,不断增强外贸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支持拥有知识产权、品牌、营销网络、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的产品出口。积极支持装备制造、石化、造船、电子信息等支柱产业、临港产业和新兴产业集群创新发展,不断培育出口主导产品。
  (四)大力培育重点出口行业和重点出口企业。结合大连产业基础,着力培育石化、软件和服务外包、集成电路及配套、临港装备制造、高端船舶及海洋重工、新能源新材料、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现代物流等8个重点出口行业,努力打造出口产业集群。进一步完善出口百强企业服务制度,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创新集约化、信息化、智能化海关监管机制,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做大做强。
  (五)积极有效开拓国际市场。巩固和扩大日韩、欧洲、北美等传统出口市场,积极开拓“金砖五国”市场,加强开拓东欧、中东、南美、非洲、大洋洲等新兴市场,发展大连面向日韩、东盟、南亚和非洲东岸各国的“海上丝绸之路”。发挥全市各职能部门及商协会的作用,组织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办好软交会、服博会等我市重点展会,为出口企业搭建平台。完善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扩大网上交易额。鼓励企业在海外设立批发展示中心、商品市场、专卖店、“海外仓”等各类国际营销网络。
  (六)发挥“走出去”的贸易促进作用。鼓励企业投资境外矿产、农产品等资源开发类项目,支持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增资扩股进行扩张,提高我市企业的国际化经营能力。积极搭建我市中小企业“走出去”平台,推动企业开拓海外市场。鼓励我市“走出去”龙头企业加快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等海外平台和基地建设,培育、打造大型跨国生产和经营企业集团,带动装备、材料、产品、标准、技术和服务出口。
  三、推动外贸转型升级
  (七)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积极承接国外制造业特别是高附加值的中高端制造环节和研发机构的转移,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加工贸易。大力发展现代加工贸易,着力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延伸产业价值链,引导加工贸易向研发、销售、售后服务发展,逐步实现由代加工到代设计再到自有知识产权、自有品牌的转变。
  (八)推动服务贸易发展。以主城区、新市区为核心打造中央商务区(CBD),吸引境外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国内企业地区总部落户,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充分利用现有各项扶持政策,鼓励企业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技术出口。加强软件服务外包公共平台建设,提升软交会的交易性,支持我市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全力推进文化贸易发展。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鼓励服务出口。
  (九)加快出口基地发展。结合我市出口结构调整和产业集群发展规划,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推进出口基地建设。加强船舶、肉鸡、服装和水产品等4个国家级外贸转型示范基地的管理与服务,推动具备条件的出口基地升级为省级、国家级出口基地。
  (十)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创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和市场采购贸易监管模式,通过支持跨境电商服务平台和具有大连特色的重点跨境电商交易平台的发展,以及上述平台与海关跨境电商通关管理平台的有效对接,打造功能完备的大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探索适应期货交易、金融服务发展的海关监管与服务模式。
  四、进一步优化外贸环境
  (十一)提高查验效能,降低查验成本。加大科技信息和现代化装备的投入,加大非侵入式监管查验方式的使用。拓展审单作业时空,提高绿通道比例,在保障海关监管有效的基础上,不断提升通关效率。
  (十二)建设“一站式”通关中心。大连海关努力形成以通关中心为主体、各海关业务现场为补充的分布式对外窗口,在大连关区范围内推进“一站式”通关中心建设,方便企业自主选择、就近办理通关业务。
  (十三)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实现关区内“属地申报、属地放行”的一条龙通关模式;扩大通关无纸化改革范围;海关与检验检疫部门密切配合,在大连地区全面实施一次申报(一次录入、分别申报)、一次查验(一次开箱、关检依法查验/检验检疫)、一次放行(关检联网核放、无纸化通关)的工作模式。建设一点接入、企业一次性提交满足各部门要求的单一窗口。最终实现“全关通”“全省通”,并逐步扩展至东北地区“全域通”。
  (十四)深化海关审单作业流程改革。打造关区“跨区域、开放式”的高效审单作业平台。结合关区内“选择报关”通关模式改革,推广“分散接单、企业自选”的接单作业模式。全面推行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提高通关信息化水平,开发特殊区域无纸化通关辅助系统,年内无纸化比例达到80%以上。
  (十五)启动关区“单一窗口”建设。逐步实现中国电子口岸与辽宁电子口岸的互联互通,企业通过电子口岸平台一点接入,一次性递交格式化单证和电子信息,实现海关与其他部门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十六)推行“通报、通检、通放”检验检疫新模式。自2014年5月30日起,在大连地区率先推行检验检疫“通报、通检、通计、通收、通签、通放”新模式,企业可自主选择在大连区域内的任一检验检疫机构就近就地办理报检、缴费、取证、放行等业务,实现全省各检验检疫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执法互助、监管互认”。
  (十七)减少法检种类,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在2013年取消1551个HS编码出口商品检验的基础上,全部取消一般工业制成品的出口商品检验。畅通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指导企业提前做好应对准备,规避贸易风险。
  (十八)简化通检手续。加强集中查验设施建设,对各大类主要进口产品实施检验检疫集中查验。实施“报检+查验+登记+放行”一站式检验检疫工作模式,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加快验放速度。大力提升大窑湾口岸检验检疫快速通关智能化水平,全面推进“无纸化”报检和“进出口直通放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大连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优化口岸通关环境,提升口岸竞争力。
  (十九)加强贸易摩擦应对。进一步完善我市应对贸易摩擦的工作协调机制,增强企业应对应变能力。鼓励出口企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应对国外提出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巩固原有市场份额。对我市企业提出出口应诉和进口申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予适当资助。
  (二十)积极搭建政企对话平台,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进一步强化外商投诉受理机构的职能,构筑政企对话平台,通过组织与各国在我市投资企业协会(商会)开展对话会等形式,了解外商投资企业的诉求,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应对,不断优化投资软环境,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快速发展。
  五、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二十一)加强财政政策扶持力度。用好用足现有支持外经贸发展的各项财政资金,进一步完善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支持重点和使用方向,推动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促进我市外经贸健康发展。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十二)完善出口退税政策。进一步优化退税申报系统功能,提升出口退税服务企业效能。积极推行“诚信退税”理念,探索出口企业分类管理的科学模式。加强税银“出口退税联网系统”建设,进一步减少资金在途时间,缩短出口退税资金到账时间。积极推动中小型出口企业网上申报系统的开发,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推广免抵退税还原调整方法,准确计算免抵退税额,进一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十三)继续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对我市出口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小微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扩大出口、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业务企业投保海外投资和对外承包工程险的保费给予适当比例的资助,对中小外贸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融资给予一定的贴息支持,以防范贸易风险,扩大贸易融资。
  (二十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进一步缓解小微外贸企业融资难问题。建立小微外贸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充分利用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的放大效应,引导银行信贷导向,降低融资门槛,控制成本,为有市场、有订单的小微外贸企业融资提供便利。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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