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 登记注册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启用新版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工商发[2014]17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4-6-10
实施时间: 2014-8-4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313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工商局,自治区工商局机关各处室、单位: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30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区旧版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的库存情况,自治区工商局决定,自2014年8月4日起,全区工商系统启用新版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为了顺利推进启用新版营业执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4年8月4日起,经工商部门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颁发新版营业执照。持有旧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二、新版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的照面版式、记载事项名称和内容要严格按照《工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30号)文件执行。
  三、自治区工商局信息处、信息中心要积极协调登记业务系统开发商,在7月10日前做好修改登记业务程序和指导各级工商部门开展打印测试等工作,为按时启用新版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四、各市工商局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启用新版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工作顺利进行。一是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工、落实责任。二是要实时掌握旧版执照的存量,及时进行补充和调剂,确保在启用新版营业执照前,旧版营业执照的正常发放。三是要在7月10日前采购新版营业执照和符合打印新版营业执照技术要求的打印设备,开展打印测试工作。
  五、各单位在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搭车收费。
  新版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在使用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自治区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处。
  2014年6月1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甬地税征[2007] 2007/12/14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个体工商户税收 成国税函[2006] 2006/11/25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征管范围调整后征收个人 京地税个[2005] 2005/2/1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 鲁国税函[2007] 2007/7/30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 发改投资规[202 2020/5/9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个体工商户 京地税征[2004] 2005/1/1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 深地税发[2007] 2007/1/26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高 桂政办发[2023] 2023/8/20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智能审批试点的 晋市监函[2022] 2022/3/10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体工 皖地税[2007]98 2007/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