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 工商其他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4-9-26
实施时间: 2014-10-1
法规类型: 工商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174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现就201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凡2013年12月31日前在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以下统称企业),均需参加年报。
  二、企业年报应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http://gsxt.hnaic.gov.cn。)依法申报相关信息并公示。企业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企业年报前必须到省工商局办理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联络员备案。企业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可以选择用户名+密码方式或者数字认证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四、2013年度企业年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逾期不办理年报的,将依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五、自2014年10月1日起,企业应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向社会公示相关即时信息。
  附件: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操作指南

相关附件:
工商年报操作指南.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提高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申 闽工商企注[201 2014/11/24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联 2014/8/29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内资企业年度报告及公示须知 2014/10/1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3年企业年度报告的公告 2014/8/1
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13年 2014/10/1
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报送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公 2014/9/26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 2014/10/1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省工商系统2013年度企业年度 闽工商企注[201 2014/10/13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公告 2014/10/1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申报公示2013年度报告的公 2014/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