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环境保护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2014-2015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环资[2014]2231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环境保护部 农业部
发文时间: 2014-9-30
实施时间: 2014-9-30
法规类型: 环境保护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82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牧)厅(局)、环境保护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要求,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促进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制定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2014-2015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2014-2015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 业 部
  环境保护部
  2014年9月30日

相关附件: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2014-2015年)》.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转移对接企业税收收入分享 财预[2015]92号 2015/6/3
关于保险业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 保监发[2015]10 2015/12/3
关于京津冀范围内纳税人办理跨省[市]迁移有关问题的通知 税总发[2015]16 2015/12/31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国家 国家税务总局北 2021/10/1
对《京津冀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备案管 2016/8/1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国家 2023/1/1
关于再次延长保险公司跨京津冀区域经营备案管理试点有效 2021/2/20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 辽政办发[2016] 2016/1/14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 京税办发[2023] 2023/2/2